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关于婚房写名字的问题
第一、写“准夫妻”二人的名字
这是大多数恋人特别是女孩子的观点。他们认为,既然房子买了是结婚用的,未来也是给他们居住的,当然应该写恋人双方的名字。
登记在“准夫妻”名下的法律后果
如果采用这种方案,那么房屋将被认定为夫妻的共有财产,贷款也认定是夫妻的共同债务。如无“借条”等其他证据,父母的出资也将被认定为赠与夫妻两人,归双方共有,若出现离异,父母也无权索回出资钱款。
但如果购房后“准夫妻”并没有进行婚姻登记,而是分手,那么“准婚房”仍将认定为双方共有财产,贷款也是为双方的共同债务。
但对于父母的出资,如果有相应证据显示父母出资是基于“准夫妻”双方结婚的目的,法院也会认定这部分出资是一种附加条件的赠与,而条件就是双方结婚。但如果双方没有结婚,父母就有权索回出资的钱款,上海一家法院此前就出现过这样的判例。
第二、写父母的名字
这是很多男方家长的观点。他们认为,虽然房子买了是结婚用的,但毕竟恋人们还没有登记,有的期房还要等一年多才能交房,到时候分手了该怎么办。
况且首付款全是父母出的,恋人们并没有什么投入,因此写父母的名字也比较保险。
登记在父母名下的法律后果
如采用这种方案,房屋将被认定为父母的财产,贷款也认定为父母的债务,相应的增值或贬值也由父母享有或承担。
但如果结婚后夫妻双方用婚后的收入还贷的,若双方离婚,一方虽无法主张房屋,但对于已支付的贷款本息可主张为向父母的借贷,并要求父母返还并平均分割。
第三、写男方及其父母的名字
这种做法也较为普遍,往往是因为男方的父母出了全部的首付款,未来还贷也主要依靠男方的收入,这婚房应算是男方家的财产。
登记在男方及其父母名下的法律后果
若采用这种方案,房屋将认定是男方及其父母的共有财产,贷款也认定为他们的共有债务,相应的增值或贬值由他们共同享有或承担。
而男方的相应产权份额属于婚前个人财产,根据新的《婚姻法》,这部分财产并不因结婚而产生共有的结果。
但如果婚后夫妻双方用婚后的收入还贷的,若双方离婚,女方虽无法主张房屋,但对于已支付的贷款本息可主张为夫妻共同财产,并要求男方及其父母返还并平均分割。产权证登记在女方及其父母名下的法律后果亦是这样。
第四、写双方父母和“准夫妻”的名字
很多人认为,与其那么麻烦,不如把双方所有人都登记到产权证上,这样大家都有权利,公平合理。
登记在双方父母和“准夫妻”名下的法律后果
若采用这种方案,房屋将认定是“准夫妻”和双方父母的共有财产,贷款也认定为其共有债务,相应的增值或贬值也由这些人共同享有或承担。
如果婚后仅用夫妻双方的婚后收入还贷的,双方离婚,对于已支付的贷款本息可主张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父母则无权享有该部分财产。
第五、只写男方或女方的名字
在由“准夫妻”中的一方或一方的家庭独自承担所有房款的情况下,为了避免婚后因父母的介入而产生不必要的麻烦,很多恋人选择了这种方案。
只登记在男方或女方名下的法律后果
1、一方或一方的父母出资,仅仅登记在该方子女的名下,根据新《婚姻法》的规定,这属于该方子女的婚前个人财产,结婚后也不会自动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若出现离婚,该房产仍属于原产权人;
2、一方或一方的父母出资,但登记在未出资的另一方名下,法院通常认定为一种附条件的赠与行为,如果双方未结婚,该房屋属于产权证上所载一方的名下,但对方可以要求返还已支付的款项。如果双方结婚,则属于产权证下该方的个人财产。
❷ 婚前房子写的男方父母名字,老婆要让父母还房贷,不然就离婚我该怎么办
没毛病啊,谁的房子?谁还贷啊!
