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影响个人贷款的因素有哪些
您好,影响贷款成功的因素主要有4大类:
1、无固定工作的人群
银行在贷款时,一般会考察其工作情况,这种做是为了确保借款人能按时还钱,若工作不稳定或无工作,贷款申请将被拒。工作不稳定 的人群,尤其是自由职业者,需要对自己的还贷能力进行评估,如果能力不够,建议考虑清楚实际情况,不要急着贷款买房。
2、年龄过大的人
银行规定的借款人年龄要求为18-65岁之间,25-40岁是较受欢迎的群体,其次是18-25岁和40-50岁的,而50-65岁之间的人由于其身体出现问题的几率比较大,会影响到正常还贷,所以通常银行不太愿意给年龄较大的人放贷。如果实在想贷款可以以子女的名义,不过要考虑到贷款记录对子女今后买房的影响。
3、收入不达标的人群
收入是银行判定一个人还款能力的标准,借款人的收入体现了其还款能力,银行要求月收入和贷款月供的关系是:月收入=房贷月供X2,如果不符合要求可能就贷不到期望额度了。如果是已婚人士,可以提供夫妻双方的收入证明,符合要求的话是会放贷的。
4、从事高危职业的人群
银行在审批贷款时会审查借款人的职业,一般像从事高空作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人群,考虑到这类人随时都有生命危险,无法保证按时还贷,为了规避风险而拒绝放贷,银行也没有办法。
以上回答由融联伟业为您提供,请参考。
B. 家人去银行贷款,说需要填我做紧急联系人,这对我有哪些不好的因素吗
如今资金问题在社会当中被无限扩大,即便是作为大学生来讲,在校期间也很可能会遇到资金周转问题,更不要说一些在社会当中的成年人。而成年人在社会当中所面临的资金问题,一般数额都是比较大的,比如说创业,购房或者是购车。当然对于这些数字稍微大一些的贷款,很多人都会选择向银行进行申请,而在申请的过程当中,银行是需要填写紧急联系人的。
即便是作为紧急联系人来说,如果对方没有办法偿还贷款的话,对于个人贷款也是有着一定程度上的影响的,但是不会影响到个人征信问题,所以即便是紧急联系人,最好还是不要为其他人做这样的一种保证。
C. 银行个人贷款有哪些风险防范措施
1、加强准入管理。在授信环节,做到科学核定总量、明确区分种类、严格遵循权限;在用信环节,做到深入调查、详细审查、充分审议、严格审批,提出行之有效的限制条件和管理措施;在审查环节,探索建立独立审查制度、审查合议制度、审查咨询制度以及审查监理制度。对正常贷款,以加强维护和深度开发为主,持续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和信用便利;对关注贷款,密切关注不利因素的变动趋势,确保担保的有效性和充足性,抓住客户资产变现、对外融资、改制重组、经营改善等时机相机退出;对可疑贷款,果断、依法强制清收。
2、加强预警监控。风险预警是防范信贷风险的一项重要举措。良好的预警机制,可以前移风险关口,达到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的效果。要实现“多渠道”预警,创新信贷风险监测预警手段,综合运用信贷管理系统、专业统计报表以及各类媒体获取风险信息和数据,构建风险监测预警信息系统,形成“多角度观察、多方面分析、多渠道传递”的工作局面。要实现“零距离”预警,建立和完善科学的监测指标体系,提高监测的真实性、时效性、准确性。
3、加快信贷调整。市场经营条件下常盛不衰的企业不多,有前瞻性地加大信贷退出力度,才能有效防止信贷资产质量恶化。在客户退出上,要切实实现“三个转变”:一是由事实风险退出向潜在风险退出转变。前移风险关口,动态跟踪各类贷款迁徙变化趋势,提高对发展趋势的预见性。二是由被动性退出向主动性退出转变。统筹规划,尽早打算,通过催收、核销、审批控制等手段,主动压缩规模小、效益低、前景差、风险高的企业贷款余额。三是由战术性退出向战略性退出转变。信贷结构调整不能操之过急,必须掌控好节奏和力度,防止在退出中形成不良。
4、加强贷后管理。贷后管理就是要不断发现营销机会和客户风险预警信号,不断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和对策并付诸行动。要建立贷后管理考核体系,把客户检查过程、信息分析过程、预警预报过程、客户退出过程等纳入信贷工作整体考核范畴,针对每个管理环节和要素制定考核标准和依据,促使贷后管理人员经常、自觉、深入地实施贷后管理,让概念化的管理具体化。要建立差别化的风险监控制度,在密切监测风险变化的同时,做好对边缘贷款的动态跟踪和监测,制订完善的风险监控方案,及时化解潜在风险。
5、培育合规文化。要注重培育客户经理良好的职业操守,做到始终不越思想道德这条“防护线”,始终不碰规章制度这条“警戒线”,始终不违犯法律这条“高压线”。要注重建立与合规文化相适应的激励约束机制,明确传递一种信息,即:奖励那些善于发现风险、揭示风险、规避风险的员工,惩罚那些违反贷款规则、制造贷款风险、不顾贷款风险的员工,切实在内部形成一种“不以效益为由简化贷款程序,不以发展为由变通规章制度,不以同业竞争为由放宽准入条件”的良好氛围。
D. 向银行贷款对个人征信会有影响吗
若在招行办理的贷款,未按时归还(扣款日当天未足额扣款),会产生逾期记录,由央行统一记录到征信系统,因后续再申请贷款或信用卡等业务时,均需审核信用情况,建议保持良好的还款记录(具体审核之后是否会有影响,需与办理后续业务的经办机构确认)。
E. 银行发放个人贷款的风险有哪些如何防范
银行发放个人贷款跟公司贷款面临的风险并无太大不同。
其中最大的风险是借款人违约
至于楼上说的抵押物的问题,虽然说借款人违约银行可以处理抵押物,但是银行要付出管理成本(处理资产保全的人员是要发工资的),而且抵押物变现所得只能用于偿还贷款直接导致的损失,如本金,利息,诉讼费,多余的还要还给借款人,万一抵押物跌价了,卖不了那么多钱,那追索起来也比较困难,所以说对贷款的最大保障是借款人的偿还能力不是抵押物,哪个银行都不希望借款人违约,导致要处理抵押物的!
