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父母可以贷款给子女买房吗
父母可以贷款给子女买房,但是前题有条件的,条件是,父母必须在六十岁前,而且身体健康,二是父母要有收入来源及长还贷款能力及支付资本。在这些达到情况下还要有低压货款的资本等。
『贰』 父母为子女买房,房屋产权证明登记为子女,贷款合同的贷款人为父母,住房贷款利息支出的扣除如何享受
不可能吧?你说父母贷款,房子产权证明却是登记为子女,这种房贷应该没有哪个银行会批,除非你还有其他财产或者房产进行抵押,不然登记是谁名字就得是谁贷款,办证后是需要拿去办理抵押登记的。
『叁』 父母作为给子女担保买房
1、父母给孩子买房,父母持有的付款收据就可以作为赠与证明。 2、父母给孩子买房,是登记在孩子的名下的,要是登记在父母的名下,那就不是对孩子的赠与。 3、房子是父母出钱购买的,因系为子女购买,所以购房款收据上记载的应当是子女的名字,但只要付款收据由父母持有,那就能证明该款是父母所出。只要能证明购房款系父母所出,而房子又登记在孩子的名下,这就能表明是父母赠与孩子的。所以,父母持有的付款收据,能作为赠与证明。
『肆』 父母要贷款给子女买房,有哪些流程
买房流程
第一环节:着手准备买房
买房首先要根据资金实力、还款能力等估算自己的实际购买力,并根据工作生活的需要,确定房屋的区位、面积、价格、楼层、朝向等。
第二环节:挑选房源
这一环节是准备工作的延续,可以从报纸、电视、网络或相关房地产网站上查询,购房者需要综合三种媒体的优势,全面细致考察房源信息。
第三环节:实地看房
选房是个技术含量很高的活儿。选房前你要对容积率、绿化率、公摊、户型方面的基础知识有所了解。
如购买的是现房,可以直观地看到房屋的结构、户型,但如果是期房则只能以户型图来作为选房依据。这个时候,购房者一定要学会看户型图。
第四项环节:谈判签订买卖合同
确定目标后,就进入了和售房人实质性接触的谈判阶段。谈判签订买卖合同这一环节是购房过程中最重要的环节,买卖双方必须把自身的权利和义务落实到文字上,特别是有关房屋的面积、付款方式、物业状况等关键条款。
第五环节:办理贷款
目前二手房可以办理商业贷款。根据自身的财力和所购房屋的各种条件综合考虑贷款的额度、年限等。由中介公司协助按银行的有关规定办理贷款手续。
第六环节:办理产权过户
原来卖方的名字要更换成新的买房人的名字。要在中介公司的指导下准备齐相关的资料,然后权证人员协助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4)父母为子女买房的贷款扩展阅读:
贷款买房手续程序:
1、请到银行了解相关情况。并办理相关带齐以上的资料申请个人住房贷款。
2、接受银行对您的审查,并确定贷款额度。
3、接下来就可以办理借款合同,且由银行代办保险。办理产权抵押登记和公证。
4、最后剩下的就是银行发放贷款,借贷人每月还款和还清本息后的注销登记。
经过以上手续及流程,您就可以通过按揭得到新房子了。 通过记者以上所述您应该对按揭有了更深的认识,并且了解了办理贷款的相关事宜,希望按揭这把钥匙打开更多的属于你、我、他的新房之门。
『伍』 子女买房,父母能参与贷款吗
子女与父母户口在同一本户口本(一年以上)的,能参与一起用公积金贷款。
『陆』 父母买房,子女可以替还贷款吗
子女可以做为共同还款人。借款人也就是债务人,债务人为二人以上的,是共同债务人,按照确定的份额分担义务。负有连带义务的每个债务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义务,履行了义务的人,有权要求其他负有连带义务的人偿付他应当承担的份额。
《民法通则》第八十四条规定,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
债权人为二人以上的,按照确定的份额分享权利。债务人为二人以上的,按照确定的份额分担义务。债权人或者债务人一方人数为二人以上的,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享有连带权利的每个债权人。
都有权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负有连带义务的每个债务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义务,履行了义务的人,有权要求其他负有连带义务的人偿付他应当承担的份额。
『柒』 今日话题:父母为子女买房出的首付是借款还是赠与款
父母为子女买房出的首付,一般没有出据借据或是其它说明,基本就是属是赠与款了::
因为这种就是属默认赠与,不需要回报的。
如果是父母提出需要写借据,就是属借钱,这可以是需要还的,最起码也是一种约束吧。
如果说是父母出的首付款,并顺带有其它条件,那子女就需要满足按付带条件了。否则也是需要还钱的。
『捌』 父母贷款给子女买房,父母可以要回么
情形1:婚前一方父母出资买房,房屋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的名下。
若是一方父母全额出资,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则该房屋属于登记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如果没有其他相反的约定,离婚时另一方自然无权主张分割;
若是一方父母只出了一部分购房款,剩余房款是以按揭贷款方式支付,且由小夫妻共同还贷,则离婚时一般会将房子判归登记方所有,由其继续支付剩余贷款。对于婚内共同还贷部分(包括本金和利息)及其产生的增值,则由得房子的一方对另一方做出补偿。
情形2:婚前一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
一般情况下也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而非登记方的个人财产,非登记方有权要求分割房屋。父母明确表示赠与登记方或者双方之间有其他相反约定的除外。
情形3:婚前一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
应认定为双方的共同财产。如果双方约定了共有方式是共同共有或按份共有,并进一步约定了各自份额,则按约定享有产权。如果双方对共有方式没有进行约定,则视为等份共有。
情形4:婚前双方父母均出资,产权登记在双方子女名下。
应当认定为对各自子女的赠与,而不能因为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就理解为对双方的赠与。因为在双方尚无婚姻关系时,即使双方是为了结婚的目的而购房,毕竟能否结婚仍有变数。
情形5:婚前双方父母均出资,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
即使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也应当认定为对各自子女的赠与,而不能简单理解为双方父母对一方的赠与。如无其他相反约定,应认定为双方按份共有。
情形6:婚后购房时一方父母全额出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
婚姻法司法解释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这条解释主要是考虑到我国现实国情:房价飙升,父母为子女购房往往倾其毕生之积蓄,并是在怀着对子女婚姻长久美满的美好期许的前提下为子女出资的。在目前情况下,将此出资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较为公平。
情形7:婚后购房一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
除非有父母出资时的书面约定或声明,证明此出资是赠与自己子女一方的,一般会认定为对双方的赠与,离婚时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情形8:婚后双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
这种情形较为常见,而且争议颇多。《婚姻法司法解释(三)》规定,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情形9:婚后双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
若无其他相反约定,应当认定为对双方的赠与。此种情形下,以认定为共同共有为宜。
情形10:婚后按揭购房,一方父母出首付款,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由夫妻双方共同还贷的。
首付款可以认定为只赠与出资父母的子女,离婚时该房屋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对首付款部分应认定为出资人子女的个人财产。由于个人财产婚后的自然增值仍然归个人所有,故离婚时首付款的增值部分也应判归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