Ⅰ 父母的住房公积金是否可为子女贷款购房
如果购房合同上有父母和子女的名字,可以用父母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
贷款的额度计算:1.如子女为未婚,则可以按照房屋总价的70%贷款,但要综合父母公积金的月缴存额度,及离退休年限以及原有公积金额度合并计算。
2.如子女为已婚,则房屋产权视同子女和父母各占一半。贷款额度按照房屋总价的50%的70%计算。
注意:如购房者为第一次按揭贷款 则公积金贷款的首付为30%,第二套住房贷款为40%。
Ⅱ 子女买房,父母可以用自己的公积金帮子女贷款吗
父母可以用自己的公积金帮子女贷款。
根据最新公积金使用规定,子女买房可以提取父母住房公积金,未婚子女与父母共同生活的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父母可以提取本人公积金账户余额。子女贷款购房,父母参与共同还款的,可按公积金还贷提取方式提取,既可以提取首付,又可以每年提取公积金还贷本息。
(2)杭州父母公积金为子女购房贷款扩展阅读:
贷款额度要符合四个“不高于”:
1.不高于按照借款人、配偶和共同借款人各自住房公积金账户储存余额的倍数,即住房公积金余额的40倍、补充公积金余额的20倍确定的贷款限额;
2.不高于按照房屋总价款的比例确定的贷款限额;
3.不高于按照还款能力确定的贷款限额;
4.不高于最高贷款额度。至于最高贷款额度,购买首套住房或改善型第二套普通住房,2人以上参与贷款的,缴纳住房公积金可贷金额为100万元;缴纳补充住房公积金可贷金额为20万元,总计为120万元。
Ⅲ 杭州子女买房可以提取父母的公积金吗
提取父母的公积金需要你父母亲自提取的。旁人不能代办。
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可以少付很多利息。建议提取父母的公积金用来装修或者首付,用自己的公积金和商贷结合来还贷款。当然如果钱够了,都提取一次性付清也是可以的。
Ⅳ 杭州市孩子买房可用父母公积金贷款吗
你好,房子写谁的名字才能用谁的公积金,如果要用父母的公积金,那就得写父母的名字了。如果写了孩子的名字,他也可以商业贷款,等将来他有公积金了再转就行,现在公积金交够三个月就能用了。
Ⅳ 杭州子女买房可以用父母的公积金贷款吗
不能,买房不能直接使用父母的住房公积金。公积金贷款条件之一是职工本人购房、大修住房、自建房等情况。而父母并不属于个人买房,所以是不能直接用父母的公积金贷款的。
但是有解决办法:将父母作为房屋共有人就行。也就是说房产证上需要添加父母的名字,将父母作为共同借贷人就可以使用他们的住房公积金。
拓展资料:
提取使用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第二十七条
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第二十八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保证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的前提下,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可以将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国债。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得向他人提供担保。
第二十九条
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应当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立的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专户,用于建立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费用和建设城市廉租住房的补充资金。
第三十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费用,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照规定的标准编制全年预算支出总额,报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批准后,从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上交本级财政,由本级财政拨付。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费用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按照略高于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费用标准制定。
参考资料:网络-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Ⅵ 父母的公积金能不能给孩子贷款买房
父母的公积金可以给孩子贷款买房,但是购房合同上必须要有父母的名字。
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由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职工以其所在单位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房屋抵押贷款。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照规定储存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储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职工离退休时本息余额一次付偿,退还给职工本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七)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的;
(八)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不在本市就业且离开本市的;
(九)职工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十)职工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造成生活严重困难的;
大病提取:一些城市出台办法,允许患有重大疾病的职工或其直系亲属提取公积金救急。
租房提取:租房自住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必须是申请人在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且所租房屋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才有资格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