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夫妻一人欠债,法院判共同财产要拍卖唯一的房子,拍卖所得还不够还债的,另一方一点财产也不得到
夫妻协议分割共有财产,并经债权人认可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有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四条的规定:
对被执行人与其他人共有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并及时通知共有人。
共有人协议分割共有财产,并经债权人认可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有效。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及于协议分割后被执行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对其他共有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予以解除。
共有人提起析产诉讼或者申请执行人代位提起析产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诉讼期间中止对该财产的执行。
(1)夫妻一方欠债的唯一贷款房扩展阅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六条的规定:
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的规定: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⑵ 夫妻共同欠债,有一方病亡,法院能否强制执行其唯一的一套房
夫妻共同债务,一方病亡的话,他的遗产就可以被执行,先去还债。
⑶ 夫妻一方欠债上黑名单,会查封唯一的贷款住房吗
夫妻一方欠款上黑名单,不会查封另一个的贷款住房,因为他俩的征信互不干扰。
⑷ 你好,法院已经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法院有权拍卖夫妻的共有的唯一住房吗夫妻已离婚房产没过户。
您好,这要看离婚时,房产的所有权归谁了。过不过户不是问题,因为法院的判决书是有法律效力的,判决生效时其权属关系就发生变更了。
一般来讲,获得房产所有权的一方,要给不获得房产所有权的一方适当的补偿,因此,如果房产归非负债一方所有,法院是无权拍卖该房产的,但法院可以对补偿款强制执行。如果非负债方拿不出补偿款的话,那么该套房产还是有可能被强制执行的,但被执行的原因并不是另一方的个人债务,而是补偿款。
如果房产归负债一方,那么法院有权拍卖该房产。
【相关法条】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__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__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三十五条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一方就夫妻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后,主张由另一方按照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承担相应债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⑸ 夫妻一方有债务,唯一的住房能查扣吗
唯一的住房一般不能查扣,但是,如果这个住房很大,法院也有可能会研究处理该房而给其用于一般住房的费用,余款执行。
⑹ 夫妻一方因债务被起诉冻结唯一一套房产切是父母在住会被执行吗
夫妻一方因债务被起诉冻结唯一,一套房产切是父母在住也会执行的,因为他欠债未还,所以用房产,拍卖后还清债务。
⑺ 夫妻一方有债务,唯一的住房能查扣吗
首先确定是否共同债务,是共同债务的话,如果没有其他途径偿还,唯一的住房也可以被查扣。
⑻ 夫妻双方一方负债,但房产证上只有另一方的名字,那么在这套房子会不会被抵押还债。房子是在婚后共同所买
你的房子因是婚后共同所买 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关于债务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也就是说,按照上述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但是,如果夫妻一方能够证明该债务确为欠债人个人债务,那么未欠债的婚姻关系当事人可以对抗债权人的请求。属于个人债务的情形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该项债务属于个人债务;另一种是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况。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项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综上 如果债权人提起诉讼 你的房子至少会有一半要拿出来还债
另外 你现在把房产转移给你子女 因转移行为发生在债权生效之后 法院可以据此认定为恶意转移财产 而判决转移行为无效
⑼ 夫妻一方欠债法院拍卖房子吗
夫妻一方欠债另一方要偿还吗
夫妻一方欠下的债务,另一方是否需要偿还,要看债务是不是属于共同债务,如果是共同债务的,另一方有责任偿还。
【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清偿】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一方侵害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后果】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