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个人消费贷款门槛变高了
近日,因消费贷违规流入楼市,多地银行监管部门已经下发通知,要求辖区内银行开展自查,严防个人消费贷款违规进入房地产市场,并对某些违规银行已经开出了罚单。个人消费贷由此成为热门话题,并有市场传言称银行停止了所有的消费贷审批。个人消费贷款主要分抵押贷款和*款两种主要用于房屋装修、购买汽车、虽然银行现在并没有停止消费贷的审批,但是不少银行已调高准入门槛,加强对个人消费贷的监管。值得注意的是,银行强调贷款款项必须“专款专用”。
㈡ 银行征信显示有个人消费贷款余额是怎么回事
答:说明你在这家银行有过个贷业务,明细显示2017年04月已经到期。
㈢ 申请个人消费借款,要注意哪些问题
1、一定找正规持牌机构
现在借款不难,但一定要找中原消费金融、招联消费金融这样的持牌机构,起码有监管,消费者也受保护。
2、一定要记得按时足额还款
成功获贷的借款人,一定要按照贷款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还款,避免因逾期留下不良信用记录,影响未来银行信贷业务的办理。
3、切忌盲目贷款
虽然在有正规消费用途的情况下,你可以申请个人消费贷款,但是如果自己所购买的东西并非必需品,但也要理性消费,因为贷款不是免费的。获贷后除了需要偿还贷款本金以外,还需支付一定金额的贷款利息,这样有可能会增加你的生活负担。
㈣ 消费贷款的最新情况
首先,各银行普遍上浮个人消费贷款利率是出于自身资金状况和经营状况考虑的。从资金上说,个人消费贷款期限短,周期短,占用资金时间较短,归还回笼资金较快,对银行保持充足流动性非常有利。从经营上看,两次下调利率后,存贷款利差缩小,银行利差收入受到影响。同时,持续几年的信贷快速扩张已经不可持续,依靠扩张信贷规模的盈利模式难以为继。在这两种因素制约下,银行力图通过上浮贷款利率,尽可能扩大存贷款利差来增加收入,提高利润水平。
其次,上浮个人消费贷款利率是银行自主定价的权力,无可厚非。上浮幅度都在央行利率政策规定的范围以内,是银行适应市场、根据内部业务运营状况自主定价权的体现,又不违背现行利率政策。
但是,从当前我国宏观经济现状看,银行纷纷上浮包括房贷利率在内的个人消费贷款利率有点不合时宜。我国经济已经连续6个季度下行,并且这种下滑趋势仍然没有得到有效遏制。在三驾马车中,依靠大规模投资拉动已经不可持续,出口受外部需求不振影响基本上停滞,扩大内需、提振消费无论是应对眼前的经济下滑,还是促使我国经济迈上长久健康发展轨道,都显得异常重要和非常迫切。 从商业银行的外部环境来看,当前的存贷比严重限制了商业银行的市场化操作。根据银监会的既定政策,银行业存贷比75%的指标不会进行调整。如此高的存贷比,势必使中国银行业在季末、季初及月末、月初出现存贷款大幅波动的情况。
冲存贷比时点已成为当前商业银行的主要工作,对于“吸储”能力较弱的银行而言,收缩贷款成为必然,即使是优质贷款的个人消费贷款也得收紧。
从商业银行经营的内部环境来看,已进入第四季度,本身体量和需求贷款额都很庞大的国有大企业,对资金的需求有所减少;除了国家政策明定要给予扶持的小微企业之外,那些需要贷款的企业,有些是各级政府明确支持的,银行不能对其提高利率。而银行能够对其提高利率的,多半是风险极高的。
而中资商业银行未必有能力帮助其控制风险,因而多半没有魄力敢提供足够的贷款。在此情况下,商业银行为了保住自己的利润,只有向已经在手的个人消费贷款开刀――提高个人消费贷款利率。
中国消费者贷款融资的渠道的确不多,面对银行提高消费贷款利率,要想按揭消费,好像只能“伸头挨宰”。然而从长远来看,按揭消费的人会越来越少,受损失的还是商业银行自己。因此银行此时此刻提高个人消费贷款利率,简直给人有点杀鸡取卵之感。
提高个人消费贷款利率,不仅增加了消费贷款个人的负担,而且客观上降低了中国居民消费的欲望,这与扩大内需、转变中国经济发展模式的宏观目标是背道而驰的。
在当前经济不景气情况下,银行普遍提高个人消费贷款利率必将大大抑制百姓消费,影响启动消费、扩大内需,是逆经济环境而动,背离刺激消费、启动内需迫切要求的行为。如果消费难以启动,经济出现深度下滑,银行贷款对象将大幅度减少甚至存量贷款风险将暴露,到头来银行自己的利益也将受到损害。
