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怎么办理个人住房组合贷款
组合贷款流程:
第一步:到贷款银行提出借款申请;
第二步:银行审核;
第三步:到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
第四步:到产权部门办理贷款担保手续;
第五步:办理住房抵押保险手续;
第六步:签订还款协议和划款;
第七步:银行划款。
个人住房组合贷款是指是指个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足以支付购房所需费用时,其不足部分向银行申请的住房商业性贷款。申请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的,必须同时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有关公积金贷款的规定和有关住房商业性贷款的规定。
申请个人住房组合贷款,借款人应先向商业银行提出申请,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由商业银行凭借款人相关证明材料代借款人向公积金受托银行提出公积金贷款申请;
公积金受托银行经审核,书面向借款人承诺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期限等,同时通知商业银行;
商业银行经审核,书面向借款人承诺商业性贷款额度、期限等。
签订个人住房贷款合同,贷款银行根据贷款合同约定的时间,将贷款金额用转帐方式划转到售房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帐户。"
B. 如何办理个人住房组合贷款 买房必看
申请条件:
1、参加住房公积金并能正常缴交
2、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3、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有合法有效的购买、大修住房的合同、协议以及其他证明文件
5、有规定的最低额度以上的自筹资金,并保证用于支付所购(大修)住房的首付款
6、有符合要求的资产进行抵押或质押,或(和)有足够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自然人作为保证人
申请个人住房组合贷款,只要同时符合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条件即可。需要特别注意的是,组合贷款的贷款人(主贷人)必须是同一人。
申请贷款应提供的资料:
1、住房公积金账号及借款人名章;
2、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贷款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3、购买住房首期付款证明或者建造、翻建、大修住房自筹资金证明
4、合法的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或其他有效居留证件)
5、合法有效的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自有住房的合同或协议及其相关资料
6、使用夫妻双方贷款额度的,须有配偶住房公积金账号、身份证及复印件,结婚证或其他证明夫妻关系的证明
7、您在办理组合贷款时除需提供上述资料外,还需要提供办理住房商业性贷款的资料,请参考“一手个人住房贷款”业务。
贷款流程:
1、贷款申请受理。借款人提出书面贷款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由银行受理后交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
2、贷款审批。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对贷款进行审批。
3、签订借款合同。经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批通过后,由工行通知您签订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并办理抵押登记及其他必须的手续。
4、发放贷款。您须来工行填制贷款转存凭据,工行按借款合同约定将贷款资金一次或分次划入您在工行开立的售房款账户内。
5、按期还款。贷款发放后,您须要按照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和还款方式,归还贷款本息。
6、合同变更。合同执行期间,借款人可向工商银行或住房资金管理部门提出变更借款期限、还款方式、提前还款等申请,经审核同意后,工商银行为借款人办理合同变更手续。
7、贷款结清。工商银行为借款人出具《贷款结清证明》,借款人取回抵押登记证明等文件,到原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注销等手续。
贷款期限:各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制定的贷款期限不同,贷款时请向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需要注意的是组合贷款中公积金贷款部分及住房商业性贷款部分的贷款期限必须一致。
