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付银行贷款利息,银行需要开发票吗
发票的意义就在于国家控制税收,因此我认为应该有分两种情况区别对待。首先就是您这种贷款利息支出,这种有合同的情况,银行都是要根据合同约定金额的0。 05%缴纳印花税的,再根据利息收入的实际金额交纳5%的营业税,因此,这部门银行是不涉及逃税的。 另外的就是银行卡的年费,这部分收费我认为银行是应该出具发票的,而且银行也有相关内容的发票(银行发票的名称叫“资金往来发票”,我曾经给客户开过,科目是咨询费),目前我国已经有一些人针对银行卡年费不给发票的事情起诉银行了,但一直没有结果。
拓展资料:
一、利息支出发票怎么账务处理?
银行的贷款利息一般按季度计算和缴纳,为了正确核算企业的利润水平,一般都通过按月计提,按季度缴纳的方式处理:
按月计提;借:财务费用,利息支出;贷:应付利息;
季度末缴纳时:借:应付利息;贷;银行存款
二、银行贷款利息能不能开增值税普通发票?
没有规定贷款利息只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但是,贷款利息一般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三、增值税普通发票
1、增值税普通发票的格式、字体、栏次、内容与增值税专用发票完全一致,按发票联次分为两联票和五联票两种,基本联次为两联,第一联为记账联,销货方用作记账凭证;第二联为发票联,购货方用作记账凭证。此外为满足部分纳税人的需要,在基本联次后添加了三联的附加联次,即五联票,供企业选择使用。
2、增值税普通发票第二联(发票联)采用防伪纸张印制。代码采用专用防伪油墨印刷,号码的字型为专用异型体。各联次的颜色依次为蓝、橙、绿蓝、黄绿和紫红色。
3、凡纳入“一机多票”系统(包括试运行)的一般纳税人,自纳入之日起,一律使用全国统一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并通过防伪税控系统开具。
操作环境:OPPO Reno4 5G PDPM00
❷ 支付个人的贷款利息,但没有发票,我该怎么做账
一是根据付利息的银行凭条记账,而是有收利息的人写收条入账。
❸ 银行贷款利息为什么不开增值税发票
按税法应该提供
❹ 个人贷款给企业收到利息开据什么发票
个人贷款包括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个人汽车贷款、个人留学贷款、个人综合消费贷款、个人生产经营性贷款、个人信用贷款、个人存单(国债)质押贷款等。这些贷款内容主要是从信用贷款和抵押贷款两种贷款方式申请贷款,贷款额度由银行根据借款人资信状况及所提供的担保情况确定具体贷款额度。
❺ 银行贷款利息必须要发票吗
银行贷款利息没有发票,可以打印利息入账回单。
❻ 贷款利息能不能开发票,有没有用
开不了发票!如果收你手续费了,手续费可以开
❼ 银行贷款利息收入可以给客户开发票吗
不可以。营业税下,银行不向客户提供发票。但营改增后,如果没有明确依据,个人客户将要求银行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这些海量发票打印需求不但增加了税务机关发票印制量和金税系统的负担,也大大增加了商业银行系统负担和工作量。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规定,纳税人购买国债的利息收入,不计征企业所得税,但其他债券的利息应当纳税。因此,企业购买铁路债券的利息所得,应照章缴纳企业所得税。
第十八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五)项所称利息收入,是指企业将资金提供他人使用但不构成权益性投资,或者因他人占用本企业资金取得的收入,包括存款利息、贷款利息、债券利息、欠款利息等收入。利息收入,按照 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会计处理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金融)确认的利息收入,包括发放的各类贷款(银团贷款、贸易融资、贴现和转贴现融出资金、协议透支、信用卡透支、转贷款、垫款等)、与其他金融机构(中央银行、同业等)之间发生资金往来业务、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等实现的利息收入等。
二、本科目可按业务类别进行明细核算。
三、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应按合同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未收利息,借记“应收利息”等科目,按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贷记本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贷款——利息调整”等科目。
❽ 银行贷款利息支出需要开具发票吗
你好,《发票管理办法》(国函[1993]174号)第三条规定,本办法所称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
第二十条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通常情况下,要求付款方与合同人以及实际发生交易方是一致的。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发票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8]80号)第八条规定,加强日常监督,打击不法活动(二)落实管理和处罚规定。在日常检查中发现纳税人使用不符合规定发票特别是没有填开付款方全称的发票,不得允许纳税人用于税前扣除、抵扣税款、出口退税和财务报销。对应开不开发票、虚开发票、制售假发票、非法代开发票,以及非法取得发票等违法行为,应严格按照《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处罚;有偷逃骗税行为的,依照《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处罚;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根据上述规定,企业发生借贷款行为取得款项,收款方应向付款方开具发票。付款方未按规定取得发票,即使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向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777号)文中利息支出的规定,也不得税前扣除和财务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