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国管公积金贷款的家庭是怎么界定的可以带父母么
不包括父母 因为贷款有一个年龄界限 超过50以后就不能贷款 同样也不能参与到子女的贷款当中
㈡ 请问一家三口只有一人有公积金,想贷款的话是以家庭总收入为准还是以有公积金的那个人的工资为准
从13年3月1日期 根据国家新政策 公积金贷款审核不仅仅需要工资明细了,还有就是公积金基数 不能超50% 不同城市还有不同的地方政策 例如吉林省就有个新五条,利率下调后审理过程更为严格了 你可以问当地公积金 都有人工台的
㈢ 住房公积金家庭月收入填多少填多好还是填少
综述:填写家庭月收入一般是为了办理公积金贷款用,目前各地公积金中心不再需要申请人提供家庭收入情况,而是以职工缴存公积金的工资基数为参考。如果确实需要填写的话,想申请贷款额度高就适当填多一点,想申请贷款年限长就要往少了填。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
缴纳范围: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
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原则上按照缴存人上一年度月平均纳税收入计算。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住房公积金
㈣ 公积金贷款记录是以家庭为单位吗
公积金贷款记录是以家庭为单位的。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制度具有保障性和互助性,需要考虑资金的安全性和稳定性,尽可能让更多的缴存人享受到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好处和便利。
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政策均是以职工家庭为单位,一个职工家庭只能有一笔公积金贷款,每次提取也只能以一套自住房的还贷额提出申请。公积金贷款以家庭为单位,累积已使用两次公积金贷款,禁止申请第三次公积金贷款。
(4)公积金贷款父母算家庭收入吗扩展阅读:
公积金贷款也是按照家庭为单位,目前还有公积金贷款没有还清,不可以再使用公积金贷款。两年内购买同一套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即前后两次交易的契税缴纳时间必须满24个月,不满24个月再次交易的,购房人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
公积金贷款次数认定也将以家庭为单位(含婚前和婚后贷款),借款人及配偶贷款次数合并计算。对夫妻婚姻存续期间合并计算有过2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离异未满1年的职工不予受理公积金贷款申请。
㈤ 如何计算家庭年收入公积金算吗
公积金不算年收入。
㈥ 公积金算不算个人收入
住房公积金是个人资产,虽然是福利性政策,也算是个人的收入。
住房公积金七大用途:
1、购房
①不贷款购房可一次性提取公积金;
②商业贷款购房可提取公积金用于首付;
③商业贷款购房可提取公积金偿还本息;
④公积金(组合)贷款购房可提取公积金偿还本息。
2、建造、翻建、大修住房
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且使用住房贷款的,职工及配偶可申请提取修建房被批准当月之前(含当月)的公积金金额,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修建房费用。
3、租房
①用公积金支付配租或政府招租补贴的经济租赁房房租;
②用公积金支付市场租房房租。
4、父母给儿女购房
使用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购买自有住房,支付首付款后可提取父母公积金;使用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购买自有住房,支付首付款后可提取父母公积金。
这一做法需要满足相关条件,可咨询本地公积金管理部门。
5、销户提取全部余额
①离、退休的;
②农业户籍职工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的;
③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④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并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
⑤领取失业保险金的;
⑥被判处刑罚、户口迁出所在市、非所在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
⑦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入集中封存户满2年或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满2年的;
⑧到所在市行政区域外工作并在当地建立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销户提取全部公积金余额。
6、纳入低保或特困范围的提取使用
职工被纳入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范围,职工本人及配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超过被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或特困救助范围期间以前的住房公积金金额。
7、治疗重大疾病
家庭成员(包括职工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患重大疾病或重大手术住院治疗的,职工本人及配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九种重大疾病半年可提取一次,每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两年内实际个人支出金额(扣除医保已报销部分),两年内累计提取不得超过实际个人支出金额。
㈦ 公积金贷款怎样算家庭收入
计算家庭收入就是你夫妻双方每个月工资是多少,此外外收入是多少?然后计算一起就是家庭的工资。
㈧ 我用自己的公积金贷款买房,能提取父母的公积金余额吗
根椐《公积金管理若干规定》第十五条:职工或者其父母、子女在本市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职工可以向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
4、离休、退休的;
5、出境定居的;
6、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8、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总结:该条例第25条规定,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