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安徽合肥夫妻二人可以与公公一起公积金贷款买房吗
安徽合肥夫妻二人不可以与公公一起公积金贷款买房。公积金贷款只能是夫妻双方一起使用。
公积金贷款条件:
1.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因为,如果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不正常,时断时续,说明其收入不稳定,发放贷款后容易产生风险。
3.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4.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当职工有其他债务缠身时,再给予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就很大,违背了住房公积金安全运作的原则。
5.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办理组合贷款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贷款期限必须一致。
② 婚后合肥买房,一方有合肥户口一方没有,能否写双方名字如果不可以,能否用另一个人公积还贷
可以写两人名字,这个我非常确定并且清楚!
可以只用她的公积金贷款,贷款只能以她名义,她是主贷款人,你是从贷款人!
个人认为:
最好将你们购房出资比例、还款细则等以协议形式说明并公证,这样即便以后因不合分割财产(夫妻不和分手的情况是存在的,虽然大家都不希望出现)时,也不至于存在任何纠纷;遇到男性付首付款并还款,房产证是其女朋友或者老婆,后来夫妻不和分手男方一无所有、被净身出户的情况。因为房产证署名是谁,法律就判房产属于谁,所以你自己想清楚;如果夫妻关系非常好,无需过虑;
男人的所有经济被女人控制住了,也等于给她捏住了自己喉咙了
③ 我们夫妻户口工作都不在合肥,想在合肥买房,可以用本地(池州)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吗可一次性提取余额...
不可以的,我刚刚在合肥买房,合肥买房的条件简单说就两个,一个是户口在合肥,第二个是户口不在合肥但公积金缴满一年以上;至于公积金提取,只要你有购房合同,公积金是可以提取的,但只能提取到整百;你这个情况在合肥买房估计有难度。
④ 夫妻一方不在当地,公积金贷款额度有什么规定
公积金余额的20倍,各地有所不同,具体咨询当地公积金中心。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2011年10月,住建部正在联合各个部门,研究修订公积金条例工作中,放开个人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住房租金的规定。2013年部分城市出台办法,允许患有重大疾病的职工或其直系亲属提取公积金救急。
2014年10月,三部门发文,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减轻贷款职工负担。
2015年1月,三部门发文明确,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的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不需提供完税证明和租赁合同备案。
⑤ 户口在合肥,公积金不在合肥交的,可以用公积金贷款么
不可以的,公积金目前不支持异地贷款的.
⑥ 安徽省合肥市住房公积金,夫妻二人,一人是省直,一人是市直,最高可以贷款多少公积金
公积金购房贷款额度,是由公积金账户余额及公积金的缴存基数来评估的,最高不能超过政策规定下的最高额度。
⑦ 我在合肥租房,但我贷款买的房子不在合肥,那我的合肥公积金能按照租房提取么
可以的。因你没用公积金贷款买房,故依然可用公积金
⑧ 办理公积金贷款,夫妻双方有一方不能到场。公证委托怎么办理
委托方带上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直接到最近的公证处办理就可以了,说明情况后,公证处有相应的模板,同时提供代书委托事项服务,公证书出具后受托人就可以凭委托公证书和委托人的其它手续代替委托人行使相关权利了。
应提交以下的证件和材料:
1. 公民个人办委托书公证的,应提交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法人委托的,应提交法人资格证明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办理委托合同公证的,在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资格证明的同时,还应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资格证明;
2. 与委托事项相关的证明材料(如委托他人办理卖房事宜,委托人应提交该房屋的所有权证明);
3. 转委托人申办转委托公证时,应提交有转委托权的证明;
4. 委托书草本或委托合同草本。
(8)合肥公积金贷款夫妻一方不在合肥扩展阅读:
《委托书》的基本内容
1、委托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国籍、身份证件、职业、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等(如委托人是法人,应写明法人的全称及简称、法人所在地、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和职称等);
2、受托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国籍、身份证件、职业、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等(如受托人是法人,应写明法人的全称及简称、法人所在地、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和职称等);
3、委托原因。其是指委托人不能亲自到中国内地处理有关房产事宜的原因;
4、委托事项。其是指委托人授权受托人代理的具体事项;
5、委托权限。其是指委托人授权受托人代理的权利限度,即:是“个项委托”或“全权委托”;
6、委托期限。其是指委托人授权受托人代理的时间限度,即:写明“起止日期”或“办妥为止”;
7、受托人有无转委托权。其是指委托人是否授权受托人在代理过程中,根据需要将受托权转让给第三人。如是,其转让委托的权限、期限不得超过原始的委托权限和委托期限。
8、委托人签名(或盖章或捺指纹)、委托地点和委托日期。其是指委托人须在其《委托书》的落款处签名(或盖章或捺指纹)并写明委托地点和委托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