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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贷款离婚男方签订由他偿还

发布时间:2022-01-18 02:36:59

夫妻贷款离婚协议签订由女方偿还,离婚后女方还不上银行会找男方吗

那要看夫妻二人在离婚时关于贷款由谁来还的协议,是否得到了银行的认可。不过从你的提问来看,显然是没有得到银行的同意的,这样的约定银行可以不认,继续找男方要求还钱。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凡是未经债权人同意的债务转移,都是无效的。我国《合同法》第84条规定:“债务人将合同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根据该规定,转移债务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即必须经债权人同意。

⑵ 离婚前夫妻共同购买的房子,房贷全部由男方负责还款,请问离婚时房子是否属于还贷款的那方请予以答

那要看房产证是谁的名字了?你的确定男方负责还款的证明还在,如果没有,就属于夫妻双方的,两人平分吧!不过现在有很多人就是为了房子才结婚,结婚之后又要离婚,不就是为了分点财产吗!卑鄙

⑶ 结婚期间夫妻双方和银行有贷款,期间两人离婚,并且签订了所有债务由男方偿还。这个协议是否有效

这个协议本身对夫妻双方有约束力,但是对第三人(银行)不产生效力。
银行依然可以要求双方共同还款。
妻子在偿还完毕后,有权利依据协议向男方追偿自己垫资的部分。

房子贷款夫妻共同签字,男女双方离婚后,如果男方不还,女方需要偿还吗

若之前你们是共同贷款即房产证上是双方共同名字,且办理贷款时候,也是共同贷款,离婚后仍需要双方共同还贷。若只有男方一方贷款名字,则女方可以自愿选择是否共同还款。
如果离婚时已经析产归其中一人所有,那么另一人不再需要偿还贷款。

⑸ 夫妻存续期间的贷款 离婚协议上签了由一方偿还

首先,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一条 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即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的情形的除外。

⑹ 如果在离婚协议上注明了一切债务由男方承担,但如果男方无力偿还,女方是不是需要负责

离婚协议书上写所有债务由男方偿还,与女方无关,该协议只在男女双方有法律效力,不影响债权人向女方主张偿还债务。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

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二十五条 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第二十六条 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6)夫妻共同贷款离婚男方签订由他偿还扩展阅读:

案例:离婚一方“净身出户”不免除还款责任

“净身出户”不是一个法律概念,而是民间约定俗成的一种说法,而且具有不同的情形。近日,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时,就碰到了这样的情形。

这是一起上诉至昌吉州中级人民法院的二审案件。2017年,惠某与张某经法院调解离婚,双方约定所有夫妻共同财产均由惠某享有,所有夫妻共同债务也均由惠某承担。2018年8月,惠某的姐姐将惠某及张某诉至法院,要求其二人共同偿还借款30000元。

张某在庭审中抗辩,其与惠某已经离婚,该笔30000元的债务在离婚时已经作出处理,由惠某承担,故其不承担该笔债务。

昌吉州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离婚时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及债务的约定是夫妻内部约定,不能对抗其他债权人,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共同清偿。

法院因而判决:惠某与张某共同向债权人偿还该笔债务。

审理此案的法官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五条规定:“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上述规定表明,虽然双方离婚时可以约定如何清偿债务,但夫妻之间的债务承担约定只在夫妻之间有效,不得对抗合法债权。离婚时,当夫妻的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共同的债务时,不管夫妻双方的内部约定如何,夫妻双方都负有全部清偿的责任。

债权人可以要求夫妻中的任何一方全部清偿。一方全部清偿了债务后,有权要求对方偿付其所应承担的份额。

⑺ 贷款后不久,夫妻离婚,男方自愿承担还贷,,请问女方还需要承担吗

既然是男方自愿承担还贷的责任,那女方就不需要承担责任了,男方已经承担下来这个债务的跟女方就没有关系了。

⑻ 银行贷款夫妻离婚后由男方一人偿还可以吗

如果这个房产属于夫妻共有财产,那么贷款也属于夫妻共有债务,需要共同来偿还

如果只要单方来偿还,在对方同意的情况下当然可以,否则就要在不愿偿还的一方的既得利益上做相应扣除

说简单点,不想还债,钱就少分点

⑼ 夫妻其中一人是主贷人,离婚后贷款是主贷人负责偿还吗

夫妻其中一人是主贷人,离婚后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9)夫妻共同贷款离婚男方签订由他偿还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⑽ 夫妻双方存在银行贷款,如果妻子和老公协议离婚贷款由男方全部承担,那银行会同意这债务吗

银行从书面上是不会承认的,如果还款比较正常,银行就不会管是你们夫妻双方谁还的钱,如果一旦还不上款,就会起诉你们两个人,因为还是你们的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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