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怎样证明婚后夫妻还贷款是共同财产偿还的
婚后用什么钱还呢?如果不是约定个人财产制的婚姻,婚后的工资奖金投资回报等都属于共同财产,用这些还款,还用证明么。婚后,除了特殊的,一般收入都是共同财产。无需证明,只要记住还了多少就好。
B. 买房贷款部分父母偿还如何避免婚后成夫妻共同财产
你父母打款的记录需要是银行转账,另外婚前的合同和付款单也留好。物权法以证件日期为物权生效日期的,你的这种情况必须留好合同和各类收据,否则还是有打官司的空间的。
C. 夫妻共同贷款买房,一方不还贷怎么办
夫妻共同贷款买房,一方不还贷怎么办 ,夫妻双方婚后共同贷款买的房的话,一般情况下,如果一方不还贷,这个他肯定是因为自己的资金有问题,出现了资金困难才会这样的,如果他不反戴的话,一方负责房贷,一方负责生活 生活这方面的也是需要钱的
D. 婚后夫妻共同贷款离婚该怎么处理方法
既然是共同贷款,共同债务共同偿还,离婚不脱离偿还债务。
一、哪些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
《婚姻法》第41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为共同生活或者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的债务,对于共同债务,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
作为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1)、所负债务是由于夫妻共同生活费用不足。不论债务最初是由谁出面借的,以谁的名义借的,只要所负的债务是因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致。
(2)、所负债务是由于履行抚养义务,如抚养自己的子女或者孙子女等。
(3)、所负债务是因尽赡养义务而产生的,如赡养自己的父母以及祖父母等。
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房屋等财物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为购置财物借款所负债务,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从事个体经营或者承包经营的,其收入为夫妻共有财产,债务亦应以夫妻共有财产清偿。
二、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况
在一般情况下,下列债务不属于夫妻债务,应认定为个人债务
1、夫妻双方依《婚姻法》的规定,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此逃避债务的除外;
2、未经夫妻协商一致,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赡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未经夫妻协商一致,独自筹资从事经济活动,而其收入也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4、其他应属个人所负的债务,如婚前个人的债务、一方不合理开支所负的债务。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的个人债务,不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还是离婚后,或者是负债方失踪、死亡,均由其个人承担,另一方没有还债义务,当然,如果后来双方补充约定的,按其约定执行。
E. 婚前分期未还完贷款,怎么才能属于婚后共同财产或夫妻共同还款
1、车应当还属于一方婚前财产,但婚后共同还贷部分现金属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是离婚时拥有车的一方要将还贷的一半支付给另一方。
2、参考《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F. 本人婚后购有一套房子,房产证还没办下来,自己为主贷人,请问要怎么才能增加配偶为共同还款人
夫妻婚后购买的一套房子,贷款买房 ,只要在购房合同上有夫妻双方的的名字, 双方都可以贷款,如果要用公积金贷款,在购买房子时,只要个人账户上有公积金,就可以办理公积金贷款。如果夫妻双方没有公积金账户,是不能办理公积金贷款的。
G. 婚后夫妻共同贷款离婚该怎么处理方法
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婚后的存款属于共同财产,而相应的借款或者贷款属于共同的债务,俩人离婚后,婚前的借款或者贷款还要两人共同偿还,如果你前夫不履行还款义务,你可以把他起诉到人民法院,来强制执行,这样才能保证你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H. 婚后有贷款,在离婚时算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夫妻在离婚上诉期间一方的贷款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关键要看所贷款项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支出。举证责任由贷款一方承担。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包括夫妻的衣、食、住、行和教育等方面所负的债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可以看出,对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第三方发生的债务,在承担责任的方式上,夫妻“共同偿还”的责任是连带的清偿责任,不论双方是否已经离婚,均得对共同债务以夫妻共同财产、自己所有的财产清偿。债权人有权向夫妻一方或双方要求清偿债务的部份或全部,它不分夫妻应承担的份额,也不分先后顺序,夫妻任何一方应根据债权人的要求全部或部份承担债务,一方财产不足以清偿时,另一方负有清偿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精神,即使当事人的离婚协议对债务作出约定,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虽然约定其共同债务只由一方承担,但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对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所欠债务未用于夫妻共同说的,一般不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