总之,在中国经济遭遇异常困难之际,银行普遍提高个人消费贷款利率显得不合时宜。 农业银行、工商银行、中信银行、天津农商行在本市的首套房贷眼下仍然延续基准利率7.05%基础上再八五折的标准。而招商银行、建设银行的首套房贷则是基准利率的九折。
在北京多家银行调查发现,原来众多银行上浮个人消费贷款利率并非新闻――早已上浮了1至2年了,而且上浮比例落差很大,也有个别银行比如天津银行仍然维持基准利率按兵未动。至于首套房贷,目前各行在本市最高的首套房商贷利率也不过是与房贷基准利率持平,即7.05%,远未到网上一些人所惊呼的上浮至基准利率的1.05-1.10倍,不过近半月来的确有银行房贷利率较前阶段小有上浮。
农业银行宾水西道支行的一位客户经理:众多银行关于个人消费类贷款利率上浮绝非刚刚发生的事儿,“至少有1年到2年时间了,只是不知道为什么这会儿一下子成了新闻。”各行上浮的比例不一样,农业银行大概在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上浮了15%-20%,但近半年来,农行已经基本不做这方面的业务了,尽管个人消费类贷款这一品种还存在于该行目录之中。
招商银行园区支行个人信贷部也证实了农行的说法。一份招商银行针对个人消费类贷款的表格,其中1年期贷款利率在7.8%-8.4%之间,也就是说,在央行1年期贷款基准利率6%的基础上上浮了30%-40%。她强调,招行一直都是采用这个标准。
此外,工商银行、中信银行在本市所作的个人消费类贷款的利率一直在基准利率基础上再上浮20%左右,建设银行针对房屋装修、留学类的贷款利率则在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上浮10%。天津银行的客服人员确定该行的个人消费类贷款利率从开始一直保持为基准利率没动,是各银行中比较低的。 房贷业务:部分外资银行已暂停中资银行已全面收缩房贷业务,首套房贷利率已普遍上调至基准利率及以上,只有极少数外资银行,仍保持部分优惠政策。
不过,外资银行也开始收缩房贷业务,个别银行暂停了房贷业务。笔者以客户身份咨询渣打银行海珠区一支行时,一客户经理表示,支行层面已暂停受理房贷业务了。东亚银行客户经理在接受笔者咨询时表示,该行的首套房贷利率已执行最低上浮10%的利率,此外,需要收取0.5%的贷款安排费和800元左右的文本费。
不过,仍有部分外资银行的房贷业务照常办理。24日,汇丰银行广州地区一支行理财经理表示,汇丰银行房贷业务照常办理,利率最高仍可以下浮10%,但是否能够获批下浮利率,要看贷款申请人个人情况而定。花旗银行一房贷业务的经理在接受咨询时也表示,对于优质客户,利率最高仍然可以打九折。
消费贷款:利率上浮幅度高达100%在房贷业务继续收缩的同时,银行却开始抢食高息的无抵押消费贷款。
2015年5月29日,由苏宁发起的苏宁消费金融有限公司在南京宣告开业,这表明苏宁开始向个人消费贷款进军,与其他互联网巨头一样,苏宁定位于“长尾市场”,瞄准的是月消费额在一万元以下的普通消费者。
㈤ 消费信贷的特征
1、增长速度快,规模不断扩张。
截至2003年末,中国消费信贷余额已从1998年的172亿元增加至15732.6亿元(见图1),5年间规模增长了90倍,年平均增速达到112%。1998年消费信贷的增长速度高达326%,随着贷款余额的增长,消费信贷的增长速度逐渐放缓,2003年下降到47.5%。在这样的高速增长支撑下,消费信贷在银行信贷资产中的比重不断上升(见图2)。其中,个人消费信贷发展最早的中国建设银行这一比重最高,为17.1%,而消费信贷余额最大的中国工商银行,这一比重为12.2%。消费信贷已经成为国内商业银行的一项重要业务,各家银行纷纷将消费信贷业务从原来的信贷业务中独立出来,设立了零售业务部、个人金融部、住房信贷部、银行卡中心等,专门从事和管理各类消费信贷。
2、品种丰富,结构体系日趋完善。
中国消费信贷初步形成了以住房按揭贷款为主体、汽车消费贷款、综合消费贷款、教育助学贷款等多种贷款品种组成的贷款业务体系。中国消费信贷结构的主要特点为:
消费信贷中个人住房信贷占绝对比例。中国人民银行的统计显示,2003年个人住房贷款余额为11779.74亿元,同比增长了42.46%,是1998年的27.64倍。这6年间,个人住房贷款占消费信贷的比重平均超过75%。由于住房贷款的期限较长,更主要的是个人还款意识普遍高于企业,所以个人住房贷款的坏账率非常低,只有0.5%。因此,个人住房贷款成为消费信贷中最受重视、同时也是市场竞争最激烈的产品。2003年末,四大国有商业银行消费贷款余额总计12.358亿元,其中,住房贷款9.780亿元,占整个消费贷款余额的79.14%。
