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关于呼市公积金最新政策贷款买房的问题
首先,你有贷款买有还清,那么,再买,。算二套。
想卖掉商贷住房,需要还清贷款之后,才可以办理买卖过户,因为贷款没有还清,产权抵押给了银行。暂时不属于你,你没有权利卖掉不是你的住房,
如果你还清贷款,卖掉呼市住房,在乌海再买,依据新政策,算首套!
如果没有还清贷款,没有卖掉过户呼市住房,在乌海再买,算二套,二套房首付6--7成,贷款利率上浮1.1倍,契税是3%--4%
B. 住房公积金可以夫妻两人一起申请贷款么
可以。且必须连缴12个月公积金方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一、住房公积金贷款若是夫妻的,必须夫妻两人一起申请贷款,不管是商业贷款还是住房公积金贷款,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二人都是要参与到贷款中的,因为要共同确认债务关系。
二、贷款条件
1、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12个月。因为,如果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不正常,时断时续,说明其收入不稳定,发放贷款后容易产生风险。
3、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4、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当职工有其他债务缠身时,再给予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就很大,违背了住房公积金安全运作的原则。
5、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办理组合贷款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贷款期限必须一致。
(2)夫妻内蒙和呼市公积金贷款扩展阅读:
一、贷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到银行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如实提供下列资料:
1、申请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2、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明(指居民身份证、常住户口簿和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婚姻状况证明文件;
3、家庭稳定经济收入证明及其它对还款能力有影响的债权债务证明;
4、购买住房的合同、协议等有效证明文件;
5、用于担保的抵押物、质物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置权人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有关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
6、公积金中心要求由第三方担保人做担保,并缴纳担保费用,由借款人、贷款人及第三方担保人共同签订三方合同。
7、公积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C. 在呼市买房,准备用公积金贷款,求懂的人解答,感谢
能否用公积金贷款购房在于所经销商是否愿意。每一个项目都有特定挂钩的银行,你的公积金不在该银行,而且又不是一个地区的一般办理不了。
D. 呼和浩特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是多少
根据呼和浩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规定:
1、购买商品房贷款的额度:借款人夫妻双方建立公积金的,贷款金额上限为80万元;一方建立公积金的,贷款金额上限为50万元。贷款额度不超过贷款金额上限;
2、购买经济适用房贷款的额度:借款人夫妻双方建立公积金的,贷款金额上限为80万元;一方建立公积金的,贷款金额上限为50万元。贷款额度不超过贷款金额上限;
3、购买回迁房贷款的额度:借款人夫妻双方建立公积金的,贷款金额上限为80万元;一方建立公积金的,贷款金额上限为50万元。购买回迁房购房贷款额度不超过《回迁安置合同书》中应补给开发商的差价额;
4、购买商品房住房公积金按揭(组合)贷款额度:借款人夫妻双方建立公积金的,贷款金额上限为80万元;一方建立公积金的,贷款金额上限为50万元。贷款额度不超过贷款金额上限;
5、商业银行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借款人夫妻双方建立公积金的,贷款金额上限为80万元;一方建立公积金的,贷款金额上限为50万元。银行转贷的购房贷款额度不超过商业银行住房按揭贷款的当前本金余额,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公积金贷款金额上限;
6、二手房贷款额度:借款人夫妻双方建立公积金的,贷款金额上限为80万元;一方建立公积金的,贷款金额上限为50万元。贷款额度不超过贷款金额上限;
详细内容可咨询呼和浩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 夫妻二人怎么共同用公积金还贷款
一、夫妻双方一起申请公积金贷款条件:
1、双方必须都缴纳了公积金,而且公积金账户当中有一定额度的金额
2、双方缴纳公积金期限必须是1年以上
3、目前,双方都没有需要归还的公积金贷款
4、办理公积金贷款购买的房产证上面必须有夫妻双方的名字
5、夫妻双方共同申请公积金贷款需要提供结婚证明
6、工作的单位要给借贷者上了公积金,那么借贷者就有了个公积金帐号
7、未有尚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
二、 住房公积金贷款准备的资料:
1、夫妻双方到场,身份证(二代)、集体户口、结婚证
2、首付款的收据(两次),银行转帐证明
3、夫妻双方的收入证明(单位人事开,单位盖章)
4、夫妻双方的公积金帐号
5、月缴存额、缴存比例
6、借贷者的公积金帐号
7、单位的公积金帐号。
三、流程:初审-评估-审核-办理担保手续-签订借款合同-放款
满意请采纳,谢谢!
