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安阳地区公积金贷款流程是怎样的
您好,在安阳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流程是:
1、申请人携资料到安阳管理中心咨询、申请、填写申请表;
2、安阳管理中心审批后向申请人发放委托通知书;
3、申请人领取通知书后携带所有原件到安阳当地的银行签订合同等、同时在公证处办理公证手续;
4、申请人持签定好的合同资料等到房屋出卖人处盖章;
5、申请人持保证后的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等到安阳宿迁市房地产管理处办理抵押登记;
6、申请人持登记后的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和公证书到安阳的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领取划款通知书,最后持划款通知书到银行办理划款手续。
Ⅱ 用父母的公积金还房贷需要什么手续
众所周知,国家住房公积金政策放松之后,不少城市已经实现了异地提取,而且多个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对公积金提取政策进行了相关的调整,子女买房可以用父母公积金贷款还房贷,同样,父母买房也可以提取子女的住房公积金,不过所需材料需要是具体的情况而定。
子女买房父母公积金贷款还贷可以吗?有哪些提取条件?
子女和父母住房公积金互相提取,需要根据商品房还是二手房、全额付还是有贷款、贷款的有无放贷等情况而分类处理,所需要的申请材料也有所不同。
通常情况下,如果是购买商品房,全额付清者只需要带上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全额的销售发票原件及复印件、盖上父母单位公章的提取表,提取人(即父母)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户口簿。户口簿是用来证明父母与儿女关系的。但若是有贷款的,则还要看有没有放贷。
还没有放贷的,提取父母公积金所需要的材料是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及复印件、首付款发票原件及复印件、房管部门提供的预告登记证或房产商提供的合同备案证明或具结书这三者材料的其中一样的原件及复印件,其他材料都一样。如果是已经放贷了的,那三选一的材料就不需要了,只要再加上银行的贷款合同、房贷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即可。
提取的公积金金额,是按照购房时较后一张发票所开出的时间为最终时限,该时间之前的公积金均可提取。
但是如果是二手房,情况又有所不同。购房二手房提取公积金需要带上购房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契税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再加上其他如提取表、身份证、户口簿等材料再去公积金管理核心办理。也就是说,购买二手房想要办理公积金提取的,需首先完成好过户才可办理。
如果自己以及父母均有公积金,也可以既提取父母的公积金又以自己的名义申请自己公积金贷款。此外,如果买房者是单身,还可以加上父母的名字进行贷款,但只有一方可以作为主贷人,其他则作为共同还贷人,贷款额度按照双职工的标准来
公积金贷款政策的放款,为购房者带来了非常大的便利。子女买房用父母公积金贷款还贷,父母买房用子女公积金贷款还贷,既满足了居民的需要,又活跃了房地产市场。但购房者需要明确的是,公积金政策放款各地的推进进度有差异,具体情况一定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详细咨询。
Ⅲ 和父母共同买房,公积金贷款怎么申请
回答1,可以写三个人名字
2,可以一人申请,额度有限制
3,可以
Ⅳ 安阳市60岁以上的老人,如需买房如何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超过60y不予贷款,因为他在中心已没有户头了。只有申请银行贷款。
银行按揭贷款期限
借款人年龄与贷款期限之和不超过70年。两个(含)以上共同借款人借款的,可按照满足贷款条件中年龄较小的确定贷款期限。
就是说最多只能贷70-60多的年限,并在此年限内要还清贷款(和收入证明有关);可与直系亲属一同申请,按年龄较小的确定贷款期限。
Ⅳ 安阳公积金贷款条件是怎样的
1.什么是住房公积金?有何用途?
答: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社会团体及其职工个人缴纳并长期储存的,用以日后支付购买、建造自住用房,翻修、大修自住住房等费用的具有储备金性质的资金。根据规定,住房公积金只能用于职工住房的消费和职工住房建设资金的融通,不得挪作他用
2.什么情况下,职工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答: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⑴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⑵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⑶租房自住的;
⑷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的;
⑸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⑹出境定居的;
⑺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⑻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⑼下岗、失业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下岗、失业12个月以上的;
⑽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
3.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不足时怎么办?
答: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若提取本人名下住房公积金不足,经配偶、同户(住)家庭成员或其他直系亲属同意,并经指定金融机构确定机构确认后,可以提取配偶、同户(住)家庭成员或其他直系亲属的住房公积金,也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4.什么是“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与其他类型贷款相比有何特点?
答: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按规定实行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人,以其在本市购买的普通自住住房作为抵押所申请的住房公积金政策性低息贷款。
个人住房公积金实行“低存低贷”政策,按照法定半年期定期存款利率计算,比其他类型贷款的利率低很多。目前5年以下(含5年)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年利率为3.60%,个人住房商业贷款年利率为4.77%;5年以上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年利率为4.05%,个人住房商业贷款年利率为5.04%。低息是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主要特点。
5.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答: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证件;
(2)申请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半年以上,累计缴存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2年;
(3)自筹资金达到所购住房总价的30%以上(含30%);
(4)具有稳定的职业和稳定的收入来源,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签定了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
(6)符合委托人和受托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6.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提交哪些资料?
