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成都公积金可以使用父母的吗
成都公积金可以使用父母的,但不是零门槛使用
有些购房者的住房公积金账户额度不够,就想着用父母的公积金。
一般来说,如果 子女买房,可以使用父母公积金,但需要父母提出申请 。
公积金提取流程:
1、个人申请
2、受理审核
3、审核通过,办理提取手续:打印《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交单位经办人或职工本人确认,单位返联还单位经办人
❷ 成都子女可以用父母公积金买房吗
可以买的。但前提了解一下:(1)公积金贷款有对贷款人贷款年限有控制的
(2)要看父母的公积金购买的区域是不是自己买房的区域
(3)用父母公积金买房,只能下父母名字,除非你也参与一起公积金贷款
❸ 可否用自己的公积金还父母的房贷(成都)
如果公积金缴在市中心就取不出来,需要在购房合同或者产权证上有你的名字才可以。但是如果你到房管局去改一下,加一个你的名字就可以,虽然有点违规,但是公积金中心查的时候有你的名字就可以取 你的公积金了,只不过现在那个限制二套房的政策出来了,可能将来对你再买房可能在利率方面有上调就比较麻烦。
❹ 在成都给父母买房 已婚子女的一方可以用公积金贷款来购买此房吗
若房产证不属你名,因你已经年满18岁,不能直接用你公积金给父母署名购房,你只有在新房上署名,才可以用公积金。若是你老婆因为信用卡年费产生了逾期,这个公积金中心会酌情考虑的,这不属于恶意逾期之列。
❺ 四川省住房公积金可以用于父母名下住房还贷吗
如果你要用公积金实现房贷还款的话,是可以的不过应该就只有提取公积金用于还款了,因为是你父母贷款,所以和本人贷款用公积金还款就不一样,公积金还房贷有两种,一种是借款人按月正常还款,但每年可以提取自己和配偶的公积金,提取额不能超过上一年度还款总额。另外一种是“预还若干月”还款方式,即由贷款银行从借款人和配偶公积金账户逐月提取公积金冲减月还款额,每月冲抵后剩余部分,借款人按时存入指定的银行账户。
如果还有什么贷款方面的问题可以到数财网咨询了解。
❻ 我18岁了,在成都买房可以使用父母的公积金吗
最近,广西公积金出台了子女购房公积金不够时,可以提取父母的公积金。目前成都市公积金管理规定的是,若子女年满18岁,房产证没有父母名字的前提下,不能使用父母的公积金。
❼ 用父母公积金贷款自己公积金还款可以吗
新政规定,子女买房父母可成为共同还款人,“多余”公积金可用来还商贷,也可用于支付物业费等。 如果全用父母的,可能贷款(手机网络“网络现金贷”,寻找最懂你的借钱方式)年限不够。
❽ 用父母的公积金还房贷需要什么手续
众所周知,国家住房公积金政策放松之后,不少城市已经实现了异地提取,而且多个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对公积金提取政策进行了相关的调整,子女买房可以用父母公积金贷款还房贷,同样,父母买房也可以提取子女的住房公积金,不过所需材料需要是具体的情况而定。
子女买房父母公积金贷款还贷可以吗?有哪些提取条件?
子女和父母住房公积金互相提取,需要根据商品房还是二手房、全额付还是有贷款、贷款的有无放贷等情况而分类处理,所需要的申请材料也有所不同。
通常情况下,如果是购买商品房,全额付清者只需要带上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全额的销售发票原件及复印件、盖上父母单位公章的提取表,提取人(即父母)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户口簿。户口簿是用来证明父母与儿女关系的。但若是有贷款的,则还要看有没有放贷。
还没有放贷的,提取父母公积金所需要的材料是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及复印件、首付款发票原件及复印件、房管部门提供的预告登记证或房产商提供的合同备案证明或具结书这三者材料的其中一样的原件及复印件,其他材料都一样。如果是已经放贷了的,那三选一的材料就不需要了,只要再加上银行的贷款合同、房贷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即可。
提取的公积金金额,是按照购房时较后一张发票所开出的时间为最终时限,该时间之前的公积金均可提取。
但是如果是二手房,情况又有所不同。购房二手房提取公积金需要带上购房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契税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再加上其他如提取表、身份证、户口簿等材料再去公积金管理核心办理。也就是说,购买二手房想要办理公积金提取的,需首先完成好过户才可办理。
如果自己以及父母均有公积金,也可以既提取父母的公积金又以自己的名义申请自己公积金贷款。此外,如果买房者是单身,还可以加上父母的名字进行贷款,但只有一方可以作为主贷人,其他则作为共同还贷人,贷款额度按照双职工的标准来
公积金贷款政策的放款,为购房者带来了非常大的便利。子女买房用父母公积金贷款还贷,父母买房用子女公积金贷款还贷,既满足了居民的需要,又活跃了房地产市场。但购房者需要明确的是,公积金政策放款各地的推进进度有差异,具体情况一定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详细咨询。
❾ 2017年孩子成都可以用异地父母的公积金贷款
住建部明确规定公积金异地贷款应按以下流程办理:
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接受职工的异地贷款业务咨询,并一次性告知贷款所需审核材料;
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申请,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对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受理职工异地贷款申请后,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核实无误的,应按规定时限履行贷款审核审批手续,并将结果反馈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对职工异地贷款情况进行标识,并建立职工异地贷款情况明细台账;
缴存职工在异地贷款还贷期间,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原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及时告知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和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在接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及时对异地贷款情况重新标识和记录;
异地贷款出现逾期时,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配合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开展贷款催收等工作,根据贷款合同可扣划贷款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归还贷款。
申请公积金贷款需要提供的材料:
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1份);
申请人及配偶户口本(首页、户主页、本人页)和婚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明或离婚判决书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未婚人员未婚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单身的需提供单位婚姻证明(原件1 份);
农行个人结算账户存折(验原件收复印件2份);
首付款单据(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申请人有效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2份,需印正反面);
配偶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1,需印正反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