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夫妻双方有共同贷款 要离婚该怎么办
夫妻共同贷款女方要离婚是需要双方共同进行偿还。
根据婚姻法规定,公民若需要办理离婚手续,无论是谁先提出离婚,婚姻关系存在期间双方的债务是需要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四十条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四十二条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
『贰』 夫妻共同贷款,现在双方感情不和离婚,夫妻需要共同承担债务吗非常感谢
夫妻共同贷款在双方感情不和离婚是应该还是共同承担债务,因为是当时共同借的就得共同偿还。
『叁』 夫妻双方共同贷款,离婚后净身出户的女方,需要还款吗
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男女双方共同偿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
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条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四十二条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肆』 如果夫妻离婚但房贷还未还清,房贷是离婚后还需要共同承担的债务吗
从法律的角度来说,房产已经变成夫妻财产,那么所产生的的房贷,也属于夫妻之间的共同债务。哪怕两个人离婚,也需要共同承担。不过在离婚的时候,可以彼此协议解决,看看财产如何进行分配,再决定承担债务的问题。
在很多时候,会出现男方主动承担债务的情况,这个时候还需要双方到银行去签订协议。而在房产的处理上,也不见得是各占一半,有人会直接把房子以相应的价值,直接出售给另外一方。
从债务上来说,债分有按份之债和连带之债两种说法,前者代表的是几个人拥有一定的份额,只承担各自的债务。后者就是夫妻之间,共同的债务共同承担,没有份额的说法。只有在离婚的时候,才会考虑到由连带之债转移成按份之债。
建议在离婚的时候关注一下,直接以夫妻名义签订协议,没有经过银行确认是不合法的。到时候一方拿不出钱,银行仍然会找另外一方索要。
『伍』 夫妻闹离婚期间一方偷偷贷款借高利贷开公司另一方需要共同承担吗
婚案件涉及债务问题是一个比较普遍的现象,特别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夫妻个人或家庭对外作为一种平等民事主体在社会经济领域或日常生活领域,会更为经常、更为频繁地发生债的关系。所以审理离婚案件对债务问题的处理是一个极为重要的方面。离婚两方对共同债务如何承担偿还责任以及对系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如何界定和确认,都有着至关重要的意义和作用,因为这不仅关系到离婚两方各自的经济利益和经济责任,更为重要的是关系到第三人即债权人的债权权益能否得到有效保障.
一方婚前所借款项,确系用于两方婚后共同生活或共同经营,只要两方承认之或债权人能够证明之即应认定为共同债务。
2、两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举债务问题
(1)以两方共同名义出具借据,或以两方共同名义进行求借,不管该借款怎么使用(除出借人明知借款是用以诸如赌博、贩毒等非法活动外)即是用于一方个人使用,还是用于两方共同使用,均应认定为共同债务。
(2)借时确系以一方个人名义所借,但所借款项确系用于共同生活或共同经营,只要两方承认之或债权人能够证明之即应认定为共同债务。
(3)借时系以两方共同名义所借,且言称用以共同生活或共同经营,但借后确系用于一方个人使用,在没有向债权人声明并经同意或未经债权人追认的情况下,属擅自改变借款用途的情形,此擅自行为对债权人无效,该借款仍应认定为共同债务。
(4)借时一方个人所借,且言明此款系其个人所用,借后确系为操作借款的一方个人使用,该借款应认定为系操作借款方的个人债务。
(5)一方操作的借款,借时言明系自己个人使用,借后实际由对方个人使用,该借款仍应认定为操作借款一方的个人债务。对债权人来说,操作借款的一方负有绝对偿还的责任,其与对方不涉。当然,这在其夫妻两方之间便形成了一种债的关系,此可在其两方内部得以调节。
『陆』 夫妻一方贷款,另一方需要共同还款吗
需不需要共同还款,先认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而共同债务以借款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来判断。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应当立足于为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利益这一本质,从债务目的及用途着手分析认定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三条规定:
