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夫妻一方在一方办理贷款,在另一方不知情也没有签字,银行就放款了,银行是否违规
这个不违规,贷款属于个人行为,不是夫妻共同行为,所以一个人是可以的,采纳谢谢
2. 夫妻离婚前在另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欠银行贷款,离婚后不知情的一方需要承担吗
在婚姻存续间银行贷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在另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用贷款用于非法活动离婚后不知情一方不需要承担,如果用于家庭消费或是经营不知情一方也要承担贷款债务。
3. 夫妻在另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贷款。在离婚另一方是否可以不承担责任
这个问题得分两个方面说,第一,从你们夫妻关系内部来说,如果它没有用于家庭的共同生活,和你们的共同经营,等等,可以不承担责任,也应该不承担责任。第二,从外部关系说,你对外是一个整体,是一个家庭,那么债权人有权请求你们来偿还这笔债务,那从这个意义上说,那你承担的就是两个人的连带责任。我不知道,你听清没有?当然,如果你们离婚成为了既定事实,又对你们之间的财产包括债务进行了分割。因为第三人主张权利,你承担了不该承担的债务,那么你在这种情况下可以依据这些事,向你的前配偶主张权利,挽回你的损失。本意见仅根据提问者的描述作出,最终意见应以有关事实经具体核实后再行确定,本回答不作为最终的律师法律意见。
4. 夫妻一方在另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的借款另一方会偿还吗
首先,要看借款方是否借款是用于家庭开支,比如给家里添置家具啊或者是用于日常生活开支。有的话可能在离婚时被判定为夫妻债务,那么你就要承担偿还义务,如果没有用于家庭开支,属于自己借然后用于自己单方使用,你是不需要承担偿还义务的。
5. 购房合同写的夫妻双方名字,在另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可以抵押贷款吗
只要买房出于善意且不知其为共有,合同有效。没有办理产权登记,无对抗效力,并不影响合同本身的效力。 虽然婚姻法规定婚后取得财产属于共同财产,但也规定了夫妻分别财产制。故夫妻关系的存在并不能当然认定房屋为共同财产。为保障交易安全,新的物权法采公示对抗主义,丈夫名字不在房产部门登记,其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因此,该买卖合同可以正常履行。如果卖方拒绝办理过户登记,买房可以请求法院判决其履行合同。
6. 夫妻双方,一方在另一方不知情的前提下贷款,离婚时这笔款需要共同承担吗
应该共同承担吧,因为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知情”与“不知情”的界限似乎很难判定,所以除非你能拿出有利的证据证明你确实不知情,否则你就必须应该共同承担的。
7. 在双方夫妻关系存在时,一方在另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贷款并且擅自把另一方名字填上,属于共同债务吗
在双方夫妻关系存在时,一方在另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贷款并且擅自把另一方名字填上,只要是夫妻关系,贷款用于家庭生活或者建设就属于共同债务。
8. 结婚后另一方在我不知情的情况贷款不还会怎样
结婚后,另一方在一方不知情的情况贷款,一般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不还,债权人会起诉夫妻两个人,要求共同偿还的。
认定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条件,不是另一方是否知情,而是一方借款是否用于家庭生活。
只要是用于家庭生活的,无论另一方是否知情,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9. 夫妻双方有一方在对方不知情的情况下的借款是否要夫妻
认定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条件,不是另一方是否知情,而是一方借款是否用于家庭生活。
只要是用于家庭生活的,无论另一方是否知情,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