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婚前男方父母付首付买房,用男方公积金贷款,婚后还是只用男方公积金还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单独写男方名,应该判为婚前财产。
② 婚后老公公积金贷款买房是夫妻共有吗
【法律分析】
婚后买房,不一定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双方约定属于一方所有的,就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
如果没有约定,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③ 婚前男方买房公积金贷款,婚后还贷。请问这个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离婚后房子怎么分割
按新婚姻法,这个房子婚前如果由男方出钱,登记在男方名下,那么一般情况下被判给男方,也就是出首付的一方,而且由其继续还贷。对于共同还贷部分,包括本金,利息,房子增值的部分,则由男方对女方做出补偿。
④ 用一方公积金贷款买房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读者问:我与吴某是大学同学,毕业后我进了国家事业单位,他进了一家外资企业。婚后不久,我们以按揭方式购买了一处76平方米的小两居住房,产权证上写的是双方的名字。为了少缴纳一点利息,就用我的公积金办理了贷款,贷款期限为30年。后来,他在我们结婚第7年和同事玩起了办公室恋情,甚至发展到同居的地步。我决定与他离婚。请问,这套房子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律师解答:你作为国家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享有住房公积金福利,从表面上看,住房公积金是你的个人财产。实际上《婚姻法》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工资、奖金、各种福利性收入、补贴都是夫妻共同财产。相关司法解释规定的更加明确: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此可见你用夫妻共同财产——住房公积金办理贷款取得的房子当然算夫妻共同财产。不过,根据《婚姻法》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遭遇背叛的你对离婚没有过错,可以要求取得房子的大部分甚至全部产权作为损害赔偿。只要你能证明吴某和别人同居,他做了错事还想平分夫妻共同财产是不可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