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个人信用报告里为什么没有贷款担保记录
邮政或者农信的贷款记录一般不上传到人行信用系统
② 我想办理一手房房贷。但是,我的个人征信报告中,有一笔帮别人担保10万元贷款的记录。
目前实际借款人能找到么?如果不能说服实际借款人还款,你的这次房贷审批会有很大的影响。
因为你的担保责任造成的负债是会影响你这套房子的,银行审批贷款会担心,如果你没有其他资产作为还款来源,这套房子将会被处置,从而造成银行的损失。
建议你:
1、找到借款人
2、说服他还款
3、找实际借款人的亲戚朋友
4、将实际情况与银行信贷人员沟通,让让帮你想办法
以上方式都不行的情况下就只能垫付了,避免自己因个人征信而造成的影响
③ 个人信用报告内容中的:“为他人贷款合同担保”是什么意思
你好,这样的担保是有效的。
第一,担保人有责任关注借款人的那笔贷款资金动向,发现问题的,要及时向贷款方通知。
第二,担保责任的时间是从贷款发放日开始一直持续到借款人还清贷款。
第三,为他人贷款合同担保就是别人借钱,你担保。
第四,诉讼发生的原因一般是借款人无力还款或无意愿还款时,贷款人向借款人提出的诉讼请求。
第五,电视公告之前要通知你。但是没有通知到另当别论。
第六,你不能不承担还款责任。签订担保合同的目的就是为了约定借款人、担保人和贷款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贷款方由于也没有发现借款人的资金出现问题,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④ 个人信用是否能查询自己为别人担保贷款
可以到人民银行查询一下征信报告,在征信报告中会有体现!
如果自身确定没有进行过担保,那么可以进行起诉!
⑤ 个人信用报告中有一点看不明白,请行家解释。
只要你帮别人担保了,征信就会显现为他人担保信息的,无论被担保人是否逾期都会显示在征信上的。目前的征信系统对于对外担保的采集是不会像自身信贷信息那么全面啦。
一般情况下,如果被担保人的贷款出现逾期,那么银行会采取很多措施来追偿,身为担保人肯定是会被追究连带责任的,如果连担保人都没有办法偿还,那么通过法院执行的信息也会被披露在征信上的,银行基本上也都不会接受这样的客户再发生信贷关系了。
所以在为他人担保的时候请一定慎重,银行在处理你的申请时是肯定会考虑这个问题的。
⑥ 最近我帮朋友担保信用贷款,结果我的 个人征信报告显示一个1一个2,不能担保怎么办/ 请高人指点
如果是正规公司 在3个月之内出现2了 是不会批的 这样只能把2拉到3个月之后了 2是取消不了的
⑦ 查询个人信用报告,里面出现担保资格审查,但没有替别人担保过,这是怎么回事
被人拿去担保了
⑧ 信用报告上是我为别人担保的贷款没还,我现在办车贷影响审批吗急!!!
为他人担保贷款,是出于仗义以及基于对朋友有足够多的信任而帮助朋友顺利获贷。出发点总是好的,但是如果朋友逾期还款,很多人则开始后悔,并表示担心:我的信用报告上是否会因此出现不良信用记录?
其实,担保人的担心纯属多虑,因为在新版个人信用报告中,只记载了个人基本信息、贷款信息、信用卡信息和查询记录四大板块,而没有显示担保贷款的信息。换言之,目前为他人担保,在担保人的个人信用报告中不显示被担保人的逾期还款记录。所以,如果担保人的信用报告中出现了不良信用记录,一定要查明究竟是否为其他原因所致。
虽然替人担保不影响个人征信,但也是有还款风险的。我国《担保法》明确规定,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由此,担保人在担保之初务必保持清醒头脑,可在事先查一查被担保人的经济状况,了解一下要求担保的目的,再作抉择。担保人同意担保后,要与被担保人订立协议,约定彼此的权利义务,担保人在履约过程中还要注意对担保的事宜做必要的跟踪了解,以避免发生意外。
⑨ 本人在几年前为别人担保过贷款,现在查个人信用报告上,为他人担保笔数都是0这是什么情况
担保一般不会记录到征信系统,除非额度很大,超过银行的控制范围
⑩ 为别人担保贷款没还会怎样不良信用记录会消除吗
一、为别人担保贷款对方没还,担保人会受到以下的影响:
1、被控告
要是借贷者违约而欠债,银行或金融公司就会控告担保人。
2、被宣判破产
如债务超逾RMB30,000,担保人可能被宣判破产。
3、多名担保人并非安全
不要以为有多名担保人,担保人就感到安全。债务不一定由多名担保人平均承担。银行也不须要选择向较富裕的担保人追债。贷方有权选择向所有或其中一名担保人追债。
担保人具有法律规定的资格,即满足所需条件:
(一)与本案无牵连;
(二)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三)在当地有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
(四)有能力履行担保义务。
(五)没有明显的违约记录。
担保法规定
第二十一条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第二十二条
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第二十三条
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