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按揭买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按揭买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确认方式:若为婚前一方付首付办理按揭,且无特殊约定的,则房产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如果婚后用共同财产按揭买房,则除另有约定外,无论是否登记双方名字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七条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B. 夫妻共同贷款买房是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吗
贷款房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有几种特殊情况,需要注意:
1、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可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2、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一般认为是对双方的赠与。除非父母出资时的书面约定或声明,证明此出资只是赠与自己子女的。
3、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4、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的,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5、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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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婚前贷款买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么
婚前贷款买房,如果婚后共同还贷,那么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婚前一方首付,婚后一方用其个人财产进行还贷的,那么房子属于夫妻个人财产,因此需要看婚后还款的方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D. 夫妻贷款买的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夫妻贷款买的房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看:如果婚前购买房屋的首付是夫妻双方共同出资的,可以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一方付的首付,则算一方的个人财产;至于夫妻婚后的首付以及还贷都算是夫妻的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 一起还贷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么
一起还贷的房子不一定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如果是婚后共同贷款买房的,应为夫妻共有财产;如果是一方婚前买房,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则房屋产权归一方所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F. 关于婚后房产和贷款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
《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G. 关于房产和贷款是不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与房产:
最新婚姻法司法解析规定,如果男方在婚前付首期,房产证登记在男方一人名下,就算婚后共同还贷款,房子只归一人所有,因此决定对于保护自身权益是很明智的。先说明一下,一般产权证不是在银行,而是是房产所在区域的产权中心,银行持有的也是他项权证。想要在房产证上加上名字(或拥有一般权利)有三种方法:一是还清银行贷款,办理注销抵押手续,再凭房产证到产权中心申请变更登记,这方法的经济负担较大;二是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并经贷款银行书面同意,夫妻双方一起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婚姻证明、银行相关资料到产权中心申请变更登记,这种效果相对方便,但有个别银行不允许增加贷款人。三是夫妻双方签订一份赠与合同或者一份约定房屋权属的协议,到公证处办理公证,这样不需要办理产权证变更登记,但弊端是万一日后男方私自将房产转让,女方权利得不到保障,只能向男方追讨售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