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父母用女儿的名字贷款买房房产证是女儿名字首付款及还贷由父母承担请问:如果女儿结婚后贷款继续由父母还
住房登记在女方个人名下,又是婚前购买,住房就属于女方婚前个人财产,产权归女方个人。 但是婚后还贷,是以女方个人名义,那么婚后还贷钱款男方有一半,以及婚后还贷起住房增值部分权益,男方也有一半。 女方父母出资,属于父母对小夫妻债权,可以依法主张
⑵ 父母出资按揭给女儿买房,名字是女儿的,每月月供都是父母在缴纳,女儿现在要卖房子,父母不同意
父母出资按揭给女儿买房名字是女儿的。每月月供都是父母在缴纳女儿,现在要卖房子,父母不同意。其实父母和子女之间是可以相互协商的。父母不同意,女儿也应该要采纳一下父母的意见。如果女儿说的有道理,父母的也应该采纳一下,女儿的意见,这样就不会有更大的更深的矛盾了。
⑶ 建行贷款父亲付的首付款,女儿贷款可以吗
银行贷款不管你带多少,此一是你有抵押,而是靠你的收入,如果你没有抵押,你没有收入,你肯定是不能继续贷款的,虽然你的房贷是父亲帮你付的首付,贷款属于你个人在你名下。
基本定义
银行贷款是指个人或企业向银行根据该银行所在国家政策以一定的利率将资金贷放给资金需求的个人或企业,并约定期限归还的一种经济行为。
贷款技巧
如今,越来越多的80,90后贷款买房买车,一时之间,银行提供的贷款业务成了时代的“新宠”。但是想要在银行成功贷款还是有点难度的,在一些特定时段想要获得贷款更不容易。下面就给大家分享一下成功贷款的几个小技巧,希望可以帮助更多的人成功贷款。
1.借款理由:借款人在申请贷款的过程中,贷款理由应该坦诚并且清晰,详细的写出贷款的用途以及个人还贷方面的优势。例如:良好的个人信用记录。
2.借款金额:借款人在银行申请贷款的金额不宜太高,因为金额越大,失败的可能性也就越高,然而这并不是贷款人所希望的,他们肯定不希望自己的贷款资金在半个月内还看不到放款的动静。倘若贷款人所申请的贷款较大的话,建议你适当降低贷款数额,这样通过银行审核的希望也就大大增加了。
3.借款说明:详细的填写申请资料,借款的用途、个人信用记录、收入来源、还款能力以及家庭收入情况等等。以保证你的借款不管何时何地何情况,都能够准时的偿还贷款。
4.贷款偿还:借款人成功申请贷款之后,就必须要按照规定的时间还款,切勿出现侥幸心理,耽误还款时间,从而造成不良的个人信用记录。另外,对于拖欠的贷款,相关部门也会尽全力追回。
⑷ 房子首付和月供都是父母在给,写的女儿的名字,女儿有份吗
您的这种情况,适合以下情况的第六条,具体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新婚姻法对于婚后房产权属问题的其他几种情况:
1、夫妻双方婚后出资(包括贷款)取得房屋产权,离婚后房屋的分割
首先,明确产权,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其次,明确产值,即房屋价值,按市场价计算,不按当初购房合同金额计算。再次,分清权益部分和债务部分。如果涉及贷款,先要将贷款部分除去。也就是说,由取得房子的一方付给未得房一方房屋价值的一半,得房方单独偿还剩余的本金及利息。
2、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离婚时房屋的分割
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既然是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屋是婚前财产。因此,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3、夫妻一方婚前通过按揭贷款购房,取得了房产证,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房屋,离婚后房屋的分割
虽然房屋是一方婚前购得,但婚后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应当视为共同财产。需要说明的是,共同还贷部分,不论是由一方用个人工资还贷,还是用双方工资还贷,均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当然,如果一方确能证实,其还贷资金来源于个人婚前财产,那么该部分不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
4、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但婚后才取得房产证的,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房屋,离婚后房屋的分割
房产证虽然是物权凭证,是证明房屋权属关系的法定凭证,但并不是意味着婚后取得房产证的房屋就应当是婚后财产,还是要将财产来源细分为婚前婚后两部分进行分割。
