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婚前按揭买房婚后父母还贷,还贷部分是否是婚前财产
婚前按揭买房婚后父母还贷,还贷部分应该属于个人财产,不属于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❷ 婚前买房,婚后完全父母还房贷
婚前买房,婚后父母还房贷,这要看你的家庭情况了,如果你父母有钱的话,你的钱不够,你父母可以替你还房贷的,如果你父母没有钱,逼着你父母还房贷,这就不对了,自己努努力,还尽量自己还让父母少承担一点,毕竟年龄大了,让他们晚年有个好的生活
❸ 结婚前父母出资按揭买房,婚后父母还贷,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房产证上名字是谁?如果是子女,则没有特别约定首付是赠予一方的,还反贷是赠予双方的
❹ 婚前贷款买房,婚后一起还贷款是不是属于个人财产
房子不属于个人财产。我们都知道中国人进行嫁娶时,是很庄重得。这就体现在男方的聘礼,跟女方的嫁妆上面。而对男方财力上的判断,最主要的除了看给多少彩礼之外,就是看是否有房有车了,对于父母来说,总是希望自己的女儿能过的好的。毕竟只有有了自己的房子,才算二人有了真正意义的小家,有了归属感,租来的房子毕竟不是自己的。
要知道如果不买房,女方父母甚至可能不会同意将女儿嫁给男方,虽然很残酷,但这确实是现实。毕竟把好好的个闺女嫁给男方,可不是想要她去吃苦的。但也许有的父母会尊重女儿的意见,即使没房也会嫁给男方,那男方不是更应该去努力奋斗买房吗?总而言之,只要女方参与到了为房子还贷的过程中,不论首付是不是男方婚前支付的,这个房子都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
❺ 关于婚前首付购房,婚后父母还贷
婚前协议最好,因为有后期的月供问题,结婚后还款如果没有特殊证明的话婚后还款部分是属于双方共同所有的,并且这部分的增值部分也是双方共同所有
❻ 法律问题:婚前买的房子,婚后房贷是由我父母及我共同还贷
婚前买的房子首付部分所占房子的比例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婚后共同还贷的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后,夫妻双方的收入及债务都属于共同财产,也就是虽然房贷是丈夫一直在还,那也是用夫妻共同财产进行的偿还。至于父母帮忙偿还部分,如果没有向父母打借条,只能认为是无偿援助。这种方式下,丈夫可以通过向父母打借条,那么父母帮忙还的房贷就会成为夫妻共同债务。如果离婚,女方要求分割房屋,那么她也有承担债务的义务。
❼ 婚前买的房婚后一起还贷款算共同财产吗
婚前买房,婚后一同还贷款的房子是否属于共同财产,如何分割需要考虑登记在哪一方名下。
婚前一方(一方父母)支付首付,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由双方协议处理,处理不成,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婚前双方(父母)支付首付、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登记在双方名下:属共同财产,分割时适当考虑出资;登记在一方名下:属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_
__第二十六条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__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__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_ 第七十八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__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