其他的风险还包括政策风险(个人贷款还有经营性的,如果经营的是政策要收紧,风险就比较大了)
还有一些非正常的风险(如这次地震导致的房贷一笔勾销)
至于防范的方法,无非也就是贷款调查,审查,审批要尽量规范,对抵押物的评估要审慎,不能完全按照市场价格来评估,特别在房地产泡沫较严重的时候尤其不能完全相信市场价,另外贷后管理也很重要。
F. 哪些因素会影响你的商业贷款
贷款购房,借款人情况、所购房屋情况等都会影响贷款。
2.所购房屋性质对贷款的影响?
借款人购买住宅,需要考虑房屋是普通住宅还是非普通住宅,会影响到其需支付的最低首付款比例。
首套最低首付款:普通住宅为35%,非普通住宅为40%;
二套最低首付款:普通住宅为60%,非普通住宅为80%。
目前北京市部分商业贷款放款周期相对较长,贷款购房需考虑贷款时间成本的增加等问题。且借款人应保持征信在批贷到放款期间无新增逾期等,保障商业银行顺利放款。
来源:链家整理
该内容只在北京适用
G. 假设你需要向银行申请一笔个人贷款。解释银行间拆借市场的问题可能会如何影响
如果是向银行申请一笔个人的带款,那么并不会影响你的贷款,只要你按照贷款合同按时还款,不要出现逾期的情况,还完贷款就可以了。
H. 影响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发展的因素有哪些
影响我国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发展的因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业务范围窄,品种单一。大多集中在购买个人商品房按揭和单位集资房、房改房按揭方面,对未签约商品房、个人自建房、装修房、“二手楼”转让等按揭没有办理或很少办理,而此部分的市场份额和潜力很大,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
2、贷款环节多,手续繁琐。
3、传统观念的束缚。向银行借款,就意味着负债。就我国人民的传统生活方式和相应的观念说,“无债一身轻”的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观念仍占主导地位,根深蒂固,靠向银行借款来维持和提高生活水平的做法难以接受,因此,许多人不愿涉及个人住房贷款这种负债消费方式。
(1)商品房价居高不下,贷款额度相对过小,使居民个人无法实现通过获取住房贷款而实现购买自有住房的愿望。
(2)贷款偿还期过短。虽然规定最长偿还期限为30年,但在实际操作中,银行要求居民偿还的期限远远小于30年,一般在10年以内。贷款偿还期越短,借款人的偿债压力就越大,这使得广大民民对个人住房贷款“可望而不可及”。
(3)贷款偿还方式单一,不能满足不同经济条件,不同偿还意愿的居民的需要,限制了住房贷款业务拓展。如:购房欲望很强的年轻居民,收入水平最低,但其未来收入呈递增之势,对他们来说采取递增还方式比较合适;而对中年居民来说,则比较适宜采取递减的偿还方式。而目前采取的单一的等额偿还方式就将很多潜在的借款人排斥在这一业务之外了。
此外,繁琐的手续,高额的费用,也使得居民对住房贷款退避三舍。
4、从商业银行的角度分析,影响影响我国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发展的因素 商业银行不愿向居民发放住房贷款的主要原因是因为此项业务风险大,而收益相对较小,
具体分析有以下几个方面原因:
1)发放个人住房贷款要冒信用风险,而且风险较大。
2)抵押物的估价、处分难。 由于目前房地产市场极不成熟,银行对楼市进行准确的预测相当困难,使银行取得的抵押房产的实际价值可能大大低于抵押贷款本息,造成抵押贷款的损失。同时
处分抵押物难。从法律角度来说,抵押贷款到期未还,银行就有对抵押物行使处分权。但在实际工作中这是一个非常棘手的问题。由于大部分地区的房地产交易市场还处于初建时期,房地产进行市场交易的为数极少。在现行市场体系不完备的条件下,抵押贷款逾期的越多,需要处分的土地、房屋也就越多,而实际操作起来也就越难办。同时由于抵押登记制度的不健全,使银行相当一部分的房地产抵押贷款的抵押权利没能登记,不能受到法律保护,这就影响到抵押贷款的有效性,直接威胁抵押贷款的安全。
3)贷款利率过低,使银行缺乏积极发展住房贷款业务的动力。 现行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虽较以前有所提高,但仍低于各种中长期非住房贷款利率,也低于其他资产投资收益率,这虽然对借款人有利
,却损害了贷款人的利益,所以银行就不可能象发展其它资产业务那样尽力发展住房贷款业务。
4)贷款结构错位。 长期以来,我国房地产信贷业务中一直是重生产性住房信贷,轻消费性住房贷,造成贷款结构错位,这不仅使个人住房消费贷款规模无法适应住房市场发展的要求,而且造成大量房屋空置难以及时销售,使本来不足的资金被占压,不能灵活周转,进一步限制了房地产信贷业务发展,特别是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发展。
希望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