汽车消费信贷成为仅次于个人住房贷款的消费信贷品种。提供汽车消费信贷的金融机构主要有商业银行、汽车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和汽车金融公司。中国加入WTO后,在汽车价格下跌、居民收入水平提高等因素的推进下,汽车消费大幅度攀升,而且贷款购车比例达20%以上,有力地激活了汽车消费市场。2001年,全国汽车消费信贷余额为436亿元,到2002年末,已上升到了945亿元。2003年春夏之交肆虐的SARS,极大地刺激了汽车消费信贷,该年末,汽车消费贷款余额超过1800亿元,几乎比上年增加了1倍。
信用卡消费信贷金额较小,但是发展势头良好。银行卡消费信贷功能一直未被中国大多数人接受。例如:银行卡总发卡量从1994年的842.61万张增长到2002年的49651.95万张,同期,总交易额从5204.86亿元增加到115601.85亿元;发卡量年均增长速度达到66.45%,交易额年均增速高达47.34%。但是与发卡量的快速增长相比,银行卡消费金额却非常小,2002年其消费金额只占总交易额的1.62%,作为消费额一部分的消费透支额所占比例更小。在中国的银行卡中,主要被作为电子货币,行使转账、存取现金功能的借记卡占绝对优势,2003年第3季度末,在总共发行的6.14亿张银行卡中,借记卡有5.8813亿张,占银行卡总数的95.8%,而具有消费信贷功能的信用卡(即贷记卡)仅有0.2587亿张,只占4.2%。不过,2003年SARS出现后,基于安全考虑,人们更愿使用快速、清洁的银行卡,许多人开始利用信用卡的消费信贷功能,信用卡业务出现了较快增长,全年贷记卡发行量约为480万张,同比增加了325万张,增幅达209%,卡均交易额约为7400元人民币,远远高于借记卡。
助学贷款份额较小,发展缓慢。1999年至2001年,已累计发放了国家助学贷款14.4亿元,共计扶持了37.9万名学生就学读书。助学贷款余额已达32亿元(其中国家助学贷款为13亿元、一般助学贷款余额为19亿元)。截至2004年2月末,助学贷款余额为71.8451亿元(其中国家助学贷款52.0614亿元)。
3、地区之间发展不平衡,城乡差异较大。
各地区发展不平衡。由于消费信贷政策的规定,中国金融机构发放的住房贷款主要限于该机构所在地,因此,地区之间经济发展的差异造成消费信贷发展的不平衡。许多全国性商业银行都明确表示,其消费信贷的发展重点应集中在沿海、沿江等发达地区。截至2000年11月底,广东、北京、上海、浙江、福建5省(市)消费信贷余额合计为1921亿元,占全部消费信贷余额比重的61%,其它省市仅仅占39%。在消费信贷品种方面,地区差异也很大,西部有些地区至今还没有开办国家助学贷款业务,相当多的学生得不到助学贷款。
各金融机构之间发展不平衡。无论是消费信贷规模还是发展速度,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均处于领先地位,股份制商业银行在消费信贷总规模中的比例很小。截止到2002年底,四家国有商业银行的个人消费贷款余额合计为8886亿元,占全部消费信贷余额之比为85.6%,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其它金融机构所占比例只有14.4%。截至2003年11月,中国个人汽车消费贷款余额已达到1800亿元,其中工、农、中、建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占总份额的81%,股份 制商业银行和其它金融机构的份额只占19%。中国银行的消费信贷市场份额增幅居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之首,全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939.43亿元,新增消费信贷余额同比增长36%。
