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灵活就业人员怎么在长沙缴纳公积金
灵活就业人员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由本人到居住地或营业执照注册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申请办理个人公积金帐户设立手续,并提供以下材料:《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申请表》(申请人本人填写)一式两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城镇个体工商户应提供营业执照及复印件。
㈡ 长沙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流程
1、缴存人持提取资料和单位核实盖章的《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书》2份到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手续。
2、审批人对《申请书》中名称、账号及其他信息填写的完整性、准确性,个人身份证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同时,对缴存人提供的有关提取资料,按本办法进行审核,经确认与原件无误后,复印件留存管理中心,原件退还缴存人。
3、符合提取规定的,审批人在《申请书》填写提取金额、签名并盖提取审批章。
4、审批人将符合提取规定的缴存人信息及其他提取资料在住房公积金业务系统上进行资料录入。不符合提取规定的,审批人应将提取资料退还缴存人,并告知退件原因。
5、缴存人凭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到提取承办银行办理提款手续。
(2)在长沙个人如何缴纳公积金贷款扩展阅读: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请贷款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达到管委会规定的年限;
(二)购房首付款不低于管委会规定的比例;
(三)信誉良好,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贷款偿还能力;
(四)具有合法有效的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合同或者有关手续;
(五)提供担保。
还清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后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除符合前款条件外,还应当符合管委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得超过管委会规定的最高贷款比例和最高贷款额度。
㈢ 长沙公积金贷款需要缴存多久才能贷
长沙公积金贷款需要缴存至少半年以上才能贷
温馨提示:
一、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需条件
1、借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本市城镇正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3、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借款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连续交足半年以上
5、能提供购买自住住房的有效合同或协议
6、借款人和购房合同中的购房人必须一致,购买共有产权的(除配偶外)共有人必须出具同意住房抵押的书面承诺
7、具有不低于购买自住住房价值 30% 以上(二手房 50% 以上)的自有资金
8、借款人同意办理住房抵押和保险
9、购买商品住房的,应由开发商提供阶段性担保并报备相关资信材料
10、借款人同意在贷款承办银行开立个人帐户,并同意由贷款承办银行每月直接从该帐户划收贷款本息
以上资料来源:《长沙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管理办法》
㈣ 在长沙单位不缴纳公积金,个人能在长沙缴纳公积金,并提取用于公积金贷款买房吗
第一,公积金不允许个人缴纳。
第二,首套房不建议用公积金。首套房是基准利率。二套房要上浮的。
你把公积金留到二套的时候再用。将来有两种可能,一是二套公积金利率不上浮。另一种是现在的政策,公积金利率上浮,但是公积金利率比商贷利率低,所以即便是上浮,也比商贷省钱。
所以现在很多人首套不用公积金了。
你可以给最佳答案了。
㈤ 我想在长沙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但本人的住房公积金缴纳地在岳阳,不知道可否在长沙申请公积金贷款
您好!
根据岳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你在两年内购买的自住住房可以申请贷款,第一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首付比例不低于20%,贷款额度不超过购房款的80%;
借款人向管理中心提出书面贷款申请,填写贷款申请审批表,并提供下列资料:
(一)借款人及其配偶的身份证件(指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有效居留证件)。
(二)借款人的婚姻状况证明文件(指结婚证,未婚证明,离婚证和离婚未再婚证明,丧偶未再婚证明)。
(三)借款人及其配偶的经济收入证明。
(四)由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提供的借款人及其配偶的个人信用报告。
(五)购买新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已付购房款的发票(收据)、《商品房预告登记证》(《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卡》)或《房屋所有权证》,购买二手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不动产交易发票、缴纳过户税费的发票(收据)、过户后的《房屋所有权证》。
(六)借款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七)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㈥ 长沙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交多久可办理公积金贷款
一般连续缴纳12个月以上。
公积金贷款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
2、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十二个月以上;
3、在行政区域内购买、建造自住住房,并已付清规定首付比例以上购房款;
4、个人信用良好,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同意以所购建的住房作为贷款的抵押物,或提供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担保。
㈦ 长沙公积金贷款政策
行政、企事业单位职工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的,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已与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异地贷款合作协议(含异地贷款互通函)城市的缴存职工,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的,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一)本款“正常缴存”是指缴存单位(职工)根据中心公积金缴存相关规定,按月足额(相应缴存比例和月缴存额)缴存公积金。缴存职工在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其最近一个月公积金缴存日与申贷日的时间间隔应当不超过两个月。
(二)行政事业单位职工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
(三)企业单位职工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包括以下情形:
1、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期(含)以上长期劳动合同的。
2、与用人单位连续3年(含)以上签订一年期劳动合同的。
3、曾经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工作3年(含)以上或连续3年(含)以上签订一年期劳动合同,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未支取,在新单位工作后继续签订劳动合同的。
4、与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的。
(四)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仅限于本省范围内,已与我中心签订异地贷款合作协议(含异地贷款互通函)城市的缴存职工。包括株洲、湘潭、常德、益阳、湘西、邵阳、娄底、永州和郴州等九个地市(州)。
(五)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与我中心签订住房公积金缴存协议,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3-12-08,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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