C. 个人住房组合贷款如何办理 办理流程早知道
购房贷款流程手续相当复杂,住房组合贷款需要的条件购房者需要知道。在购房的过程中,办理贷款往往是最让购房者头疼的事情,一来贷款比较复杂,贷款方式多种多样不知选哪种好;二来涉及的钱款太多,稍不注意就可能多花冤枉钱。
在各种贷款方式中,商业贷款门槛低但是利率太高,公积金贷款利息少但是有额度限制,这个时候个人住房组合贷款弥补了两者的不足,成为很多购房者的贷款选择。那么个人住房组合贷款如何办理?合贷款办理流程是什么?我们来一起了解一下。
所谓个人住房组合贷款,就是指以政策性住房资金(住房公积金)和信贷资金为来源,向购买自用普通住宅的个人发放的贷款,由于它是由政策性个人住房贷款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两部分组成,因此叫做组合贷款。
个人住房组合贷款是贷款购房的主要形式之一,它的出现弥补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缺陷”。公积金贷款有一定的限额,职工如果单纯通过公积金贷款,很难贷出足够的购房资金。正是由于个人住房组合贷款中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出现,才使得更多想要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享受到应该享受的住房公积金优惠贷款的权利,同时,又弥补了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足的难题。那么,我们应该如何来办理这种组合贷款呢?不妨继续往下看:
1.贷款条件
(1)在当地正常缴存公积金并符合当地公积金管理机构其他贷款要求。
(2)具有固定工作并且能有稳定的收入。
(3)具备明确购房意向或已经签订了正式的购房合同,并且支付了占总房款的20%以上的首期款。
(4)购买的房产具有个人产权。
(5)能够提供符合银行要求的贷款担保,包括抵押、质押和保证等。
2.贷款额度、期限、利率
(1)贷款额度最高不能超过总购房款的80%,同时,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与商业性个入住房贷款的比例为1:1。
(2)贷款期限由政策性贷款和商业性贷款的总量决定,但最长不能超过30年。
(3)组合贷款中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分别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和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执行。
3.需要准备的资料
(1)贷款申请表。
(2)贷款人的户口本、身份证或其他有效居留证件。
(3)签订的购房合同或者购房意向书等证明文件。
(4)贷款人所在单位住房资金管理机构同意贷款的信函。
(5)如果贷款人购买新建商品房,需要提供售房单位的《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如果是购买公房,需要提供上级房改管理机构对“售房方案”的批复文件的复印件。
(6)贷款人采用抵押或质押方式担保的,需要有担保人同意担保的书面证明以及担保人的资信证明,以表明担保人具有代为偿还贷款的能力。
(7)个人收入证明。
(8)采用保证方式担保的,需要担保人同意担保的书面证明及其资信证明,以表明担保人具有代为偿还贷款的能力。
(9)缴纳总房款20%以上预付款的收据原件和复印件。
(10)个人公积金账号。
(11)根据银行要求,提供需要的其他材料。
4.贷款程序
(1)向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提出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的申请。
(2)按银行要求提供必需的贷款所需文件。
(3)贷款审批通过后,由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填写《委托调查通知单》。
(4)贷款人填写《个人住房贷款申请表》。由受托银行对借款人进行贷款前的调查。
(5)签订组合贷款合同,由公积金贷款合同与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合同两部分组成。
(6)发放住房贷款。
(7)偿还政策性个人住房担保委托贷款(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个人住房担保贷款本息。
5.贷款担保
(1)提供产权房作抵押。
(2)提供贷款银行的定期存单、国债等作质押。
(3)提供符合银行要求的保证人作第三方保证。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5-04-20,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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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组合贷款买房
贷款不是只有单一的一种贷款模式,买房时,由于某些原因,很多小伙伴无法选择单一的贷款方式。那么组合贷款是什么呢?我们又该怎样申请组合贷款呢?为什么要申请组合贷款?一起来看看吧。
什么是组合贷款?
