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名下一套房赠与父母再去买房,算二套房还是首套房
只要是你名下没有房,并且没有房子的贷款项目,你再买也算是是首套房!
㈡ 父母赠与子女房产过户,但是房屋有贷款怎么办
可以过户,但是如果贷款没有还清的话,需要去公证处公证财产,然后拿着公证书去房产处及银行办理贷款及房产过户手续。
㈢ 我在2005年时,父母给我买了套房,写我的名字,一次性付清,现在我想再买一套房,请问还能享受贷款优惠吗
按目前的政策规定,不论第一套房贷款与否,只要在管理单位登记记录上显示你已拥有一套住房,那么再买一套就算是二套房了,就必须按二套房的贷款政策来执行,不得享受30%首期和利率8.5折的优惠。
建议解决方法:
1、如果你资金充足,可以承担二套房的首付(50%),只要你贷款时间不超过10年的话,那就不要考虑利率影响(最终的利息差别不会太大),直接购买就行。
2、如果第一套住房已经超过五年(发证时间),你又不是非常需要它的话,建议你把它出售,因为超过五年的住房交易税费较低。
3、把第一套住房赠送给父母,缴纳一定的税费和手续费(赠与的费用较低),然后你在购买新房子就可以享受一套房优惠了。
4、最好的方法(有条件限制):如果你有可以信任的未婚妻(夫),那就以她(他)的名义购买第二套房,婚后,第二套房也是属于你共有的财产。不过,记住,一定要非常信任才可,不然,对方有可能与你分手时,夺走你的房子!
5、还有一个方法,到临近的城市或地区去购买第二套房。只要是与你第一套房登记单位不发生重合的话,一般都不会查到你已经有一套房了。就是说你在A房管局有了一个房产证(无贷款情况下),你去B房管局管辖范围内购买第二套房,如果两房管局资料没有联网的话,那就无法认定你为第二套房啦!
㈣ 父母有一套房子有我的名字,自己有一套房子,想再买一套怎么办,可以贷款吗怎么操作
上海限购令细则第7条:
七、自本意见发布之日起,暂定在本市已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对在本市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能提供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向其售房。违反规定购房的,不予办理房地产登记。
所以即便你要买三房,不可能向银行商业贷款的。除非你抵押房产换取全额付款。
㈤ 父母赠与一套,自己买了一套,现在还能买房吗
不能买房了,再买属于二套房了。
二套房的认定标准是在个人名下拥有两套(含二套)以上的房产属于二套房。
被认定为二套房的情形有:
(1)自己有住房,给成年子女购房。
(2)自己有住房,以未成年子女名义再购按照二套房政策执行。
(3)未成年时名下有房产,成年后再贷款购房算二套。
(4)有全款购买住房,再贷款购房为二套房。
(5)有贷款购买住房,结清出售后再贷款购房也会被算作二套房。
(6)先商业贷购房,再使用公积金买房。
(7)婚前一方贷款购房,婚后以另一方名义再购且户口不在一起。
(8)婚后共同贷款购房,离异后再购房。
(9)名下有商业公寓,再购普通住宅。
㈥ 父母房子赠与儿女后再买房是否属于第二套房子
是的,父母房子赠与儿女后再买房是属于第二套房产的。
二套房界定标准如下:
1、贷款买过一套房,通过房屋登记系统能查到房产,再贷款买房。
2、贷款买过一套房,后来卖掉通过房屋登记系统查询不到房产,但在银行征集系统里能查到贷款记录,再贷款买房。
3、全款买过一套房,通过房屋登记表系统能查询到房产,贷款买房。
4、全款买过一套房,后来卖掉了,房屋登记系统查不到房产,再贷款买房。
5、当地暂不具备房屋登记系统的查询条件的,银行尽职调查核实购房人已有一套住房的,再买房。
(6)自己被父母赠与一套房子再贷款扩展阅读
要求
一是以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为单位认定房贷次数;
二是以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依据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出具的家庭住房总面积为准,借款人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已高于当地平均住房水平;
三是已利用贷款(包括公积金贷款)购房的家庭,再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的房贷房。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10〕10号),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贷款申请人(以下简称借款人)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居民家庭住房套数,应依据拟购房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成员名下实际拥有的成套住房数量进行认定。
二、应借款人的申请或授权,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首府)城市及其他具备查询条件的城市房地产主管部门应通过房屋登记信息系统进行借款人家庭住房登记记录查询,并出具书面查询结果。
如因当地暂不具备查询条件而不能提供家庭住房登记查询结果的,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提交家庭住房实有套数书面诚信保证。贷款人查实诚信保证不实的,应将其记作不良记录。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应对借款人执行第二套(及以上)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一)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含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系统,下同)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
(二)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
(三)贷款人通过查询征信记录、面测、面谈(必要时居访)等形式的尽责调查,确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
四、对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请住房贷款的,贷款人按本通知第三条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㈦ 我和丈夫名下有一套房产,是父母赠予的,目前有一套贷款的房产,如果现在再购房,算第二套还是第三套
按照今年的新政,如果第一套房贷款已经还完,只有第二套房的贷款的话,第三套房可以视作是二手房。不过这个是央行的规定,各地区有不同的限购限贷政策,不一定适用于你们本地。
㈧ 有套父母赠予房,现在再买房算二套房吗
你好,父母房子赠与儿女后再买房是属于第二套房产的,二套房界定标准如下:
一、贷款买过一套房,通过房屋登记系统能查到房产,再贷款买房——算二套。
二、贷款买过一套房,后来卖掉,通过房屋登记系统查询不到房产,但在银行征集系统里能查到贷款记录,再贷款买房——算二套;
三、全款买过一套房,通过房屋登记表系统能查询到房产,贷款买房——算二套。
四、全款买过一套房,后来卖掉了,房屋登记系统查不到房产,再贷款买房——算首套。 五、当地暂不具备房屋登记系统的查询条件的,银行尽职调查核实购房人已有一套住房的,再买房——算二套。
六、个人名下有两套房的商业贷款记录,一套已还清,另一套未还清,此时再贷款认定为三套房。
七、个人名下有两套房的商业贷款记录,全都已还清且出售,同时能够提供两套住房出售的证明,这种情况下虽然个人名下无房,但再贷款时也会被视为三套房。
八、个人名下有一套房商业贷款已还清,另一套是公积金贷款也已经还清,此时不管申请公积金贷款还是商业贷款再买房,均视为三套房。
九、夫妻两人,一方婚前买房使用商业贷款,另一方婚前购房用的是公积金贷款,婚后两人想要以夫妻名义共同贷款,根据新政虽然都是婚前的个人贷款行为,但因央行征信系统中都存有记录,所以以夫妻共同名义贷款买房还是会算做三套房。
十、夫妻两人,一方婚前有房但无贷款记录,另一方婚前有贷款记录但名下无房产,婚后买房申请贷款视为三套房
望采纳,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