答: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当提交以下资料:
(1)住房公积金个人借款申请书;
(2)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或其他身份证件);
(3)所在单位出具的借款人稳定经济收入证明或其他偿债能力的证明;
(4)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协议或其他批准文件;
(5)抵押物清单,权属证明文件,权利人同意抵押的证明;
(6)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出具的抵押物评估报告;
(7)保证人出具的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承诺及保证人的资信证明;
(8)借款人用于支付购买住房首付款的自筹资金的有关证明;
(9)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7.怎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答: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当遵循以下步骤:
(1)借款人提出书面贷款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可以向贷款银行提出,由贷款银行受理后交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批,也可以直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申请、等待审批;
(2)经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批通过的借款人,与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办理抵押登记、保险、公证等相关手续;
(3)贷款银行按借款合同约定,将贷款一次或分次划入开发商在贷款银行设立的售房款专用帐户,或直接转入借款人在贷款银行开立的存款帐户;
(4)借款人在贷款银行开立还款帐户,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方式和还款计划,如期归还贷款本息;
(5)贷款结清后,借款人从贷款银行领取“贷款结清证明”,取回抵押登记证明文件及保险单正本,到原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8.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额度、期限有何限制?
答:根据《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规定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不得超过借款家庭成员退休年龄内所交纳住房公积金数额的2倍。目前广州市公积金贷款的额度最高为购房总价或评估价的7成(按价值低的计算),总额不得超过25万元。
按规定,处于失业阶段的职工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9.什么是“个人住房组合贷款”?
答:个人住房组合贷款,是指符合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同时缴存了住房公积金,在申请按揭贷款的同时,向银行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在购买商品房时,既有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也有银行按揭贷款的,便是“个人住房组合贷款”。
(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足以支付全部购房款的借款人,可同时向银行申请住房按揭贷款,二者的组合方式即为“个人住房组合贷款”)。
10.申请个人住房组合贷款需符合哪些条件?
答:申请个人住房组合贷款必须同时符合有关公积金贷款的规定和贷款银行有关住房按揭贷款的规定。具体来说,
⑴ 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
⑵ 有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⑶ 有稳定的职业和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⑷ 有合法有效的购买自住住房合同、协议或其他证明文件;
⑸ 有用于支付所购房产总价款20%以上首付款的自筹资金(首付款从贷款银行规定);
⑹ 自愿以所购房产作抵押;
⑺ 符合当地公积金管理部门规定的借款条件;
⑻ 贷款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11.申请组合贷款需提交哪些材料?
答:申请组合贷款应当提交:
⑴公积金个人借款申请书、贷款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申请书;
⑵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或其他身份证件);
⑶公积金管理部门和贷款银行认可的有关部门出具的借款人稳定经济收入证明或其他偿债能力证明;
⑷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协议及其他批准文件;
⑸自愿以所购房产抵押的书面承诺;
⑹公积金管理部门和贷款银行认可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出具的抵押房产的评估报告;
⑺借款人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的自筹资金证明;
⑻公积金部门和贷款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12.如何办理个人住房组合贷款?
答:办理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的程序通常为:
⑴借款人需分别向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和贷款银行提出书面贷款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
⑵借款人获得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额度后,持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具的《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委托通知单》,向贷款银行申请组合贷款;
⑶银行同意贷款后,借款人与贷款银行就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和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分别签订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
⑷合同签订后,根据规定办理抵押登记,保险和其他必须的手续,抵押期间房地产权证、保险单正本交银行保管;
⑸贷款银行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将贷款直接转入借款人在贷款银行开立的存款帐户内,或将贷款一次或分次划入开发商在贷款银行开立的售房款专用帐户;
⑹借款人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和还款方式,按期向其在贷款银行开立的还款帐户归还贷款本息;
⑺结清贷款后,向贷款银行领取“贷款结清证明”,取回抵押房产的房地产权证及其他抵押登记证明文件和保险单正本,到原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Ⅵ 和父母一起的房贷用公积金贷款吗
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父(母)、子(女)可组合向该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互贷业务。
根据规定,主借款人可为父(母)、子(女)中的任意一方。其中,父(母)为主借款人的,只能选择一个子(女)为共同借款人;子(女)为主借款人的,只能选择父(母)中的一个为共同借款人。
在首套房贷款及二套房贷款认定上,只对主借款人家庭房屋信息进行核实;其中,主借款人为子(女)且与父(母)在同一户籍内的,只对该子(女)及其配偶房屋信息进行核实,须以所购住房进行抵押。
主借款人与共同借款人满足冲还贷条件的须签订冲还贷协议。贷款审批发放后,在贷款未结清期间,主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不能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