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内蒙古克旗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一般是公积金存款的20-30倍。
1、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住房公积金制度实际上是一种住房保障制度,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的一种形式。
2、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单位和职工个人必须依法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以及单位为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户存储,归职工个人所有。
⑵ 内蒙古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申请贷款须连缴6个月
10日,内蒙古自治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外发布消息称,从2019年2月1日起,该中心对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进行调整。
据了解,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必须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且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不得以补缴、趸缴等形式代替连续缴存。在该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内蒙古自治区范围内非呼和浩特市购买自住住房的,购房地必须为借款人(含配偶)的工作地或借款人(含配偶和同户籍直系亲属)的户籍地。
本次还调整了贷款额度计算方式,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挂钩,最高可贷额度不超过借款人(含配偶)申请贷款当月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余额之和的20倍,计算结果不满15万的按15万计算,其它贷款额度计算方式保持不变。
同时,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呼和浩特市购房申请贷款,需满足借款人(含配偶)有一方为呼和浩特市户籍,且需提供由住建部指定异地贷款住房公积金中心名单范围内管理中心出具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⑶ 内蒙古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与额度是多少
一、贷款额度
贷款额度包括房价额度、车库(地下车位)额度、装修额度,最高贷款额度为80万。
1.房价额度计算方法:购买房屋自付价款的80%;
2.车库(地下车位)额度计算方法:购买所购住房同一小区的车库(地下车位)可一并纳入贷款额计算范围,按车库(车位)总价的80%核定,最高不超过20万;
3.装修额度计算方法:按1000元/平方米(建筑面积)的标准核定;
4.若选择抵押担保方式时,贷款额度不超过抵押物评估值的80%(住宅)或50%(非住宅)。
注:公积金贷款与商业贷款月本息还款总额不得高于夫妻双方月实发工资的60%。
二、贷款期限
借款申请期限政策规定为借款申请人剩余法定工作年限,最长不超过30年,信用良好的借款申请人贷款期限可延长至退休后5年。
以上内容来自于内蒙古自治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网站。(1)
引用资料
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服务指南.
⑷ 呼和浩特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是多少
根据呼和浩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规定:
1、购买商品房贷款的额度:借款人夫妻双方建立公积金的,贷款金额上限为80万元;一方建立公积金的,贷款金额上限为50万元。贷款额度不超过贷款金额上限;
2、购买经济适用房贷款的额度:借款人夫妻双方建立公积金的,贷款金额上限为80万元;一方建立公积金的,贷款金额上限为50万元。贷款额度不超过贷款金额上限;
3、购买回迁房贷款的额度:借款人夫妻双方建立公积金的,贷款金额上限为80万元;一方建立公积金的,贷款金额上限为50万元。购买回迁房购房贷款额度不超过《回迁安置合同书》中应补给开发商的差价额;
4、购买商品房住房公积金按揭(组合)贷款额度:借款人夫妻双方建立公积金的,贷款金额上限为80万元;一方建立公积金的,贷款金额上限为50万元。贷款额度不超过贷款金额上限;
5、商业银行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借款人夫妻双方建立公积金的,贷款金额上限为80万元;一方建立公积金的,贷款金额上限为50万元。银行转贷的购房贷款额度不超过商业银行住房按揭贷款的当前本金余额,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公积金贷款金额上限;
6、二手房贷款额度:借款人夫妻双方建立公积金的,贷款金额上限为80万元;一方建立公积金的,贷款金额上限为50万元。贷款额度不超过贷款金额上限;
详细内容可咨询呼和浩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⑸ 内蒙古自治区个体住房公积金2015年最多能贷款多少
你好,按最新规定内蒙个人贷款上限提高到50万
⑹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公积金贷款的条件跪求
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资料
商品房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提供的材料
(1)借款人及参贷人(共同还款人、担保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和共同还款承诺书;
(2)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复印件,其他情况由所在单位或派出所出具证明);
(3)合法的商品房购房合同或协议;
(4)借款人及参贷人所在单位提供的个人资信证明;
(5)借款人已交付不低于30%购房款的有效凭据;
(6)用于担保的抵押物、质物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置权人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有关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
(7)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期房楼盘,必须是由开发商与受委托银行签订按揭协议的楼盘,借款人可通过按揭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6)内蒙古住房公积金贷款个人最高额度扩展阅读:
贷款流程
(一)借款申请人咨询
借款申请人至贷款经办部门或致电贷款经办部门进行住房公积金贷款咨询,准备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材料。
(二)借款申请人至贷款经办部门办理初审及相关评估
1.借款申请人持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所需材料至贷款经办部门进行公积金贷款初审。
2.按照规定需要对借款申请人进行个人信用评估的,借款申请人需在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的监督下在信用评估《授权书》上签字。
3.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打印相关单据,并告知借款申请人如何办理下一步手续。
4.按规定需要对借款申请人所购房屋进行评估的,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同时向借款申请人开具《抵押物评估通知单》,借款申请人或委托代理人至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定的评估机构申请抵押物评估。
(三)借款申请人等待电话通知
1.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依据借款申请人提供的贷款所需材料及有关机构的评估结果进行复审,对于需要与借款申请人进行电话沟通的,工作人员将通过借款申请人提供的联系方式与借款申请人进行电话核实、确认。
2.对于借款申请人选择的担保方式为担保中心担保的,在担保审核通过后,担保中心工作人员将通知借款申请人办理贷款相关合同签字手续的时间、需要携带的资料及所需交纳的担保服务费;
对于借款申请人选择的担保方式为非担保中心担保的,根据不同担保方式办理完毕相关手续后,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将通知借款申请人办理贷款相关合同签字手续的时间及所需材料。
(四)借款申请人在相关合同上签字
1.借款申请人根据电话通知的面签时间,持住房公积金贷款面签所需材料到贷款经办部门办理签字手续,对于需要缴纳评估费及担保费的借款申请人需先到指定柜台缴纳费用并领取发票。
2.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抵押人、出质人在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完成《借款合同》等相关合同单据的签字手续。
(五)银行放款
借款申请人等待银行放款后到银行领取借款人相关合同单据。
(六)按月还款
借款申请人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月进行贷款的偿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