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贷款夫妻双方都有公积金的是如何还贷的
首先看你用谁的名字买房,还有就是看双方公积金的年限和贷款的年限,不同年限的贷款所需要的公积金缴存不一样的。
㈡ 夫妻二人怎么共同用公积金还贷款
一、夫妻双方一起申请公积金贷款条件:
1、双方必须都缴纳了公积金,而且公积金账户当中有一定额度的金额
2、双方缴纳公积金期限必须是1年以上
3、目前,双方都没有需要归还的公积金贷款
4、办理公积金贷款购买的房产证上面必须有夫妻双方的名字
5、夫妻双方共同申请公积金贷款需要提供结婚证明
6、工作的单位要给借贷者上了公积金,那么借贷者就有了个公积金帐号
7、未有尚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
二、 住房公积金贷款准备的资料:
1、夫妻双方到场,身份证(二代)、集体户口、结婚证
2、首付款的收据(两次),银行转帐证明
3、夫妻双方的收入证明(单位人事开,单位盖章)
4、夫妻双方的公积金帐号
5、月缴存额、缴存比例
6、借贷者的公积金帐号
7、单位的公积金帐号。
三、流程:初审-评估-审核-办理担保手续-签订借款合同-放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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㈢ 夫妻贷款买房 离婚后贷款怎么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法释〔2011〕18号)规定:
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因此,夫妻共同贷款买房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可判决该不动产归男女其中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㈣ 夫妻双方公积金还贷款怎么操作
如果夫妻双方公积金账户都办理公积金代扣业务,以一方公积金账户为主扣款帐户,当主扣款帐户扣款后还不足以偿还当月应还贷款本息时,就再扣另一方公积金账户余额;如果夫妻俩公积金账户余额累计不足以偿还当月应还贷款本息时,就不再“代扣”,委托人应在每月还款日前向还款储蓄帐户(申请贷款时提供的)存入能够按月足额划转的资金。
㈤ 夫妻双方贷款可以一方提前还贷吗
可以的
贷款提前还贷手续流程:
根据银行的规定,提前还贷的客户需提前一周至一个月提出书面申请,并约定还款日期;
然后按照约定的日期,携带身份证、和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到银行填写还贷申请表和提前还贷协议,并按银行的要求,将需要还贷的款项存到你扣缴贷款本息的账户上;
银行自动扣收;
各家银行对于提前还贷并没有次数的限制,可以一次全部还清,也可部分归还贷款。
部分提前还贷的贷款者,可以选择两种方式:
减少每月还款额,还款期限不变;
缩短还款期限,每月还款额不变;《提前还款申请表》一经借款人银行确认后便不可撤销,并作为借款合同的补充条款,与借款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㈥ 离婚前贷款,离婚后,夫妻如何还款
如果用于共同生活,双方共同承担。
相关法律规定:
《婚姻法》第41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根据这条规定和有关司法解释,夫妻离婚时,要处理好共同债务问题。
(1)夫妻共同债务的分担清偿问题。在婚姻纠纷诉讼中,人民法院准许原告与被告离婚的同时,仅就原告与被告的共有财产的分割和共同债务的承担进行处理,并不判令原告和被告向债权人清偿债务。因为离婚与债务时两个法律关系,离婚诉讼只解决夫妻共同债务在原告和被告内部之间的分担问题,并不解决离婚当事人与债权人的借款债务纠纷,即使债权人提起借贷纠纷诉讼,也不能与离婚案件合并审理。故此,夫妻共同债务的分担,在离婚判决时和调解书中表现为:哪几笔借款债务由一方承担多少数额,另一方承担多少数额。
(2)双方协议处理共同债务问题。夫妻双方负有共同债务,在离婚时可以协议分担清偿。离婚当事人协议分担清偿共同债务,分案内案外两种情况进行处理。
一、案内协议。在离婚诉讼案件中,离婚当事人之间、离婚当事人与债权人之间,对夫妻共同债务的归属、数额等无争议的,离婚当事人之间可以协议分担。夫妻双方对共同债务分担经协议达成一致意见后,人民法院可按协议内容判决离婚当事人分担,或者在离婚调解书中对协议债务分担予以确认。
二、案外协议。离婚当事人及债权人之间对夫妻共同债务无争议的,离婚当事人双方也可以在案外协议解决。案外协议一致的,可不在离婚判决书或者调解书中判明或者确认。
这里的协议是指离婚当事人之间分担共同债务的协议。如果贷款人也参与协议,贷款人与离婚当事人达成债务分担和清偿协议的,不是离婚诉讼案件内容,二是贷款人与借款人(即离婚当事人)对借款债务的处理。离婚当事人协议分担债务,贷款人没有参与或者未表示同意的,该协议对离婚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但对贷款人不产生法律效力。
离婚当事人对共同债务分担不愿协议解决,或者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判决,判令一方或者双方各自承担一定数额的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