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父母名义买房,子女可以替还贷款吗
这个是可以的。其实,用父母的名义贷款,子女还款,有一个专业术语,叫做“接力贷”。这种贷款方式一直都有,买房者用父母的名额买房,房产证写父母的名字,以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主贷人,子女作为他们的共同还款人(或叫担保人)向银行申请房贷。如果子女已婚,其配偶也作为共同还款人。
接力贷,简单来说,就是“父贷子还”。这看起来很完美。尤其对那些无购房名额或者无贷款额度的子女来说,利用父母“清白”的身份购房、贷款,似乎是继“假离婚”之后唯一的“好桥”了。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接力贷”也有诸多限制。
一、有年龄要求,一般不超过65周岁。父母的年龄不能太大,否则已经失去做贷款人的资格。
二、最多只能贷五成。无论借款人有没有房子,只要是“接力贷”,全都当做已有一套房子执行。假如父母已经有过贷款记录(在异地的也算),则首付七成。
三、贷款年限与父母年龄没关系。可以贷款年限的计算方法如下:
1.贷款年限+楼龄不大于50年。
2.贷款年限+共同借款人年龄不大于70年。
从这两个公式来看,贷款年限多少,楼龄的决定因素更大。
四、不是所有的银行都能做“接力贷”。这里还需要特别提醒:由于信贷政策变化大,目前广州并非所有的银行都会承接“接力贷”业务。所以,假如你真的决定要去“坑妈坑爹”看看选择哪一家银行为好,并且尽量预留一定的灵活预算空间,以防政策可能发生变动。
⑵ 父母买房,商业贷款,子女可以参与还款吗
父母买房可以子女还贷。子女可以和父母联名购买,父母出首付,孩子还贷款。有住房公积金,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贷款是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按一定利率和必须归还等条件出借货币资金的一种信用活动形式。广义的贷款指贷款、贴现 、透支等出贷资金的总称。银行通过贷款的方式将所集中的货币和货币资金投放出去,可以满足社会扩大再生产对补充资金的需要,促进经济的发展;同时,银行也可以由此取得贷款利息收入,增加银行自身的积累。
公积金贷款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享受的贷款,国家规定,凡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均可按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申请公积金贷款。在本市城镇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以其所拥有的产权住房为抵押物并作为偿还贷款的保证,即可向银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2014年部分城市对公积金贷款的条件进行了调整,其中厦门公积金贷款算法有变[1],额度最高80万最低20万,并出台房产实名登记、公积金贷款按月划付等新规。2014年10月13日,住建部、财政部及央行三部门发文,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部分收费项目。
⑶ 父母给子女买房可以要回吗
可以,但子女必须同意。产权证已归属子女,子女有占有权和支配权。
⑷ 父母给首付买房子,户名是子女的,贷款也是子女名义贷的,如果父母要回房子法律上允许么
房产证是子女的名字,从法律角度说产权人是子女,考虑父母付的首付应该属于是另一则法律关系、就算打官司法律也会支持产权归儿子!
其实父子之间协商最好、真的不要去打什么官司,即使打官司赢了父母也不是什么光荣的事、建议当子女不要有这种违背良心的事!
因为要看各方都能提供什么证据,父母付的首付,有没有证据证明,保留了原始的交款凭证了吗?
房产证是儿女的,贷款也是儿女的名字,那么按月还贷的钱是哪一方出的呢?
如果父母支付首付,每月还贷也是父母来还,如果父母能够提供完整的证据,那么即使房屋写的是儿女的名字,这个房屋的所有权也是父母的,法院是会支持这样的结论的。
如果所有的还贷都是由儿女来偿还的,那么父母的首付可以视为借给儿女的款项,这个房屋的产权是属于儿女的,父母可以向儿女索要垫付的首付款!
