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夫妻一方用公积金贷款,另一方的公积金能取出吗
可以的,买房可以提取
一般需要一些身份证件
比如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啥的
还有就是你的购房合同
还有购房发票啥的
你这个最好提前问下所在地公积金管理中心
㈡ 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给配偶还房贷
一、公积金可帮配偶还房贷吗
1、公积金帮配偶房还贷的话是可以的,在决定用公积金给配偶还房贷的时候,需要带上夫妻双方的结婚证明,身份证明,户口本以及其他的一些相关的资料到公积金业务办理窗口进行申请,在公积金办理窗口申请通过之后,就可以带着相关的资料去公积金账户所在的银行进行提款了。
2、如果说夫妻双方其中有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还没有还清之前的贷款本息之前的话,夫妻双方是都不可以再获取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如果说是涉及到离婚的问题的话,夫妻两个人离婚后住房公积金的分割会涉及到两个人的账户提取问题是需要按照相关的公积金分割业务操作规范来办理的。
二、老公贷了公积金老婆还能贷吗
1、结婚以后贷款的话都是以家庭为单位的贷款的,如果说老公贷了公积金而且还在偿还当中的话,那么老婆是不可以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在老公还清贷款本息之前,两个人都是没有办法再次获得住房公积金的贷款的。
2、在我国公积金贷款的条件中是有说明的,每个人的话公积金都是有一次的申贷机会,一般来讲如果,如果夫妻两个人都有公积金贷款的权限的话,那么老公贷过款之后,老婆也是可以申请一次的,但是其中要配合到楼市上面的管控政策,会有相关的限定,所以如果说老公贷过了已经拥有一套房产,如果老婆再贷的话就要按照二套房的规则来贷款,首付的话都是在7成以上的,比较昂贵。
㈢ 可以提取夫妻双方的公积金余额还贷款月供吗
可以提取,
产权证到手之后,去公积金处。
结婚证。身份证,产权证,带上,
一年提取一次,预留5000块钱左右就可以了。
㈣ 夫妻双方公积金贷款买房,可以只用一个人的名义贷款,另一个人的公积金可以提取么
可以,以重庆为例,职工或其配偶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在贷款期限和偿还额度内的,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职工或其配偶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可每年提取一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当年应偿还的贷款本息额。
(4)夫妻双方没有房贷能取公积金贷款吗扩展阅读:
提取公积金所需资料
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首次办理时,需提供《房地产权证》或房地产管理机关登记有效的《重庆市商品房预售(预购)合同》、《重庆市商品房抵押贷款合同》或借款合同;以后各次办理时,只需提供中心打印的“重庆市住房公积金还贷支取凭证”、近期个人住房贷款还款凭据。
配偶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除需提供本款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
㈤ 夫妻之间有一方没有公积金,是否可以贷款
老公有公积金就老公申请达到条件就可以贷款了。申请的时候提供购房合同和收入证明。没有公积金可以商业贷款,当然也要有必要的条件。什么条件咨询贷款中心。
㈥ 夫妻双方可以同时取住房公积金还房贷吗
可以的。
根据贷款银行与借款人签订的《借款合同》约定,借款人应在贷款发放后的次月按月还款,具体方式有两种,由借款人自行选择:
每月1-20日到贷款银行用现金偿还贷款本息;
委托贷款银行代扣偿还。借款人与贷款银行签订《代扣还款协议书》,并办理个人还款储蓄卡。借款人可以一次预存多个月份的还款金额,也可以在每月20日以前就近在银行储蓄所存入足额的还款金额,由银行直接从借款人储蓄帐户中扣划应还贷款本息。
借款人可以提前一次性偿还全部贷款本息,也可以提前偿还部分贷款本金:
提前偿还全部贷款本息,贷款银行将按照贷款实际占用的天数重新核定借款人剩余部分的贷款本息;
提前偿还部分贷款本息,贷款银行按剩余的贷款本金重新计算借款人的月还款金额或贷款期限
㈦ 住房公积金贷款夫妻双方都可以取吗
是的,可以双方共同提取还贷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是有限制的,按照相关规定应该具备下列条件:
(一)职工所在单位和职工本人每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二)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其中“购买”是指职工买下住房,拥有所购住房的所有权,住房可以是公有住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以及二手房等。“建造”是指城镇居民经房地产管理机关、城市规划管理机关等部门批准建造住房;“翻建”是指对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设计、重新建造住房;“大修”是指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
2、职工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7、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大致手续如下:
(一)首先向本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审核个人提交的相关证明后,符合提取条件的,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并加盖预留印鉴。
(二)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连同有关证明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给本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公积金中心(以下简称为开户的公积金中心)进行审批。公积金中心完成审批和录入业务后,在单位填写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上加盖公积金审批专用章。
(三)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公积金中心已审批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以及单位填写并签章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转账凭证”,到开户的公积金中心办理转账业务,公积金中心将职工申请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账至其单位基本结算账户,由单位取出支付给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