潜力巨大的农村市场多为空白。中国有8亿多农民,消费信贷在农村的广阔发展空间是显而易见的,某市农户的抽样调查显示,有70%的农民对消费信贷有迫切需求。但是,消费信贷还是主要集中在城市,对中国部分县的调查表明,消费贷款总量中,县城中的消费贷款占90%强,而农村中的消费贷款不足10%。
㈥ 消费信贷的现状与发展方向 [
我国消费信贷发展的基本情况
1998年以来,我国消费信贷发展迅速,成效显著,为促进消费、扩大内需以及提高人们消费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消费信贷不仅刺激了消费需求,更重要的是促进了商品销售,并成为国家对消费市场实施选择性调控的重要手段。截至2006年4月末,我国消费信贷余额为22655亿元,比刚刚起步时的1997年末增加了22465亿元,增长了118倍;消费信贷余额占各项贷款余额的比例也由1997年末的不足0.23%上升到10.2%。消费信贷品种呈现多元化发展。从消费领域看,已发展到住房、汽车、助学等多个消费领域;从信贷工具看,已出现信用卡、存单质押、国库券质押等多种信贷方式;从开办消费信贷业务的机构看,已由国有商业银行“一枝独秀”发展到有条件开办信贷业务的所有商业银行和城乡信用社都在经营此项业务。具体来看,我国消费信贷的发展呈现出以下特点:
贷款总量逐年增长但增速趋缓
1998年,中国人民银行下发了《关于开展个人消费贷款的指导意见》,消费信贷的发展从此步入快车道。2000~2005年,消费信贷的年均增长率为31.4%,但受到基数逐步扩大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消费信贷增长率呈逐年走低趋势,2000年,消费信贷增长率高达205.4%,而到了2005年这一增长率仅为10.4%。消费信贷快速增长的原因,除了居民消费观念的变化、金融服务水平的提高等因素外,城乡居民收入水平及消费水平增长较快是近年来推动消费信贷增长的最重要因素。2005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0493元,比2000年增加4213元,年均名义增长10.8%;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从 2000年的37664亿元增至67177亿元,年均增长达12.3%。消费信贷的增长与居民收入水平和消费品零售总额的增长变化趋势是基本一致的。
消费信贷结构总体稳定但个别品种波动较大
个人住房贷款一直是消费信贷的主体。近年来,随着我国住房制度改革的逐步深入,个人住房贷款成为消费信贷发展的重点。为了支持和鼓励居民购买住房,国家通过重点支持经济适用房建设、对住房贷款实行优惠利率等多种措施,发展住房贷款。 2000~2005年,个人住房贷款占消费信贷总额的比重基本稳定在80%左右;截至2006 年4月末,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已达19069亿元,占全部消费信贷余额的84%。
助学贷款稳步发展。1999年以来,为配合高校扩招政策及收费制度的改革,国家出台了教育助学贷款政策。2004年,针对国家助学贷款业务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人民银行配合教育部等部门出台了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经办银行、建立贷款风险补偿机制等一系列新政策,使助学贷款业务发展进入一个新的阶段。截至2006年4月末,国家助学贷款余额已达115.75亿元,加上商业性助学贷款,各项助学贷款余额已达137.9亿元。初步统计,此项信贷业务开办至今各金融机构累计发放国家助学贷款185亿元,约228万名学生得到帮助完成学业。
汽车贷款风险逐步暴露,波动较大。汽车贷款是商业银行较早开办的消费信贷品种之一。1998~2003年,汽车贷款业务迅速发展。2001~2003年,汽车消费贷款余额年均增长148%,占全部消费贷款余额的比例历年依次为6.2%、10.8%和11.7%。但从2004 年初开始,汽车贷款风险逐步暴露,金融机构开始控制汽车贷款规模,采取了更为严格的风险防范措施,汽车贷款发展步伐放缓。截至2006年4月末,汽车贷款余额为1011 亿元,比2004年末下降583亿元。
