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婚前贷款买的房,婚后由父母偿还要有什么证明材料
婚前贷款买的房子,婚后是由父母偿还贷款,那么可以由儿子和儿媳出一个证明材料,证明房子是由父母偿还贷款。
买房贷款。
买房贷款是指购房人以在住房交易的楼宇作为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用于支付购房款,再由购房人分期向银行还本付息的贷款业务。也被称为房屋抵押贷款。贷款买房的流程为:看房前准备—实地看房—排号、挑选房源—认购、交定金—网签、签合同、付首付—贷款—收房验房—交税—办房本,下面会具体介绍一下这些流程。
贷款买房的具体流程
①看房前准备看房前,首先要确定自己要买的房产类型,然后根据所购房的类型合理分配资金。
②实地看房了解整个楼盘的具体情况,如购买的是现房,可以直观地看到房屋的结构、户型,也可以向置业顾问询问周边的配套及规划建设等相关问题;如果是期房,只能通过看户型图来了解房屋的结构等,由于周边配套还在规划中,购房者可以查询周边的规划文件。
③排号、挑选房源一些集中开盘的楼盘,开发商会让购房者进行排号,等到真正开盘那天,根据一定的规则进行选房。选房时,购房者可以提前制定好备用方案,主要从以下六个方面来考虑,包括:地段、价格、周边市政规划、环境配套、房屋结构和朝向和物业管理。
④认购、交定金选好房子认购前,购房者需要提前准备好购房资质审核的材料,在签订认购书后将材料交给开发商工作人员。同时,认购时,还要缴纳一部分的定金,定金会有收据(银联小票),定金缴纳金额不会超过合同表明总房款的20%。
⑤网签、签合同、付首付提交购房资质审核后,一般10个工作日就会出具审核结果。如果审核通过,开发商会通知购房者前来签订购房合同。(现房:现房买卖合同;期房:商品房预售合同)签订购房合同时,要注意看合同中有无空白条款,补充协议中的权利义务是不是对等、违约责任和赔偿有没有写清楚,交房日期和交房标准是否清晰等等。支付首付款,一般售楼处都会有pos机,刷卡支付的银联小票要收好,等着拿开发商开具的首付款发票。一般当天就能拿到。
⑥贷款如果有银行的工作人员驻扎在售楼处,购房者可将准备好的材料交给银行。放贷时间与银行办理速度、楼房封顶情况有关。以北京为例,期房的话,商贷、市管公积金贷款的放贷时间在封顶之后,国管公积金贷款房贷时间与是否封顶无关。
⑦收房验房购房者需要等开发商通知收房,注意收房时间。验房时要仔细核验房屋的每个细节,也可以找专业人士来验房。查看“三证两书一表”,如果开发商拿不出这些证件,可以拒绝收房。
⑧交税收房后,需要到地税局办理交税业务。一般来说,商品房需要缴纳契税和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然后缴纳物业费、取暖费、停车位等费用。
⑨办理房本贷款买房,购房者只需把准备材料交给开发商即可,一般情况下,房本自入住之日起180天(现房)-270天(期房)发放。
贷款买房的注意事项
①个人征信记录良好个人征信非常重要,如果有连续三个月累计六个月的逾期记录,那么基本上银行不会贷款给你。
②收入证明收入证明要覆盖个人名下负债的2倍,银行流水的月份,需要按照具体银行的要求来出具。
③保存好购房发票贷款买房的发票有首付款发票、贷款发票。如果购买的是现房,在交税时需要拿着这两样发票去交税;如果购买的是期房,存在面积差的情况,开发商一般会重新开一张首付款发票,并且回收之前的发票。如果不小心把首付款发票弄丢了,开发商是不会换发票的,而且还需要购房者去办理发票丢失的手续,因为发票是没有办法补开的。
④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需要注意的是,需要满足连续足额缴纳12个月的公积金,并在申请贷款前仍在缴存中。相比商贷来说,公积金贷款时间相对比较长。
B. 婚前买了一套房子,房产证是我的名字,房子有贷款。但是一直由父母还房贷。请问这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属于。
1,结婚前买房,且房款全部付清的,算个人婚前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2,结婚前付了首付,余下办理按揭,房产权证上为一方名字(或加上自己父母)的,则房产本身为个人婚前财产,但是领证后支付的按揭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要求进行分割。
3,结婚后买房的,无论房产证上是谁的名字,谁出了首付,谁支付的更多,房子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我国《婚姻法解释三》规定
第六条 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 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2)婚前房子有贷款父母还扩展阅读:
相关案例:
阿珍与阿军于2007年间经人介绍认识,2008年1月15日在梅州市梅江区民政局登记结婚。婚后双方未生育子女。