如果你用夫妻的共同财产还父母的房贷的话,对女方是不公平的。除非是父母的房产赠予你们夫妻俩,然后由你们来共同还贷的话,那还差不多。
❸ 婚房是男朋友爸妈的名字,他们现在出钱装修,说等结婚以后贷款就由我们还,我应该还吗
不管什么事都应该有理由的,他们说婚后让你们还货款,按理不应该你们还,如果他父母有交待,以后房子规你们,还是可以还货款的。
❹ 婚前男方父母贷款买房(不是婚房),名字是男方的,婚后贷款由男方父母还款,这房子属于共同财产吗
这个房子不是婚后共同财产,而是婚前男方财产,因为这是婚前男方父母贷款买的,而且婚后贷款也由男方父母出的,与女方毫无关系,所以不属于婚后共同财产
❺ 婚前婚房还是男方父母贷款买的,房产证是男方父母的名字
这个房子跟你们没有关系,法律也是承认是父母买的,因为首付和贷款都是人家父母出,除非人家改成你们的名字。
❻ 男方父母婚前贷款买房婚后共同还贷房产证上是男方及男方父母名字
前提条件:婚姻不能被房子绑架,不发生,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了该自己的还是自己的。
关于财产分割:
婚前财产部分,就是首付20%15万,归男方所有,没有任何问题。另外这15万的房产增值部分也归男方所有。
婚后财产部分,按照男方父母和男方的出资比例就是2000:1000.,共同享有该房屋产权。其中男方所享有的1000部分及该部分产生的房屋增值,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
产权证姓名:
写他父母+男方姓名:如果是三方共同出资,无可厚非。但是写了三人,则大家都有还款义务,而不是有男方个人或者你们家庭出资。特别是如果你要考虑到主张权益因素,一定要收集保存,男方的出资证据,因为这部分属于你们夫妻的共有财产。 如果写男方一人姓名,相同道理,男方父母要保存支付证明,表明拥有房屋产权,减少自己的财产损失。 关键记得:不写你名字也不影响你对该房屋拥有产权,当然将来如果涉及财产分割,你不能主张房产,只能要求现金补偿。
至于夫妻共同生活费用问题:
夫妻双方婚后的所有收入没有特别约定均属于共同财产,所以他工资还房贷和你支付家庭支出,均属于双方义务,权益共享,义务均等。 至于你父母所提供的生活费属于赠予性质。从理论上讲可以公正只给你一人使用,但是生活成本不共享的操作不现实。
本人律师,第一次回答网络问题,码了这么多字,希望你能满意。
❼ 婚后男方父母贷款买的婚房男方父母还贷款离婚后怎样分配
第一啊,首付款是谁付的,如果是男方夫妇支付的,需要有支付证明,也就是当时款子的汇款单之类的,上面必须有付款人的名字。
第二啊,房产证上面是男方的名字,正常情况下来说,房产证上面只有男方一个人的名字,那么贷款人的认定上来说是男方和女方。也就是说贷款部分是作为双方的共同财产的!按照你说的,是父母贷款买的房,且是父母还的款,同样需要提成支付证明,简单的说就是还款账户户名是谁。如果还是男方!那就麻烦了!
如果哪部分能提供支付证明,那么在法律意义上来说,这部分就是男方的私人财产。如果不能提供,那么就是夫妻共同财产,应该是各占50%
如果离婚协议上面写了财产平分,那肯定就是双方50%了。
这里面不存在有男方父母的比例,你父母的份额是按照馈赠的方式算做男方的比例了!
❽ 婚前男方家付了首付但仍有贷款,我要求加名字过分吗
房价比较高,全款购房压力大,大部分人只能选择贷款买房。大部分只需要买房的客户都是为了儿子的婚姻。现在,结婚需要一个像样的电梯房。面对如此高的房价,对于一个二十多岁刚毕业的年轻人来说,连首付都几乎不可能。
而且,在女方看来,离婚对她的伤害大于对她的伤害。有房的话,男方出主意会有所顾忌!所以,女方父母补充似乎很有必要。现在女生比男生多,女生净值也在上升。不想嫁就愿意。
❾ 婚房男方父母名字
婚房是男方父母买的,
那么房产就是他父母名下的。
他们把房子给你们做婚房,
反正你们是一家人了,
你们住着就行了,
也不要去在意房子不是你们名下的。
❿ 男朋友父母出首付买婚房,装修和贷款我们自己还,该不该要求结婚时加上我的名字
不应该加你名字,如果首付你也出一半,就可以写你们两个人的名字。即使不加名字,离婚时,还贷款部分也有你的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