此外,耐用消费品贷款、信用卡消费等其他消费信贷发展比较平稳。截至2006年 4月末,其他消费信贷余额为2298亿元,占消费信贷余额的10.14%,其中信用卡透支消费成为一个新的亮点。
消费信贷地区分布极不平衡
消费信贷发展的地域不均衡与整个消费增长的地域分布不均衡相吻合。据统计,占全国人口近60%的农村市场销售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近年来逐步下降, 2000年为38.2%,2005年则降为32.9%。销售进一步向发达地区集中,东部地区销售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已达60%,且比重仍在逐步提高。总体上看,经济越发达的地区,其消费信贷规模越大。截至2006年4月末,消费信贷余额前六名的省市分别为广东、上海、浙江、北京、江苏、山东,其消费信贷余额占全国的比重高达66%,而西部十二省(区)市的消费信贷余额之和为3126.11亿元,仅占全国的13.8%。
推动消费信贷健康发展的几点建议
当前宏观调控处于重要阶段,在继续搞好总量平衡的同时,要重点推进结构调整,其中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要发挥消费对经济的拉动作用。从国内外经济发展经验看,发展消费信贷,是促进消费需求增长的有效途径。
促进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和居民收入水平的稳步提高是促进消费信贷发展的根本
随着社会公众金融意识的进一步提高,消费信贷已经成为居民优化储蓄及消费结构的重要工具。一般而言,对居民个人收入和支出的预期会直接影响到其进行消费信贷的深度和频率。近年来,虽然消费需求增长较为平稳,但投资需求增长加快,增速明显快于消费需求,导致消费率持续下降,从2001年的61.1%下降至2005年的50.7%。居民收入分配差距持续扩大,导致总体消费倾向下降,而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尚不完善,也使城乡居民预防性储蓄动机明显增强。这些都直接影响了消费信贷的增长。因此,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应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千方百计提高居民收入水平,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减轻居民教育、医疗负担,从而增强居民消费能力,改善支出预期,促进居民消费结构升级和扩大消费,为消费信贷的持续发展创造坚实基础。
加快个人信用征信体系建设,为促进消费信贷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借款人诚实、守信是消费信贷得以健康发展的一个重要前提,但我国建立个人信用制度的工作才刚刚起步,信用观念尚在推广过程中,借款人构造虚假的个人资料,骗贷、逃贷的情况屡有发生,严重挫伤了商业银行发放消费信贷的积极性。如,汽车贷款近年来持续下降与个人信用制度不健全有十分紧密的关系。从国外的实践经验看,个人信用体系建设和商业化可以有效解决这一问题,一方面可以增加居民资产负债状况的透明度,有利于防范贷款风险;另一方面可以降低金融机构管理成本,提高其开展个人业务的积极性。人民银行近年来在完善企业征信系统的同时,加快了个人信息基础数据库的建设。目前企业征信系统已在全国范围内实现联网运行,为推动消费信贷的发展提供了有效的保障。下一步的关键是要完善个人信息披露的法律依据,尽快制定征信法规,并出台相关配套办法,使征信发展和管理有法可依,为保障信贷资产安全、开展消费信用调查以及依法保护个人隐私等提供制度保障。同时,还应该完善个人信用评级体系建设,促进相关中介机构的健康发展,为金融机构更好地开展消费信贷业务提供服务。
开拓农村消费市场是消费信贷业务发展的重点
