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股东以个人名义向银行贷款后把款项给公司用,利息由公司承担,公司能否税前扣除股东能否免税
问题一:属于统借统贷。
理由:统借统贷是指“集团公司统一融资,所属企业申请使用”的资金管理模式,即集团公司统一向金融机构借款,所属企业按一定的程序申请使用,并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将利息支付给集团公司,由集团公司统一与金融机构结算的资金集中管控模式。
《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国税发[2009]31号)第21条规定:“企业集团或其成员企业统一向金融机构借款分摊集团内部其他成员企业使用的,借入方凡能出具从金融机构取得借款的证明文件,可以在使用借款的企业间合理地分摊利息费用,使用借款的企业分摊的合理利息准予在税前扣除。”该文件将统借方由集团企业扩大至其他成员企业。
问题二:符合条件的利息支出可以税前扣除。股东从公司取得的利息大于其支付给银行的部分须缴纳个人所得税、营业税金及附加。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向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777号)规定:企业向内部职工或其他人员借款的利息支出,其借款符合条件的,其利息支出在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根据税法第八条和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准予扣除。
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问题解答(之一)>的通知》(国税函发[1995]156号)第十条的规定,只要是发生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的行为,均应视为发生贷款行为,按“金融保险业”税目缴纳营业税,在我国境内提供金融保险业务并取得货币、货物或者其他经济利益的单位和个人均为金融保险业的纳税人,包括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及个人。有营业税当然就涉及城建税和教育附加等。
❷ 公司股东以个人名义贷款买的车 公司可不可以跟其个人签订一个租用协议然后由公司还贷 并把车记入固定资产
可以租但是不可以转为公司财产。首先应当确认车的权属问题,股东个人买车登记在自己名下, 并办理的贷款,待、款是以车为抵押的,在车子没有还完贷款前如果公司不能洗净其抵押权则不能办理转让。
经其他股东同意可以允许自己的公司与古董交易,协议属于租车协议。但是还贷款必须股东自己换,股东和公司的财产应当分清楚,如果价钱部差距30%可以约定以租车款抵付贷款。
但是车最终的权属应当归股东个人所有,且,首付款必须是股东个人缴纳。
❸ 公司股东可以用个人名义借款用于公司经营吗
公司股东可以用个人名义借款用于公司经营。公司股东用个人的名义借款用于公司经营,属于公司借款,可以作为公司借款入账。
依《公司法》规定,公司享有由股东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股东以出资方式将有关财产投入到公司后,该财产的所有权发生转移,成为公司的财产,公司依法对其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三条股东: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以企业名义与出借人签订民间借贷合同,出借人、企业或者其股东能够证明所借款项用于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个人使用,出借人请求将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列为共同被告或者第三人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股东义务: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
二、按时足额缴纳出资,不得抽逃出资;
三、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四、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❹ 用公司名义贷款买车和以个人名义贷款买车有区别吗
个人名义好一些,提供的资料少一些,不麻烦,如果用公司要提供好多公司的东西,很麻烦,浪费时间,而且贷款不支持公司去贷 。
❺ 企业法人以个人名义贷款购车可以吗
企业法人以个人名义贷款购车是可以的。
办理按揭车贷款的流程:
在银行特约经销商处选择汽车并签订购车协议或合同;
借款人向贷款行申请个人汽车按揭贷款;
经调查同意后签订合同;
办理汽车公证、抵押等手续;
银行放款;
贷款还清后,注销质押凭证,并退还给客户。
❻ 关于个人名义贷款用于公司经营
个人名义贷款是你个人和银行之间的关系。贷款由你自己还的。
其贷款用于公司经营。是你和公司之间的关系。
这些没有关联的。除非公司是你自己的。法人和负责人是你。才会有关联。
❼ 股东以个人名义贷款用于公司经营
如果你们当地税务部门比较开明,注重实质而非形式的话,是可以扣除的。可以咨询一下当地税务局,看他们是什么意见。如果同意就万事大吉。如果不同意,可以将借款变成两个股东借给公司的,同样可以扣除(不超过银行同期利息),只不过可能要求提供发票,会比较麻烦
❽ 公司买车以公司和最大股东作为共同借款人可以在最大股东的个人账户扣款吗
公司买车以公司和最大股东作为共同借款人,可以在最大股东的个人账户扣款的,但是最好最大股东的个人账户转到公司账上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