所谓组合贷款,是指符合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又同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办理个人住房商业贷款的同时还可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即借款人以所购本市城镇自住住房(或其他银行认可的担保方式)作为抵押可同时向银行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
就是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同时使用,一般是在个人贷款超过当地规定的公积金贷款的最高上限才使用的,如购买高档住宅,须贷款50万元,而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公积金最多贷款40万元。
这样的话,剩余的10万元将使用商业贷款,同时利息也不能享受公积金贷款的利息。
组合贷款的申请条件
1、有合法的身份;
2、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
3、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有合法有效的购买、大修住房的合同、协议以及贷款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5、有所购(大修)住房全部价款20%以上的自筹资金,并保证用于支付所购(大修)住房的首付款;
6、有贷款行认可的资产进行抵押或质押,或(和)有足够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自然人作为保证人;
7、符合当地公积金管理部门规定的借款条件;
8、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组合贷款的申请方法
打算申请组合贷款,初审手续与公积金贷款相同。初审通过后,借款人到银行办理公积金贷款其它手续时,要按照银行要求填写商业贷款部分的借款申请表并办理有关手续。
两部分贷款审批完成后,同时由银行拨付到售房单位帐户。在组合贷款中,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的贷款期限、借款日期和还款日期都是相同的,只不过执行不同的利率。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7-05-23,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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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的贷款办理
(1)借款人到住房资金管理(分)中心填写《借款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资料;(2)住房资金管理(分)中心对借款人进行初审,包括核验借款申请表、核定贷款额度和期限、确定贷款担保方式等;
(3)公积金贷款额度不够;
(4)受托银行对借款人进行调查,内容包括:购房行为是否合法;抵押物或质押物是否符合要求;收入情况,是否具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有保证人的,保证人是否具有保证资格等;
(5)一、经受托银行调查合格,受托行出具调查意见书递交住房资金管理(分)中心,由住房资金管理(分)中心审批。
一、受托行经办机构调查,提供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由经办行主管机构审批;
(6)一、审批通过,住房资金管理(分)中心签发委托贷款通知单。
二、经办行主管机构审批通过;
(7)受托银行接到通知单后,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办理抵押、质押或担保手续,签订委托转账付款授权书,开立个人贷款专用账户;
(8)借款合同生效,住房资金管理(分)中心将资金划入委托贷款基金,再由受托行将委托资金与银行个人贷款资金一并划入开发商账户;
(9)借款人按照规定的方式按时归还公积金贷款借款和银行个人贷款;
(10)借款人还清贷款本息,解除抵押担保,收回有关证件。
F. 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的贷款条件
申请中国建设银行个人住房组合贷款必须同时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有关公积金贷款的规定和建设银行有关自营性个人住房贷款的规定。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为:(1)有合法的身份;(2)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3)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4)有合法有效的购买、大修住房的合同、协议以及贷款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5)有所购(大修)住房全部价款20%以上的自筹资金,并保证用于支付所购(大修)住房的首付款;(6)有贷款行认可的资产进行抵押或质押,或(和)有足够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自然人作为保证人;(7)符合当地公积金管理部门规定的借款条件;(8)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G. 个人住房组合贷款
1、贷款申请条件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北京市城镇居民及在北京常驻的有居留权的外埠居民、境外、国外公民,申请贷款时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 有合法的居留身份;
· 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
· 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 有贷款行认可的资产进行抵押或质押,或(和)有符合规定条件的保证人为其担保;
· 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
· 提出借款申请时,在建行有不低于购买住房所需资金的30%的存款,若已作购房预付款支付给售房单位的,则需提供付款收据的原件和复印件;
· 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2、借款申请人应提供的材料
借款人到建设银行经办机构或已与建设银行签订"合作协议"的开发商处填写个人住房贷款借款申请表,并提供以下材料:
a) 本人户口本、身份证或其它有效居留证件;
b) 职业和收入证明;
c) 购房合同或意向书等有关证明材料;
d) 占房价款30%的首期付款证明;
e) 建设银行经办机构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3、办理手续
o 建设银行经办机构或建设银行委托的律师事务所(或公证处)对借款人提供的资料进行调查。
o 建行经办机构对借款人的申请进行审批。
o 借款人开户、领储蓄卡并签订借款合同。
o 办理抵押、保证、质押和保险等有关担保手续。
o 借款合同生效,资金划入开发商账户。
4、借款人偿还贷款
商业贷款o 借款人在借款期内每月以相等的月均还款额偿还银行贷款本金和利息。
o 借款人可选择计算机自动扣划或到贷款银行联网储蓄所还款两种方式按月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
5、借款合同的变更或终止
o 借款合同需要变更的,必须经贷款经办行、借款人及有关各方协商同意,并依法签订变更合同。
o 借款人死亡、宣告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其财产继承人、监护人或受遗赠人继续履行借款人所签订的借款合同的,应签订新的借款合同并办理有关手续。
o 借款人按合同规定偿还全部贷款本息后,抵押物或质物返还抵押人或出质人,借款合同终止。
农业银行个人住房按揭贷款
指借款人购买农行指定的经济适用住房并以其所购买的房屋作抵押担保,向农行提出贷款申请用于支付部分购楼款,并按月还本付息的消费贷款业务。贷款额可达房款的70%,期限最长可达20年,利率一年一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