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夫妻离婚后如何补偿共同还贷一方
根据现行《婚姻法》的规定,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夫妻双方另有约定。也就是说,婚前一方的房屋,婚后不会自然转化为共同的产权。 首先,共同还贷过程,是否会导致房屋变更为共同财产,通常在法律界已不是问题。正确的理解应该是: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否则房屋仍为婚前购房一方的个人财产。 第二,共同还贷过程中房屋价值增值部分,是否为共同财产?对此,大家的理解就大相径庭了。有些人包括部分律师都认为,增值部分双方共同享有,因为增值部分属于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所得,且共同参与还贷,共同享有是有法律依据的。但是我们认为,增值部分很难被法院判定为共有。理由是:一、房屋作为一方的个人财产,增值也是应该是其个人财产的增值;二、房屋并没有因离婚而变卖,不能确定增值部分就是确定的收入;三、如果房价增值部分要共享,那万一房屋贬值,另一方在离婚时则要倒贴有房一方的损失,这显然有悖于常理。 第三,参与共同还贷,是否以夫妻双方均有收入为前提?应该不是。鉴于婚后任何一方的劳动收入,均属于家庭共同收入,即使非产权人的一方没有自己的劳动收入,比如为全职太太,而由另一方的收入还贷,仍是婚后共同还贷。 最后,关于离婚时对非产权一方参与共同还贷的补偿,应按共同还贷期间偿还的贷款本金及利息的数额,进行合理补偿。作者:张建伟 祝文龙
② 夫妻贷款离婚后能一方承担吗
按法律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③ 夫妻婚内借银行贷款,离婚后怎么分配
其实在我们一开始结婚的时候,没有人是希望自己在中途会离婚的,想必所有人结婚都是奔着白头偕老,幸福一生去的,但是在学手成精的路上,总是会遇到这样那样的矛盾,导致婚姻关系没有办法继续下去。
一般来说的话,夫妻在结婚当中共同向银行贷款,要么就是用来买房子,要么就是用来做生意,这两个支出都是属于家庭内部的一个开支,所以不管离不离婚这个钱都是应该两个人共同承担的,那么如果离婚之后的话,这笔债务也是平分给你们两个人来一起共同偿还的。
④ 如果夫妻离婚贷款房子怎么分配
房产只登记在了一方名下,在这种情况下,除非未登记一方有证据证明购房时有出资行为,则法院一般会判决房屋归属登记方名下。因此,在感情好的时候一定也要明算账,不要以为感情好就会一直好,等到感情烟消云散,劳燕分飞后悔就来不及。婚前双方或一方支付首付,婚后双方还贷,尚未取得产权证的。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离婚时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且双方有争议解决不了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处房屋所有权归谁,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哪方居住使用。待到取得产权证后,再由任何一方另行向法院起诉。
⑤ 新买的房子夫妻两离婚了一方出钱还完贷款补偿另一方钱财产权证也没办下来可以直接改名字吗一次解决完
可以的,只要两人商量并且达成一致就可以一次性解决房子的归属者。
⑥ 夫妻名义共同贷款是一块还房贷吗离婚怎么处理
要看首付是哪方出的,房产证上有谁的名字,如果是婚前一方买的房,双方婚后还房贷,那房子归婚前买房者所有,但需要补偿对方,婚后的月供款以及房价增值部分的一半。
⑦ 夫妻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如何补偿
夫妻一方在婚前以个人名义按揭贷款,购买房屋,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房子,在离婚后双方如何分割呢?儒德律师为您解答。
那么,如何来计算补偿呢?对此北京高院的计算方式如下:
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房屋补偿的计算公式为:房屋补偿款=夫妻共同支付款项(包括本息)(房屋购买价+全部应付利息)X房屋评估现值(或夫妻认可房屋现值)X50%。
上述计算标准是离婚时夫妻分割财产的基准,人民法院可根据案件实际情况,综合考虑购房与结婚时间、为购房支付的税费等各项支出、妇女及子女权益等多种因素。
例:假定丈夫小张婚前购买价值50万元的房屋一套,其中首付款20万,贷款30万元,本息共计40万元,即利息10万元,经评估,房屋现价100万元,在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还款30万元,剩余10万元按揭贷款。根据上述计算公式,房屋所有权属于小张,剩余的10万元按揭贷款也属于小张个人债务,但小张需要对妻子偿还的按揭进行补偿。根据公式,补偿的数额为:3060 X 100 X 50%=25万元。
⑧ 贷款没还清离婚赔偿怎么算
贷款没还清不影响房子分割,因此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房子由夫妻双方自行协商分割方式,协商不成,由法院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个人房子则不用分割,谁的房子就归谁。贷款由取得房子的一方继续偿还。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