F.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公积金贷款的条件跪求
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资料
商品房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提供的材料
(1)借款人及参贷人(共同还款人、担保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和共同还款承诺书;
(2)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复印件,其他情况由所在单位或派出所出具证明);
(3)合法的商品房购房合同或协议;
(4)借款人及参贷人所在单位提供的个人资信证明;
(5)借款人已交付不低于30%购房款的有效凭据;
(6)用于担保的抵押物、质物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置权人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有关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
(7)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期房楼盘,必须是由开发商与受委托银行签订按揭协议的楼盘,借款人可通过按揭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6)夫妻内蒙和呼市公积金贷款扩展阅读:
贷款流程
(一)借款申请人咨询
借款申请人至贷款经办部门或致电贷款经办部门进行住房公积金贷款咨询,准备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材料。
(二)借款申请人至贷款经办部门办理初审及相关评估
1.借款申请人持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所需材料至贷款经办部门进行公积金贷款初审。
2.按照规定需要对借款申请人进行个人信用评估的,借款申请人需在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的监督下在信用评估《授权书》上签字。
3.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打印相关单据,并告知借款申请人如何办理下一步手续。
4.按规定需要对借款申请人所购房屋进行评估的,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同时向借款申请人开具《抵押物评估通知单》,借款申请人或委托代理人至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定的评估机构申请抵押物评估。
(三)借款申请人等待电话通知
1.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依据借款申请人提供的贷款所需材料及有关机构的评估结果进行复审,对于需要与借款申请人进行电话沟通的,工作人员将通过借款申请人提供的联系方式与借款申请人进行电话核实、确认。
2.对于借款申请人选择的担保方式为担保中心担保的,在担保审核通过后,担保中心工作人员将通知借款申请人办理贷款相关合同签字手续的时间、需要携带的资料及所需交纳的担保服务费;
对于借款申请人选择的担保方式为非担保中心担保的,根据不同担保方式办理完毕相关手续后,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将通知借款申请人办理贷款相关合同签字手续的时间及所需材料。
(四)借款申请人在相关合同上签字
1.借款申请人根据电话通知的面签时间,持住房公积金贷款面签所需材料到贷款经办部门办理签字手续,对于需要缴纳评估费及担保费的借款申请人需先到指定柜台缴纳费用并领取发票。
2.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抵押人、出质人在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完成《借款合同》等相关合同单据的签字手续。
(五)银行放款
借款申请人等待银行放款后到银行领取借款人相关合同单据。
(六)按月还款
借款申请人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月进行贷款的偿还。
G. 呼市新城区能用内蒙公积金贷款买房的小区有哪些
需要咨询开发商,可以异地公积金贷款。住建部明确规定公积金异地贷款应按以下流程办理:
1.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接受职工的异地贷款业务咨询,并一次性告知贷款所需审核材料;
2.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申请,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对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3.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受理职工异地贷款申请后,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核实无误的,应按规定时限履行贷款审核审批手续,并将结果反馈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对职工异地贷款情况进行标识,并建立职工异地贷款情况明细台账;
4.缴存职工在异地贷款还贷期间,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原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及时告知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和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在接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及时对异地贷款情况重新标识和记录;
异地贷款出现逾期时,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配合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开展贷款催收等工作,根据贷款合同可扣划贷款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归还贷款。
申请公积金贷款需要提供的材料:
1.商品房买卖合同;
2.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本和婚姻状况证明;
3.工作证明及银行流水;
4.首付款单据(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5.公积金缴存证明(或住房公积金卡);
6.所购房屋的评估报告书;
7.买卖双方签定的《购房合同》;
8.原卖方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