2014年12月24日阿军向梅江区法院起诉,请求离婚。
在庭审中,阿珍同意离婚,双方确认无夫妻共同债权债务,但对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和分割问题上产生分歧。
据阿军说,如今居住的房子是因征地拆迁,阿军用征地拆迁补偿款于2005年6月购买的。婚后,阿珍要求在房产证上添加她的名字,如不添加,阿珍就要离婚。阿军为了息事宁人,维护一个来之不易组建起来的家庭,违心与阿珍到住建局办理了加名手续。
阿军认为,在2010年9月房产证登记增加阿珍名字的行为是一种无效的行为。为了证实自己的说法,阿军还提供了住建局存档的权属人为“阿军”个人的房产证和添加阿珍签名的申请书。
对此说法,阿珍却有不同意见。她表示与阿军结婚后,全心全意照顾家庭,还做工帮补家用,并帮阿军归还了其个人债务,所以是阿军自愿把套房增加了自己的名字,自己依法享有房屋的一半所有权。
梅江区法院审理后作出了准予原告阿军与被告阿珍离婚,住房归原告阿军所有,并由原告阿军支付房屋价值折款21.5万元给被告阿珍的一审判决。
判决后,阿军不服向梅州中院提起上诉。
今年5月25日梅州中院受理后,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并维持了一审判决。
法官说法
不动产物权变更依法登记,有法律效力
二审经办法官表示,在该案中,虽然该套房在双方结婚前的产权登记为阿军个人所有,但在结婚后双方向房管部门申请加名,套房的产权变更登记为阿军、阿珍共同拥有。
依据物权法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
双方婚后对房屋产权登记的加名行为,视为是阿军自愿赠与房屋产权的行为,已发生了变动房屋产权的法律效力,即该套房为双方共同拥有。
C. 婚前买房,婚后父母帮还贷,离婚怎么分
首付和房贷有父母出资的话,那么离婚后房产也贵出资一方。但要保留有出资但已经证据才行。
D. 婚前买房父母还贷,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不属于!
新婚姻法规定
婚前买房,房产权归首付款登记人所有!
结婚后如果双方共同还贷或者动用共同财产还贷的部分!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产权人应通过协商或者通过民事诉讼返还当事人!
也就是说如果婚后你们夫妻没有还款。房产就不属于共同财产!
希望可以帮到您!
拓展资料
新婚姻法婚前买房的规定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婚姻法》将于2020年12月31号失效)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E. 婚前房产房贷是我父母还款,请问婚后这部分算共同财产吗
广东胡律师:
补充回答:婚后还的那部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你那两套房都属于你的个人财产,不会成为你们夫妻的共同财产,不过有一套写你们两个人的名字就是你们的夫妻共同财产。
你父母还款不可能是付现金吧,打印银行帐单就行,如果你先生要跟你分那套有你们共同名字的房,你就让他把你父母出资的钱还掉。
F. 婚前由父母贷款买的房子,房产证是父母的名字,婚后房贷也是由父母还
恭喜你
有你份不论你老公什么时候买的房子
只要和你结婚
那就是共同财产到时候如果离婚
可以商议
要不要如果他不愿意分给你财产
那就进行法律诉讼想保险的话1.让你老公在合同上再添个共有人2.贷款合同上添个共同还款人共有人和共同还款人是最有利的证据
呵呵
G. 法律问题:婚前买的房子,婚后房贷是由我父母及我共同还贷
婚前买的房子首付部分所占房子的比例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婚后共同还贷的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后,夫妻双方的收入及债务都属于共同财产,也就是虽然房贷是丈夫一直在还,那也是用夫妻共同财产进行的偿还。至于父母帮忙偿还部分,如果没有向父母打借条,只能认为是无偿援助。这种方式下,丈夫可以通过向父母打借条,那么父母帮忙还的房贷就会成为夫妻共同债务。如果离婚,女方要求分割房屋,那么她也有承担债务的义务。
H. 婚前按揭买房婚后父母还贷,还贷部分是否是婚前财产
婚前按揭买房婚后父母还贷,还贷部分应该属于个人财产,不属于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I. 婚前买房,婚后完全父母还房贷
婚前买房,婚后父母还房贷,这要看你的家庭情况了,如果你父母有钱的话,你的钱不够,你父母可以替你还房贷的,如果你父母没有钱,逼着你父母还房贷,这就不对了,自己努努力,还尽量自己还让父母少承担一点,毕竟年龄大了,让他们晚年有个好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