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夫妻婚后使用男方公积金贷款,离婚后怎么办
如果房产证是双方的名字,就比较麻烦(除开能还清贷款的). 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债务的转移必须经过债权人的同意。本案中,贷款银行如果考虑自身利益而不同意一方退出贷款合同,那么在对银行的债务上,双方都不能免除自己的还贷义务。但因为双方已经离婚,如果要求双方在长达10年的时间里共同承担还贷义务,显然不太现实。要想解决问题,双方可以签订一份协议,明确约定房子归一方所有,由该方承担还款义务并返还对方所支付的购房款及利息,同时约定在还清贷款可以过户时,对方应当予以配合,还应约定双方的违约责任。但该约定不能对抗银行,一旦约定的还款方不能还贷,另外一方仍需对银行承担还贷义务,但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㈡ 如果离婚,有住房公积金贷款怎么办
离婚对公积金的贷款是没有影响的,公积金本来就是可以个人申请的,只要是职工,有稳定的工作,有还款能力就可以,这和离不离婚是没有什么影响的。总之,员工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是和存在离异没有直接关系的。依然是可以使用公积金买房。
所以在离婚案件中,一般对于住房公积金采用以下方法:
对于当事人双方都尚存有住房补贴或者公积金的,计算出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各自尚存的资金总额及各人分割得到的公积金数额,考虑到双方各自名下的公积金数额不均等和住房公积金的提取需要一定的条件,可以考虑由一方给予另一方合理的差价补偿,使双方所得资金相当。
申请公积金贷款需要满足的条件:
1.借款人正常缴纳住房公积金,并且已经连续缴纳6个月或者6个月以上了;
2.借款人有稳定工作,并且没有住房公积金贷款及担保,也没有不良的银行借款记录;
3.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因单位原因断缴3个月(含)之内,单位全部人员补缴到位后可以视为连续缴存;
4.职工因调动原因断缴3个月(含)之内,新单位开户后补缴到位的可以视为连续缴存;
5.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且个人信用良好,具有足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6.非父母和子女(包括子女配偶)关系共同购房的,不予办理公积金贷款;
7.父母和子女(包括子女配偶)关系共同购房的,以借款人的缴存情况认定其贷款额度。
参考资料:网络-公积金贷款
㈢ 离婚后,公积金贷款将如何处置
公积金贷款属于债务问题,债务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了的有法院介入处理,具体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3)办理公积金贷款后夫妻离婚怎么办手续扩展阅读:
婚前贷款购买不动产的处理情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㈣ 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后,若离婚了,须做哪些变更
看离婚的双方的诉求是什么。对于离婚后公积金贷款怎么办来说,相关司法解释有如下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做出评估,取得房屋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对于已经办理了产权证的也可以这样操作。
1、首先要筹措资金将剩余的公积金贷款还清,取出抵押的房产证;
2、其次凭离婚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到房产交易将房产证变更到一方名下;
3、后拥有房产的一方凭离婚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离婚证等重新向公积金管理申请贷款即可。
而尚未办理产权证仍在按揭期内的则应和开发企业协商办理相关手续完成产权变更手续,这样做的目的一是为了解决房屋产权归属问题;二是将曾经的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解冻出来,今后他将与这套房屋及贷款无任何关系。
合贷的住房公积金如何还,取决于你俩对房屋权所持的态度:如果你俩均主张该房屋归自己,则实行竞价处理——出价高者,取得房子的权,并偿还公积金贷款。
㈤ 离婚后住房公积金贷款怎么办理
夫妻离婚后公积金贷款尚未还清的部分须双方共同承担;有协商约定的,也可由其中一方进行偿还;一方无力支付房屋贷款的,银行有权向其配偶追偿,未获取房屋的一方代替另一方向银行偿还房屋贷款后,代偿一方可以向另一方追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㈥ 离婚了公积金贷款怎么办理
离婚了公积金贷款的,离婚时还没有还清的,那么该笔贷款应该属于共同债务。离婚时,夫妻双方应该就该笔债务的分担作出约定。如果约定不成承担,可以起诉到法院,通过诉讼离婚解决争议。如果判决房产归其中一人,另一人享受相应的补偿,那么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 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