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6)夫妻闹离婚贷款要共同还吗扩展阅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柒』 夫妻贷款属于共同责任吗离婚后要如何分配责任
贷款对于大家来说已经不陌生了,在我们现实生活中,大多数人接触比较多的便是房贷和车贷,但是除了这类贷款还有其他大大小小的贷款。夫妻贷款当然属于共同责任,需要一起去承担,即使是离婚后也需要共同的去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婚后财产也包括贷款两个人在婚后的贷款属于两个人的共同的贷款,只需要一起去面对和承担的。夫妻一旦结婚就是一体的,谁也无法抛弃谁,利益都是放在一起的。只要贷款是用在了家庭上,大家都是用得上的就需要两个人的一起还钱,不能说是其中一方的事情。
离婚也需要体面,不要让两个人带着仇恨离开,属于双方的共同贷款主动地承担就好了。两个人走到离婚也是两个人导致的,不要在最后的时候还埋怨对方,这样会让婚姻彻底的变得不美好。不管对方是多么的差劲,都应该为婚姻画上句号。
『捌』 夫妻有共同贷款,离婚后这个贷款到底该怎么还
有很多的人也都表示,如果夫妻有共同贷款的话,那么也是需要进行很好的承担。虽然说夫妻离婚,但是这也不影响两个人共同的还贷款。所以说大家并不要产生一些错误的想法和观念,虽然说两个人离婚,但是贷款也是需要由双方共同去承担的。毕竟贷款也是属于两个人共同去贷款的,这也并不能够让其中一方来进行承担。这样也是对其中一方的不公平,反而会让人们感觉到特别的有压力。
夫妻之间共同承担贷款希望每一个人也都能够很好的注意贷款这件事情,毕竟贷款还是非常不好的。如果说双方没有一定的经济能力,那么也不要随便的去贷款。毕竟贷款也是会让两个人变得特别有压力,而且后期偿还起来也是特别不好的。所以说夫妻之间应该共同的承担这份责任,也应该很好地偿还贷款。
『玖』 贷款问题,如果离婚是共同偿还,还是一方还
1、离婚后,夫妻婚姻期间的共同贷款,夫妻双方都负有偿还的义务。
2、离婚时,约定将该贷款债务分割给一方的,该约定在夫妻之间有效,由一方负责偿还。
3、但是,因为银行或者贷款人是独立的债权人,夫妻之间的约定对债权人没有法律效力。夫妻双方一方归还的,如果该方未按约定归还,债权人仍有要求夫妻双方归还的权利。当然,另一方应债权人要求归还后,可以根据离婚协议等约定,向对方行使追偿权。
最高法院关于婚姻法的解释二
第二十五条 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拾』 离婚时,夫妻一方有贷款,需要两人共同承担吗
回答:首先,我们需要先确定该贷款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如果是一方的个人债务,应由其个人财产进行偿还。但是,如果该债务被认定为是夫妻双方的共同债务,则夫妻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
而夫妻一方个人债务和夫妻共同债务的主要区别是:此债务是否是为了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而所负的债务,如果债主明知此债务不是为了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则为个人债务;如果此债务是为了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则为夫妻共同债务。总之,判定债务性质看用途就行了。
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标准,我国民法典也作出了明确规定,主要分为以下三个层次:
第一,基于夫妻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其表现形式可以是事前的共同签字,也可以是事后一方的追认。对于共债共签,即能在家庭重大财产利益的处分上保护夫妻另一方的利益,尊重其知情权和同意权,也能够最大限度减少事后纠纷的发生概率。至于,事后追认的方式,可以采取书面形式,也可以通过电话录音、短信、微信、邮件等方式进行判断。
第二,为日常家庭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此类债务主要是日常家事代理范畴所负的债务,为夫妻共同生活过程中产生,以婚姻关系为基础,一般包括正常的吃穿用度、子女抚养教育经费、老人赡养费、家庭成员的医疗费等,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应当共同承担连带责任。
第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且债权人不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除因行使日常家事代理权形成日常家事债务外,还会与第三人形成其他债权债务关系,如大额借贷、赠与、不动产买卖等。为保护债务人的配偶一方合法权益,法律明确规定此种情况下所负债务原则上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债权人能举证证明该债务用于了夫妻共同生活等情形的除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的清偿】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