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房子结婚前对方付的首付,婚后房贷全由对方父母帮助还,还贷部分和我有关吗
一方婚前贷款购买的房屋,该房屋属登记方的个人财产。无论是否签订赠与协议,父母帮助还贷目的能够认定为明确赠与自己子女一方。故一方父母偿还银行贷款的行为不属于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的“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离婚时登记方也无需就该部分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如果将出资方父母婚后偿还全部贷款的行为视为对双方的赠与,不仅违背出资方父母的实际意愿,还可能与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的立法本意相冲突。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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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结婚中,父母找人借钱帮我们付了一部分首付,后父母将钱还了,房子还在贷款中,若离婚,这笔钱怎么处理!
父母跟你们之间,当初打借条了吗?打了借条,就算借贷,离婚算夫妻共同债务,如果没有就算赠与,不用还
C. 父母的房子他们自己付的首付,之后还贷款父母和我们都在还,有什么办法能证明我也参与了还款
可以和父母签订一个出资协议,或者将自己的还款凭证保留好。最好的证明就是做一个出资协议公证。
D. 父母付的首付,贷款是儿子名义贷款和还款。但是房产证儿子,父母3个人名字都有
不动产登记簿谁的名字就是谁的个人房产或及其配偶的夫妻共同财产,房产证应该和不动产登记簿一致,不一样的话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E. 你会让父母付首付然后自己还房贷吗
我不会让我的父母给我付首付,如果我自己想要房子,我会自己花钱买,并且我现在也是这样做的,而且我现在已经30岁了,我要努力挣钱养父母养孩子,上有老下有小的时候就要努力一点,不能一直榨干自己的父母,做一个吸血鬼。
F. 父母付的首付,我的名字,然后我和妻子在还贷款。现在父母两个人过不下去了,房产怎么划分啊
父母付的首付,我的名字,然后我妻子还在换房贷,现在父母两个人过不下去了啊,这个房子跟他们没有关系了。
G. 婚后男方父母付首付男方父母还贷款名字是男方自己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由此,共同还贷和增值部分为共同财产。登记在谁名下,谁可以享有产权,补偿另一方。
H. 婚后父母首付并且还贷款
婚前父母付首付,婚后夫妻双方还贷款。需要看房产证登记人名字来定住房产权。
如果房产证是一方名字,又是婚前购买,所以住房属于登记人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住房归登记人个人所有,另一方的权益是自领取结婚证起还贷数额的一半,以及自婚后还贷起住房增值部分权益的一半。
若房产证登记人是夫妻俩名字,那么住房产权属于夫妻俩共有,一人一半权益。离婚时可以协议平均分配住房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对人民法院适用婚姻法的有关问题作出如下解释:
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