消费信贷业务主要在城市开展,这与农村消费水平明显偏低直接相关。2005年,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仅为城镇的32.2%,比2000年下降了1.2个百分点。从消费结构看,2005年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高出城镇居民8.8个百分点,农村消费结构明显落后于城镇。党中央和国务院已明确提出在“十一五”期间要稳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高农村居民收入水平、发展农村消费市场是其中一项重要内容。各金融机构应从促进消费信贷长远发展的角度出发,对农村居民消费需求进行深入分析,大力发展大额耐用消费品信贷等直接推动农村消费升级的信贷品种,同时也要探索开发其他一些适合农村居民消费习惯的信贷新品种。
推动资产证券化试点工作是促进消费信贷的创新方向
消费信贷期限一般较长,流动性风险和利率风险都较高。除了一般贷款都要面对的利率变动、借款人收入变动等风险因素以外,消费信贷风险的不确定性因素还表现在借款人工作、住所、健康、家庭变故等都可能对借款人的还款能力产生不利影响。与较长的贷款期限相比,商业银行的资金来源期限一般较短,一旦商业银行对经济金融变化估计不足,未能相应调整现金流量,“短存长贷”风险爆发,银行就可能被迫折价变现资产或高价紧急融资从而造成损失,出现流动性风险。从国际经验看,资产证券化作为一种经过实践检验的比较成熟的结构性融资工具,对推动消费信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通过证券化的途径,可以将长期的住房抵押贷款、汽车贷款及其他消费贷款打包出售,回笼资金,有利于降低中长期贷款比重,改善信贷期限错配状况,优化利率期限结构,形成合理的收益率曲线。目前,我国的资产证券化试点工作刚刚起步。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开发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已经进行了信贷资产证券化和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试点工作,先后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功发行了资产支持证券。下一步,在总结相关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可研究探索扩大试点的信贷资产范围,将汽车贷款、助学贷款、信用卡透支等进行证券化,同时加快推动个人住房贷款证券化进程,为金融机构,尤其是中小金融机构加快个人消费贷款业务发展拓展空间。-
㈦ 个人消费贷款的利率为何那么高
个人消费贷款因为很多是无抵押和无担保的信用类贷款,本身就具备较高的贷款风险,加上发放贷款的群体多为普通的工薪阶层,有不稳定因素存在,使得贷款风险进一步加强。消费金融在产品设计方面需有效防止违约风险,并根据风险变化灵活调整利率。
目前,小额贷款公司的利率范围是基准利率的4 倍以内,这种定价是按照银监会关于“消费金融贷款定价应符合信用风险匹配”的原则制定的。小额贷款公司的运营成本较高,一方面是因为公司不能像储蓄银行那样吸收存款,导致融资需要成本;另一方面是独特的客户定位也使得其风险成本较高。
㈧ 我在兴业银行个人消费贷款了12万,给我说利息8.7厘,还3年,等额本息的
按基准利率4.9%测算:
等额本金还款方式,利息合计49404.30元,
等额本息还款方式,利息合计53381.07元。
㈨ 个人消费信贷体系的建立
10分
中国的信用消费始于20世纪50年代,随后信用消费一度被取消。银行以住房为突破口开展的信用消费起步于80年代,但在当时短缺经济占主导地位、市场经济尚不发达的情况下,信用消费并不具备充分发展的经济基础和市场条件,因此信用消费品种单一、范围窄、规模小,仅处于萌芽和摸索阶段。
20 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居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在住房、汽车等领域出现了比较旺盛的需求。同时,随着买方市场的形成,消费需求不足成为制约经济增长的主要因素,政府采取多种措施扩大内需,信用消费作为刺激消费需求的有效手段得到重视和推广,各项旨在鼓励个人信用消费的政策、法律、法规相继出台。截至2003年末,全国各商业银行人民币消费贷款余额15736 亿元,较1997年末的172亿元增长90倍,其中个人住房贷款余额11780亿元,信用消费占各项贷款的比例也由不足0.13%上升到10%。
