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离婚房子有贷款怎么分配
离婚时,如果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子上还有剩余贷款,无论哪一方主张要房子,通常情况下,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需要向另一方支付折价款。至于折价款的金额,法官会先确定该房屋的现价值,然后用房屋现价值减去剩余贷款后,最后乘以百分之五十。房屋的现价值可由评估机构评估,也可由夫妻双方同意确认。
另外,如果夫妻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问题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可以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第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人民法院也是准许的;第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第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七十六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Ⅱ 夫妻共同还房屋贷款离婚以后怎么分
1、如果是婚前财产,婚后你们共同还贷的款项,离婚的时是双方各分50%,也就是说如果曾经还了10万,那么离婚时分到房子的一方应给对方5万元。
2、如果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是说是婚后买的房子,那么此房的公允价值夫妻各分得一半。分到房子的一方,要给对方一半的房屋价款,其中包括婚后还贷的部分。
不知道我解释明白没有,如果有不太理解地方,网络hi我。
Ⅲ 如果夫妻离婚贷款房子怎么分配
房产只登记在了一方名下,在这种情况下,除非未登记一方有证据证明购房时有出资行为,则法院一般会判决房屋归属登记方名下。因此,在感情好的时候一定也要明算账,不要以为感情好就会一直好,等到感情烟消云散,劳燕分飞后悔就来不及。婚前双方或一方支付首付,婚后双方还贷,尚未取得产权证的。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离婚时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且双方有争议解决不了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处房屋所有权归谁,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哪方居住使用。待到取得产权证后,再由任何一方另行向法院起诉。
Ⅳ 离婚房子有贷款怎么分
离婚时房子有贷款的,离婚时房产分割需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是一方在婚前贷款购买,婚后双方共同偿还房贷的,在离婚时,一般房产归购房者所有,但是需要对另一方偿还的部分和房产的增值部分给予相应的补偿;如果是双方婚后购买的,离婚时双方应平均分配,未偿还的债务需要双方共同承担。如果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Ⅳ 房子有贷款,离婚怎么分
双方在结婚前共同出资购买房屋及结婚后以一方名义或夫妻双方名义购买房屋,以按揭方式支付房款,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房屋产权。
结婚前双方均认可以结婚为目的,共同出资购买的房屋,无论在结婚时房款是否付清,只要房屋产权在结婚后取得,均为夫妻共同财产。
结婚后购买房屋,无论双方结婚后实际为按揭房屋出资多少,只要没有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即便是以一方名义签订购房合同,也可视为家事代理,认定为夫妻双方共同购房,在离婚前取得了房屋产权,房屋即为夫妻共同财产。
这两种情形,即使没有办理房屋共有权证,在房屋产权证上只登记了一方名字,在离婚时都应按夫妻共同财产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