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老公在银行贷款和老婆有关系吗
那么应该看贷款的性质,如果家庭成员都知晓,并且贷款是用于家庭生活支出,那么家庭成员一定有一起偿还的义务,如果能够有充足的证据证明家庭成员不知道,也没有用于家庭生活,可以另当别论。
㈡ 男方贷款买房结婚后是共同财产吗
不属于共同财产的,是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如果婚后你也参与还房贷了(需要有证明),那(房产)就属于夫妻共同的财产。
㈢ 贷款是男方一个人付的,请问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要说是全款的话,还能说是某一方单独付的。贷款的话,只有结婚前你都还完了才能说是某方一个人付的。夫妻存续期间还贷款,即使只由某一方的工资还贷款也认定为夫妻共同还贷,因为夫妻存续期间的收入都是共同收入,所以可以认定为共同还贷。
㈣ 婚内男方贷款,离婚后女方是否承担
贷款时女方是否签字确认,如果贷款经女方签字确认夫妻共同债务,或用于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依法会认定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女方应当共同清偿,你们离婚的夫妻财产约定不能对抗债权人,女方清偿后可以依据离婚协议向男方追偿。
㈤ 婚后一方贷款算不算共同贷款
一般情况下,婚姻存续期间以一方个人名义贷款的,也推定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均有义务偿还;离婚时可以双方协议约定如何承担(但该约定仅在夫妻之间有效,无法以此对抗债权人),协商不一致的,由法院判决。
《婚姻法》相关规定:
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婚姻法解释2》相关规定:
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二十五条 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㈥ 男方贷款买房结婚后是共同财产吗
贷款买房婚后是共同财产,因为还贷款的钱是你们一起的,如果是婚前全款就是你一个人的
㈦ 婚前男方贷款买房婚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前男方贷款买房,婚后夫妻一起共同还贷的,那么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婚前男方贷款买房,婚后男方用自己个人财产偿还贷款的,那么这个房子就属于男方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㈧ 男方去银行贷款这笔钱也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男方去银行贷款,这笔贷款是夫妻共同债务,因为一般情况下,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到银行贷款,用于个人,或者非法用途的可能性不大,只能是用于家庭生活,所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