如果属于赠与,有法定也有理由的,可以撤销,按我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的法定撤销权为: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⑸ 父母贷款买房,儿子可以作为共同还款人吗
可以的,但是有条件:
一、必须是在购房合同中有父母的名字。
二、必须是在按揭贷款合同中作为共同还款人出现。
所以必须是在办理的时候一起做掉。
如果购房合同中没名字的话,后续就很难做,如果在购房合同中有名字,而贷款合同中没的话,可以去银行申请一下,有的银行可以增加共同还款人的。
(5)父母贷款买房子女可以要回扩展阅读:
手续程序:
首先,请到银行了解相关情况。并办理相关带齐以上的资料申请个人住房贷款。
然后接受银行对您的审查,并确定贷款额度。
接下来就可以办理借款合同,且由银行代办保险。办理产权抵押登记和公证。
最后剩下的就是银行发放贷款,借贷人每月还款和还清本息后的注销登记。
经过以上手续及流程,您就可以通过按揭得到新房子了。 通过记者以上所述您应该对按揭有了更深的认识,并且了解了办理贷款的相关事宜,希望按揭这把钥匙打开更多的属于你、我、他的新房之门。
⑹ 父母买房,子女可以替还贷款吗
子女可以做为共同还款人。借款人也就是债务人,债务人为二人以上的,是共同债务人,按照确定的份额分担义务。负有连带义务的每个债务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义务,履行了义务的人,有权要求其他负有连带义务的人偿付他应当承担的份额。
《民法通则》第八十四条规定,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
债权人为二人以上的,按照确定的份额分享权利。债务人为二人以上的,按照确定的份额分担义务。债权人或者债务人一方人数为二人以上的,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享有连带权利的每个债权人。
都有权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负有连带义务的每个债务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义务,履行了义务的人,有权要求其他负有连带义务的人偿付他应当承担的份额。
⑺ 父母贷款给子女买房,父母可以要回么
情形1:婚前一方父母出资买房,房屋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的名下。
若是一方父母全额出资,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则该房屋属于登记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如果没有其他相反的约定,离婚时另一方自然无权主张分割;
若是一方父母只出了一部分购房款,剩余房款是以按揭贷款方式支付,且由小夫妻共同还贷,则离婚时一般会将房子判归登记方所有,由其继续支付剩余贷款。对于婚内共同还贷部分(包括本金和利息)及其产生的增值,则由得房子的一方对另一方做出补偿。
情形2:婚前一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
一般情况下也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而非登记方的个人财产,非登记方有权要求分割房屋。父母明确表示赠与登记方或者双方之间有其他相反约定的除外。
情形3:婚前一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
应认定为双方的共同财产。如果双方约定了共有方式是共同共有或按份共有,并进一步约定了各自份额,则按约定享有产权。如果双方对共有方式没有进行约定,则视为等份共有。
情形4:婚前双方父母均出资,产权登记在双方子女名下。
应当认定为对各自子女的赠与,而不能因为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就理解为对双方的赠与。因为在双方尚无婚姻关系时,即使双方是为了结婚的目的而购房,毕竟能否结婚仍有变数。
情形5:婚前双方父母均出资,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
即使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也应当认定为对各自子女的赠与,而不能简单理解为双方父母对一方的赠与。如无其他相反约定,应认定为双方按份共有。
情形6:婚后购房时一方父母全额出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
婚姻法司法解释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这条解释主要是考虑到我国现实国情:房价飙升,父母为子女购房往往倾其毕生之积蓄,并是在怀着对子女婚姻长久美满的美好期许的前提下为子女出资的。在目前情况下,将此出资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较为公平。
情形7:婚后购房一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
除非有父母出资时的书面约定或声明,证明此出资是赠与自己子女一方的,一般会认定为对双方的赠与,离婚时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情形8:婚后双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
这种情形较为常见,而且争议颇多。《婚姻法司法解释(三)》规定,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情形9:婚后双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
若无其他相反约定,应当认定为对双方的赠与。此种情形下,以认定为共同共有为宜。
情形10:婚后按揭购房,一方父母出首付款,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由夫妻双方共同还贷的。
首付款可以认定为只赠与出资父母的子女,离婚时该房屋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对首付款部分应认定为出资人子女的个人财产。由于个人财产婚后的自然增值仍然归个人所有,故离婚时首付款的增值部分也应判归一方。
⑻ 父母贷款买房,子女还款,是否可行(2018年)
父母贷款买房子子女还款我认为是不可行的,你可以让子女买房子,然后以子女的名义办理还款,这样是很容易审核通过的,然后再把房子过户到父母的名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