从提供信用消费的机构看,目前国内所有商业银行及信用合作社都已不同程度地开办了消费信用业务,而工、农、中、建四大国有商业银行是消费信用市场的主体, 其消费信用余额占全部金融机构提供的消费信用总额的88%。从信用消费的品种看,经过近几年的发展,形成包括个人住房与住房装修、汽车消费与信用卡消费、大额耐用消费品与教育助学、旅游与医疗贷款、个人综合消费与个人短期信用贷款及循环使用额度贷款等十几个大类、上百个品种的信用消费品种体系 。
从上面提供的数据可以看出,在银行发放的消费信贷中,个人住房贷款占据压倒性优势。这说明我国信用消费业务品种有很大的创新空间,一些很具有发展前景的信用消费品种在我国基本上还是空白。另外,一些信用消费品种在我国虽已开展,但开发的深度还远远不够。可以预期,在社会信用体系建立之后,以信用卡为主体的消费信用将会迎来高速发展的阶段。
从当前各金融机构的实践情况看,我国消费信用的发展应该会在以下几个方面取得显著进展:
(一)重点发展个人住房与汽车信用消费
个人住房贷款在我国当前信用消费发展中占有绝对比重,今后一段时期内,个人住房贷款仍是消费信贷发展的重点,应在切实降低住房贷款风险的基础上,扩大住房贷款范围及比例,重点开发中档住房贷款。另外,随着汽车普及程度的提高,汽车消费贷款的需求量还将显著增大,这将成为消费信用的一个主要增长点。
(二)大力开展信用卡业务与个人耐用消费品信用消费
美国信用卡业务的比重仅次于住房信贷,我国商业银行应在社会信用体系建立之后,抓住有利时机大力发展信用卡业务,鼓励消费者先消费,后还款,将信用卡办成真正的信用卡。另外,还应大力推广商业销售网点和消费网点进行信用卡支付。据统计,我国的耐用消费品贷款在我国信用消费业务中所占比重小,市场潜力巨大。为此,各商业银行应积极与商家合作,开展多种形式的耐用消费品贷款。
(三)大力发展助学与旅游信用消费
目前,我国助学贷款发放比重仍然较小,各商业银行应采取多种形式大力推广。相对说来,助学贷款本质上是消费者用未来的收入为现在的教育融资,其贷款对象普遍具有较高的素质,如果能合理引导,应该能成为一个很好的信用品种。另外,随着“假日经济”的日益重要,居民在旅游方面的支出也日益增加,各商业银行及相关金融机构及旅游公司应积极响应国家有关政策,在国家法律允许范围内,大力推广旅游信用消费。
(四)借鉴美国信用消费的先进业务方式
各金融机构应与相关机构积极配合,结合中国实际,大力开拓信用消费新品种, 探索这些信用消费品种在我国可行的发放模式和风险控制模式并积极完善和推行, 以尽快完善我国的信用消费体系。如针对不同的消费群体制定不同的贷款品种,对个体工商户和运输业者提供经营性车辆贷款,对有创业意识的城乡家庭可提供小额家庭创业贷款等。同时,针对不同的信用消费品种和贷款对象,可在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方面为消费者提供多种选择。
消费信用的发展前景广阔,但发展的的道路还很漫长,其进程受到信用体系建设、居民消费观念等许多方面因素的制约。为了促进消费信用健康快速地发展,我们应该在以下几个方面做好保障性工作。
(一) 加强宣传,改变传统消费观念
在我国市场经济已步入买方市场的情况下,提倡适度负债消费显得十分重要。因此,必须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居民转变“无债一身轻”的消费观念,实现从无债消费转变到适度负债消费,逐步提高居民的消费信用水平。我国居民信贷意识还比较薄弱,金融信贷知识还比较贫乏,所以增强消费者的信用观念、信贷知识和金融知识,是发展消费信贷和扩大内需的重要条件之一。
此外,对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来说,也要逐步增大对个人授信业务的比重,转变重工商信贷、轻消费信贷的观念,充分认识消费信贷对发展金融信贷、发展社会经济的作用,加大力度宣传发展消费信贷的政策导向、市场导向及其操作办法,加强业务咨询服务。
