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夫妻共同财产一方抵押贷款有效吗
夫妻共同财产一方抵押有效。法律规定共同共有人以其共有财产设定抵押,未经其他共有人的同意抵押无效。抵押夫妻共同财产的,需要夫妻双方到场签字才能办理抵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贰』 两个人共同共有房产、一方可以抵押贷款吗
共同共有房产主要看下你的房产上的所有人写的是2个人还是一个人。
各省市有所不同。
以安徽省为例,夫妻二人共同共有房产,一切以房产证上名字为准,可以买卖和抵押贷款。
而其他的省市规定,必须要夫妻双方到场才可以买卖和抵押。
其他非夫妻关系可以参考如上说明。
『叁』 两个人共同共有房产,一方可以抵押贷款吗
两个人共同共有房产,房产共有人认可其有关借款及担保行为,并愿意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才可以抵押贷款。
『肆』 夫妻共同的房产,有一方的名字,有名字的一方私自做房产抵押贷款,抵押合同有效吗
无效。
你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撤回抵押贷款合同。
诉讼理由就是夫妻共同财产,任何一方不得扇子处理……
『伍』 夫妻共同房产证单方可以拿去抵押贷款吗 – 安
夫妻共同房产,属于共有财产,关于共有财抵押规定如下:
第五十四条按份共有人以其共有财产中享有的份额设定抵押的,抵押有效。
共同共有人以其共有财产设定抵押,未经其他共有人的同意,抵押无效。但是,其他共有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而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同意,抵押有效。
但是婚姻法解释规定: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
你这种情况,如果房产证上是两个人名字的话,单方拿去贷款原则上是过不去的,因为贷款要做抵押登记,相关法规规定:有房屋,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登记。所以,正常流程理应要有你的同意才可抵押。
如果房产证是一个人名字的话,原则上是共同财产共同同意,不排除登记名字的那方可以单方抵押的。
『陆』 房产夫妻双方共有 一方可以用来办抵押贷款吗
可以,需要夫妻另一方的同意房产抵押贷款还要满足贷款的要求:
1、房屋性质;住宅,写字楼,别墅、商品房、成本价房、经济适用房(对经济适用房要求严)并且产权明晰20年以内;
2、抵押人或借款人并且身体健全;
3、抵押人或借款人征信近24个月不得连3累6;
4、抵押人或借款人可以证明还款来源以及其他资产;
5、实际用款用途明确;
6、年龄满足18-65周岁;
7、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如单身需开单身证明);
8、借款人婚姻状况证明及复印件。
『柒』 夫妻一方擅自以共有房屋到银行抵押贷款,是否有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89条的规定,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无效。但第三人是善意、有偿取得该财产的,应当维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对其他共有人的损失由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人赔偿。《婚姻法解释(一)》第十七条第二项规定: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作出重要处理决定的,夫妻双方应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
根据上述规定,如果抵押权人善意取得产权,那么抵押应当有效。该抵押物房屋的权属证书上的权利人仅为你本人,没有共有人,唐某作为抵押权人只要审查抵押是你本人真实意思表示即可,其没有义务也没有能力再去审查抵押人的婚姻关系、家庭成员和该抵押物是否还有其他共有人,其已经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因此,该抵押合同合法有效,你与唐某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义务。
『捌』 夫妻房产抵押贷款,只有一方签字,应该怎么办有没有提前预防的措施
首先,你这个根本谈不上抵押贷款。
因为,只是一张房产证放在你这里而已。他们可以挂失重新办啊,根本没有约束力!