5、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婚后共同还贷,或一方用个人财产还贷但房屋升值,离婚时,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屋的分割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完全取得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了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的所有权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待取得房屋产权证后,再由任何一方另行向法院起诉。另外,最高院民一庭有关解释明确,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归属的范围包括:(1)购买福利性政策房屋;(2)购买商品房; (3)购买经济适用房。购买以上三种房屋,在离婚时,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法院不宜就该房所有权直接判决。
6、父母参与出资购买的房屋,子女离婚后,房屋的分割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父母在双方结婚前的出资,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另有约定除外;父母在双方结婚后的出资,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另有约定除外。
在实践中,还有一种情况:在离婚时,一方突然提出,买房子的钱是向父母借的,不是父母赠与的,并拿出借据证实。对此,法院一般的做法是,首先看另一方的态度,如果另一方不承认,法院一般不对该债权债务是否成立进行实质性审查,因为债权人不能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因此,法院在这类案件中,在对房屋进行分割的同时,会告诉主张是借钱的一方可以另案起诉。
7、房产证上有第三人的名字,离婚后房屋的分割
房产证上除了有夫妻双方的名字外,还有子女的名字,或有父母的名字。对此,法院一般不会将其主动追加第三人,而是采取如下措施:(1)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房屋部分的财产分割不予审理,由当事人另案起诉;(2)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将案件中止审理,告诉当事人另行提起析产之诉,后根据析产的判决结果,对夫妻共有部分的房屋进行分割。
8、婚前双方出资购房,但婚前取得的房产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离婚后房屋的分割
在上述情况下离婚时,房产证上有名字一方,如果不承认另一方购房时出过资,认为房屋属于其婚前个人财产,不作分割。在不能证实自己有出资且不是赠与给一方的前提下,另一方的权益法院是无力保护的。也就是说,即使另一方出了钱,但不能证明出资行为,法院也无法判决一方给予适当补偿。
⑸ 房子是父母首付和还的房贷,但父母把女儿的名字写上,还给女儿九十的份额,房子是不是父母死后女儿才有...
看了你的问题,我也不多作其他评价
一、房产证上写的谁的名字,房子就是谁的,这个没有什么疑问,打个比方你拿这写着别人名字的房产证去卖房子,别人会相信你么,法律在于维护社会的稳定,你要说房子是你的就直接拿出证据去法院提起确权之诉。虽然这样说有点不近人情。
二、这个房子在婚前都明确了是属于女方的了,女方已经有了房屋的所有权,所以婚后不会自动成为共同财产。只有房贷没有还完,在婚后有还贷的行为,男方会对共同还贷的这部分有权利。至于你说的结婚后分房,这个完全是没有什么意义的,因为结婚后不会分房,管男方什么事。
三、女儿不要父母住到一起,是有权利的,当然也不是没办法,那就是拿着支付房款的证据去法院打官司,变更登记。我相信走到这一步都没什么意义了, 我建议还是好好的坐下来谈,现在子女不愿意跟父母住到一起,这个也是能理解的,但是子女也应该照顾父母的感受。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
⑹ 父母买房用女儿的公积金贷款 首付和还贷都是父母,房产名字是女儿的
女儿结婚前去公证处办理一个婚前财产公证,证明父母买房用女儿的公积金贷款
首付和还贷都是父母,还贷款没有用过女儿公积金里的钱。父母要保存好首付款银行转账凭证,以及每月还款的父母存折扣款记录。
这样在离婚后,女婿就不能分割房产了。
⑺ 父母用女儿的名字贷款买了一套住房,房产证是女儿名字,首付款和还贷款由父母承担,
男方能分房产,必须在房产证上写名字。尤其是帮忙还贷款的情况下!
⑻ 父母贷款买车 首付和还贷都是父母还 可以写女儿的名字吗
可以写的,不过不建议写,我们说点长远的,现在这些钱都是父母拿的,女儿作为父母直系亲属,那父母去世反正车还是女儿的,但是如果写了,女儿结婚了,那这个车作为夫妻财产以后女婿也会分到,一部车至少10几万,父母为了存这10几万工作了多久,攒了几年,考虑后做决定吧,写是可以的
⑼ 父母出首付和还贷,户主是女儿的名字,结婚后怎么证明是女儿的个人财产。
不动产登记制
等级谁的名字
就是谁的财产
登记的时间早于结婚证,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⑽ 父母出资给女儿交的首付,共同还贷款,父母不还贷款了,女儿怎么办
你好,父母出资给女儿交的首付,共同归还贷款,如果父母不还贷款的情况下,女儿只能自己归还贷款,毕竟父母年龄大了,女儿应该自己承担还款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