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离婚后公积金贷款能转移吗
首先关于夫妻双方离婚前的贷款债务,即便你们在离婚协议里自愿约定的还款方式债权对象,与银行贷款协议内容不同的话,那么从法律支持上来讲,这样的离婚协议条款对银行是没有效力的!
你这种情况一般是无法给与撤销的,而且即便撤消了,房管局或者银行征信上一旦有你的购房过往信息,同样可以认定你再买房是二套房。
对于离婚后公积金贷款怎么办来说,相关司法解释有如下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做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合贷的住房公积金如何还,取决于你俩对房屋所有权所持的态度:如果你俩均主张该房屋归自己所有,则实行竞价处理——出价高者,取得房子的所有权,并偿还公积金贷款。
如果你俩只有一人主张要那套房子的所有权,则由主张者取得房子并偿还公积金贷款;如果你俩都不想要房子,则可委托拍卖公司依照拍卖法的规定对房子进行拍卖,用拍卖所得偿还所欠住房公积金贷款。
⑵ 夫妻离婚了,已申请的公积金贷款将如何处理呢
相关司法解释有如下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做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合贷的住房公积金如何还,取决于你俩对房屋所有权所持的态度:如果你俩均主张该房屋归自己所有,则实行竞价处理——出价高者,取得房子的所有权,并偿还公积金贷款;如果你俩只有一人主张要那套房子的所有权,则由主张者取得房子并偿还公积金贷款;如果你俩都不想要房子,则可委托拍卖公司依照拍卖法的规定对房子进行拍卖,用拍卖所得偿还所欠住房公积金贷款。
⑶ 如果离婚,有住房公积金贷款怎么办
离婚对公积金的贷款是没有影响的,公积金本来就是可以个人申请的,只要是职工,有稳定的工作,有还款能力就可以,这和离不离婚是没有什么影响的。总之,员工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是和存在离异没有直接关系的。依然是可以使用公积金买房。
所以在离婚案件中,一般对于住房公积金采用以下方法:
对于当事人双方都尚存有住房补贴或者公积金的,计算出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各自尚存的资金总额及各人分割得到的公积金数额,考虑到双方各自名下的公积金数额不均等和住房公积金的提取需要一定的条件,可以考虑由一方给予另一方合理的差价补偿,使双方所得资金相当。
申请公积金贷款需要满足的条件:
1.借款人正常缴纳住房公积金,并且已经连续缴纳6个月或者6个月以上了;
2.借款人有稳定工作,并且没有住房公积金贷款及担保,也没有不良的银行借款记录;
3.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因单位原因断缴3个月(含)之内,单位全部人员补缴到位后可以视为连续缴存;
4.职工因调动原因断缴3个月(含)之内,新单位开户后补缴到位的可以视为连续缴存;
5.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且个人信用良好,具有足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6.非父母和子女(包括子女配偶)关系共同购房的,不予办理公积金贷款;
7.父母和子女(包括子女配偶)关系共同购房的,以借款人的缴存情况认定其贷款额度。
参考资料:网络-公积金贷款
⑷ 夫妻共同办理公积金贷款,离婚后公积金贷款能否转到一方名下
产权不需要公正,在离婚协议里说明归女方,在离婚生效时房子就自动转到女方名下,既然两人对房子归属已无异议,只需去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还贷相关的变更就可以, 那里的工作人员也会很容易地了解你们的意图并具体教你怎么办的
⑸ 离婚北京公积金贷款转对方公积金贷款
可以转啊。带你的
购房合同
(或者
房产证
)、身份证、
户口本
。(
离婚证
)到
住房公积金
管理中心办理过户还款手续。
你女方的公积金账户要有余额,可以贷款。
⑹ 离婚后,公积金贷款将如何处置
公积金贷款属于债务问题,债务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了的有法院介入处理,具体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6)夫妻离婚北京公积金贷款可以转贷吗扩展阅读:
婚前贷款购买不动产的处理情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⑺ 离婚后公积金贷款怎么办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共同财产购置房产时,办理了公积金贷款,离婚时尚未还清的,该笔贷款应当属于共同债务。离婚时双方应当就该笔债务的分担作出约定,如果约定不成,可以起诉到法院,通过诉讼离婚解决相关争议。如果判决房产归其中一人,另一人享受相应的补偿,那么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 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