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房贷将统一转换为LPR定价,是必须转吗有时间限定吗
8月12日,工行、建行、农行、中行和邮储五家国有大行同时发布公告,将于8月25日起对批量转换范围内的个人住房贷款,按照相关规则统一调整为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定价方式。
公告同时明确,批量转换完成后,若对转换结果有异议,可于2020年12月31日(含)前通过相关渠道自助转回或与贷款经办行协商处理。
(1)个人住房贷款统一转换为lpr定价扩展阅读
工行详细列出了六类不参与批量转换的贷款:
(一)剩余贷款期限不足一个重定价周期的贷款,即原合同约定的贷款到期日早于下一次重定价日期的贷款;
(二)固定利率贷款;
(三)公积金个人贷款;
(四)经与公积金中心协商不转换的个人住房公转商贴息贷款;
(五)已参考LPR定价的个人住房贷款;
(六)当前逾期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