H. 夫妻两人公积金贷款
当然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购房本来就是以家庭为单位的融资行为。何况是购买首套自住住房。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购房办理程序如下:
一、购买已和当地公积金管理机构进行项目储备签约的楼盘住房,缴购房预付款,草签购房合同。
二、到当地房管部门开具《住房信息查询函》,到当地人行开具夫妻双方的《个人信用报告》。
三、在楼盘销售中心、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贷款银行或直接到当地政务中心公积金窗口领取《个人公积金贷款申审表》,据实填写所购住房信息、个人信息、申请贷款信息(贷多少、期限多长,根据自己的家庭收入、还款能力,自己盘算)、担保信息等内容,
粘贴身份证、结婚证复印件,附夫妻双方收入证明,单位盖章,交楼盘销售中心转公积金管理中心或直接交政务中心公积金窗口待审。
四、待公积金管理中心初审、复审、审批(这你不用担心,耐心等待就可)完毕后,它会把已通过的信贷资料会转委托贷款银行,银行会通知楼盘销售中心经办人和购房人夫妻双方带上身份证到银行签订《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合同》、《住房抵押合同》,开立还贷存折。
有些城市还需办理公证(费用几百元)和住房贷款综合保险(费用几百到上千元),现在好多城市都已取消公证和保险了。
五、签完《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合同》、《住房抵押合同》,合同上面会告诉你的月供金额和每个月的还款日。牢记在心,以免耽误还款造成个人信用不良记录。
回家等待公积金中心划款给委托贷款银行,一般几个工作日后,你的公积金贷款就会通过银行划入你所购房的楼盘开发商的一般结算账户,楼盘销售中心经办人就会通知你去开购房收据。你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就算办理完毕。
六、接下来,你要做的就是每月凑钱,准备月供,按月还款,
七、如果你是首次购买商品房,缴了购房预付款草签购房合同后,申贷前还可凭,《购房合同》和你的《住房信息查询函》向公积金窗口申请提取个人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用于交纳购房首付款;如果是二套房就不能提取个人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用于交纳购房首付款了。
八、凡是住房公积金贷款在还贷期间,每年都可以办理一次个人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提取(含配偶方,但不超过年还贷总额)。
(8)夫妻内蒙和呼市公积金贷款扩展阅读:
一、贷款条件
1.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因为,如果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不正常,时断时续,说明其收入不稳定,发放贷款后容易产生风险。
3.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4.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当职工有其他债务缠身时,再给予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就很大,违背了住房公积金安全运作的原则。
5.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办理组合贷款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贷款期限必须一致。
二、贷款额度
大部分城市都规定了单笔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比如成都单笔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广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个人最高额度为50万元,申请人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最高额度为80万元。
其次,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房款总额的70%;
申请公积金贷款还应满足月还款/月收入不大于50%(其中:月还款包括已有负债和本次负债每月还款之和)。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为1-30年,并不得长于借款人距法定退休年龄的时间;临近退休年龄的职工,在考虑其贷款偿还能力的基础上,可适当放宽贷款年限1-3年。
三、利息计算
(一)人民币业务的利率换算公式为(注:存贷通用):
1.日利率(0/000)=年利率(%)÷360=月利率(‰)÷30
2.月利率(‰)=年利率(%)÷12
(二)银行可采用积数计息法和逐笔计息法计算利息。
1.积数计息法按实际天数每日累计账户余额,以累计积数乘以日利率计算利息。计息公式为:
利息=累计计息积数×日利率,其中累计计息积数=每日余额合计数。
2.逐笔计息法按预先确定的计息公式利息=本金×利率×贷款期限逐笔计算利息,具体有三:
计息期为整年(月)的,计息公式为:
①利息=本金×年(月)数×年(月)利率
计息期有整年(月)又有零头天数的,计息公式为:
②利息=本金×年(月)数×年(月)利率+本金×零头天数×日利率
同时,银行可选择将计息期全部化为实际天数计算利息,即每年为365天(闰年366天),每月为当月公历实际天数,计息公式为:
③利息=本金×实际天数×日利率
这三个计算公式实质相同,但由于利率换算中一年只作360天,但实际按日利率计算时,一年将作365天计算,得出的结果会稍有偏差。具体采用那一个公式计算,央行赋予了金融机构自主选择的权利。因此,当事人和金融机构可以就此在合同中约定。
(三)复利:复利即对利息按一定的利率加收利息。按照央行的规定,借款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偿还利息的,就要加收复利。
(四)罚息:贷款人未按规定期限归还银行贷款,银行按与当事人签订的合同对失约人的处罚利息叫银行罚息。
(五)贷款逾期违约金:性质与罚息相同,对合同违约方的惩罚措施。
(六)计息方法的制定与备案
全国性商业银行法人制定的计、结息规则和存贷款业务的计息方法,报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备案并告知客户;区域性商业银行和城市信用社法人报人民银行分行、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备案并告知客户;
农村信用社县联社法人可根据所在县农村信用社的实际情况制定计、结息规则和存贷款业务的计息方法,报人民银行分行、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备案,并由农村信用社法人告知客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