(二) 调整收入分配政策,提高居民的实际收入水平
居民实际收入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着消费信贷发展的程度。因此,国家在收入政策上应采取增加收入的措施,保证城乡居民收入有一个合理的增长幅度;在分配政策上要进一步缩小收入差距,加快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从而改变居民的收入和消费预期,以刺激消费的合理增长。
(三) 建立消费信贷的信用风险防范体系
信用风险防范的水平直接影响到消费信贷开展的成败。当前个人消费信贷发展不快,主要问题不在银行,而在于外部环境不完善、不配套。但银行在消费信贷发展中,应有超前意识,充分利用现有条件,通过金融手段推动个人消费健康发展。
1、尽快建成个人信用制度。除了建立公民基础信息数据库之外,还应加快公民基础信息与银行信贷信息的整合,尽快建立和推广适合我国国情的个人信用风险评分模型和消费信贷电脑审批系统,组建地区性、全国性的个人资信调查评估事务所或个人信用调查公司,对被调查人的收入状况等进行持续的调查服务,建立借款人的信用数据模型,积累信息并定期进行分析,同时将银行与政府等其他部门联系起来,探询信息共享之路。针对中国目前的情况,一是要尽快出台有关法律,以明确其服务对象、市场准入与退出规范、经营范围、赔偿机制等;二是要培养一批高素质且具有专业知识的个人资信评估从业人员,以促进评估的成熟性与权威性;三是要制定统一的评估标准,增强各评估结果的可比性,防止评估机构间的不正当竞争;四是要建立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和评估的自身建设。
2、完善担保制度。我们应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逐步健全个人消费信贷担保体系,降低消费信贷风险。首先,应完善担保法,增加有关消费信贷的规定;其次,应培育规范的住房二级市场,使抵押的房产能够方便地变现;再次,银行应与保险公司紧密合作,将消费信贷与人寿保险、财产保险、履约保证保险结合起来,降低风险;最后,可研究由政府出面组建消费信贷担保公司,为消费信贷,尤其是长期消费信贷提供担保。
(四) 完善社会保障制度
目前,社会保障制度的社会化程度远远不够,无法完全解除人们的后顾之忧,那么建立商业性和强制性相结合的社会保障统筹体系,就显得非常迫切。因此,应当把建立完善覆盖城市全体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作为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抓紧抓好,对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也要有重点有步骤地进行。
(五) 加强专业人员的培训
消费信贷业务的从业人员不仅需要熟悉现代专业知识,还必须具有银行储蓄、结算、融资、理财知识和市场调研及人际沟通的能力,即成为“全能型”的综合人才。由于我国的消费信贷才刚刚起步,业务人员来自各个部门,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整体偏低。因此,加强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尤为迫切。(2006年10月发表于《百姓杂谈》)
㈩ 消费信贷对于经济发展的作用还会增强吗
据报道,日前相关机构发布的《2017年消费金融行业发展报告》显示,2012~2016年,我国消费信贷余额呈现不断上升的趋势,占贷款总额的比重也在不断提高,未来消费信贷对于经济发展的支持作用进一步增强。
分析人士表示,从消费金融市场的规模来看,我国个人消费信贷在整体信贷中的占比不足20%,而欧美发达的市场经济中这一比例通常在50%以上。其中在我国的个人消费信贷中,住房、汽车类信贷占到了80%。因此消费金融还有很大的上升空间。
未来消费金融在中国还是快速增长的阶段,远远没有达到存量市场,希望消费金融可以促进经济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