如果你们签了借款合同,那么你可以去法院告对方,然后申请冻结属于对方的财产。
他们离婚了,属于他那部分的财产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女方的则不可以。
你找专业人士看下你的合同有没有问题,有问题从新叫对方签正规合同。
尽量能要要回来,要不回来,要及时叫法院冻结对方固定资产,然后申请强制执行。
『玖』 夫妻共同的房产,其中一方可以抵押吗
不可以,夫妻共同的房产,必须双方都同意才能进行抵押。
用房产证办理抵押贷款所需要的材料及流程:
一、提交材料(除说明外,其它均须提供原件):
1、《房地产抵押登记申请表》
2、《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
3、《国有土地使用证》(核对原件,收复印件一份);抵押权人为单位的应提交“营业执照”;
4、查档结果证明
5、抵押合同及被担保的主合同,若办理变更抵押登记,须提交《房屋他项权证》、变更抵押合同或协议
6、抵押当事人身份证明(核对原件,收复印件一份);
7、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明(核对原件,收复印件一份,委托书须有委托事项、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及单位公章)
8、房地产估价结果证明或双方价值认定书9、以房改私产抵押的须提交抵押人婚姻有效证明并夫妻双方到场;
二、办事程序:
申请→受理→审核→记载于登记簿→发证三、办理时限:
自受理次日起1个工作日四、收费依据及标准:
1、房屋登记管理中心:发改价格【2008】924号登记费:住房80元/套;非住房550元/件工本费:10元/本印花税:5元/本
2、房产档案馆:
档案资料查询服务费:50元/宗档案证明费:10元/份档案保护费:0.05元/页档案复制工本费: A4纸 :0.3元/页; A3纸 :0.6元/页五、注销抵押关系终止时,抵押当事人应当在终止之日起15日内,持下列资料到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抵押登记手续。
1、《房屋他项权证》
2、《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或收件凭据
3、《房地产抵押注销登记申请书》(须有抵押权人公章及受托人签字)
4、以房改私产抵押的,注销时应提供抵押人配偶身份证、结婚证、委托书或夫妻双方到场
5、委托书(须有委托事项、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及单位公章)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6、抵押当事人身份证明(核对原件,收复印件一份)
三、注意事项
1、抵押当事人为港、澳、台居民或外国公民的:港、澳居民提交身份证及《往来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提交身份证及《往来大陆通行证》;为外国公民的,需提交当地公证机构公证其身份的中文公证书(须经该国外交部或其授权的机构和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2、当事人应亲自到场办理,如当事人不能亲自到场办理时,应提交当事人的公证委托书(原件一份)或当场签署的委托书、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核对原件,收复印件一份)
3、购买的商品房(不包含独立别墅)、经济适用住房、房改房可暂不提交《国有土地使用证》
4、抵押权人为外地金融机构且无法出具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金融许可证原件的,应提交加盖公章的工商营业执照及金融许可证复印件;抵押权人为非金融机构企业法人的,需提交营业执照原件,核对原件后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5、申请最高额抵押权变更登记的,还应当提交最高额抵押权担保的债权尚未确定的证明材料。因最高债权额、债权确定的期间发生变更而申请变更登记的,还应当提交其他抵押权人的书面同意文件。
6、最高额抵押权担保的债权确定前,最高额抵押权发生转移,申请最高额抵押权转移登记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提交《柳州市房地产抵押登记申请表》、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房屋他项权证书、最高额抵押权发生转移的证明材料;经依法登记的最高额抵押权担保的债权确定,申请最高额抵押权确定登记的,应当提交《柳州市房地产抵押登记申请表》、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房屋他项权证书、最高额抵押权已确定的证明材料。
7、申请办理房地产典当抵押登记的,须提交《典当合同》、《房地产典当抵押合同》。
8、当事人为未成年人的,需提交其与法定监护人的关系证明(如户口簿、出生证、独生子女证等)及法定监护人身份证明;需提交保证书(监护人签名保证其具有监护资格及处分未成年人的房产是为了被监护人的利益)
『拾』 婚内夫妻共有房产被抵押贷款离婚怎么分
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往往涉及财产分割、孩子抚养等离婚问题,诉讼离婚还有自己的离婚程序和条件,掌握这些法律知识对于离婚案件的当事人来说十分重要,婚内夫妻共有房产被抵押贷款离婚时怎么办,贷款谁还?本文主要对这些常见的离婚问题及解决办法作了详细介绍。
婚内夫妻共有房产被抵押贷款离婚时怎么办
夫妻婚姻期间抵押贷款购买房产(夫妻双方共为产权所有人),现双方已办理离婚手续,房产归女方所有并偿还剩余贷款。问是否有稳妥的解决方法立即除去女方今后房产过户存在的隐患?一般有一下判定情况:
1、有夫妻婚姻期间抵押贷款购买房产后离婚的具体案例的话可以详细的讲解一下会比较好理解,如果是协议离婚,可将分割财产的协议和男方办理房产转移的委托手续到公证处作个公证。
2、婚内的抵押贷款属于双方共同债务,也是跟抵押贷款买房一样,不论是由一方用个人工资还贷,还是用双方工资还贷,均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当然,如果一方确能证实,其还贷资金来源于个人婚前财产,那么该部分不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比较复杂的情况。
婚内夫妻共有房产被抵押贷款离婚时贷款谁还
根据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完全取得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了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的所有权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待取得房屋产权证后,再由任何一方另行向法院起诉。
另外,院民一庭有关解释明确,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归属的范围包括:
(1)购买福利性政策房屋;
(2)购买商品房;
(3)购买经济适用房。购买以上三种房屋,在离婚时,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法院不宜就该房所有权直接判决。
在离婚离婚案件中,了解离婚程序、正确处理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对于离婚案件当事人获取离婚赔偿和维护自己争取自己权益十分重要。
许多离婚当事人在处理离婚问题时没有头绪,财产分割等问题不知道如何争取自己的权利,以上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关于离婚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需要的朋友有所帮助。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7-01-30,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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