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杭州公积金贷款金额最多是多少有人知道吗
杭州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为100万。职工个人可贷额度按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均余额的一定倍数计算确定,计算公式为:职工个人可贷额度 = 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均余额×倍数。杭州市主城区、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临安区的倍数目前按15倍确定;
职工个人可贷额度计算结果四舍五入,精确至千位,低于15万元的按15万元确定,高于50万元的按50万元确定。职工及配偶均缴存住房公积金且符合贷款申请条件的,每户最高贷款限额为100万元。
关于住房公积金的其他规定。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以上内容参考杭州住房公积金中心——公积金贷款个人可贷额度如何计算?
2. 杭州个人公积金贷款 商业贷款最多能贷多少
无论是公积金贷款,还是商业贷款,首套房首付都是成交价的30%!公积金贷款以个人为单位最多能贷30万,以家庭为单位最多能贷60万!也就是说您买的房子成交价以100万为例,您的首付是30万,贷款额为70万,以个人为单位,可以带30万的公积金+40万的商业贷款!以家庭为单位,可以带60万的公积金+10万的商业贷款!目前政策能组合贷款的只有建设银行,但是建设银行首套利率上浮10%!其他银行只能走商业贷款!具体看您买的房子而定。
3. 杭州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可以贷多少
一、杭州公积金贷款条件
1、按规定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在申请贷款时已连续缴存六个月(含)以上。
2、购买住房为本市自住普通住房,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购房合同和相关证明材料,并同意以所购住房作为贷款担保。
3、购买商品房的,销售楼盘已经中心审批同意,在合同签订(付款方式约定为按揭贷款)、支付首付款后,提出贷款申请。
4、购买二手房的,房产代理中介已经中心备案,在合同签订(付款方式约定为按揭贷款)、支付首付款后,办理房产交易过户手续前,提出贷款申请。
5、购买公有住房的,应在合同签订、全部房价款已付清后,办理房产交易过户手续前,提出贷款申请。
6、拆迁安置的,应在合同签订、全部房价款已付清后,办理房产交易过户手续前,提出贷款申请。
另外,小编提醒大家,职工家庭名下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或公积金贷款未结清的,不予发放公积金贷款。
二、办理杭州公积金贷款需要的材料
填写《杭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申请表》,提供申请人及其配偶、房屋产权共有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收入证明、家庭住房情况证明以及相应购房证明等材料:
1、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的,在签订合同(付款方式为按揭贷款)、支付首付款后,提出贷款申请,提供购房合同、首付款收据(发票)及支付凭据;
2、购买二手房的,在签订合同(付款方式为按揭贷款)、支付首付款后,办理房产交易过户手续前,提出贷款申请,提供房屋转让合同、首付款收据(发票)或现金缴款单、出让方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契证、委托代理合同、资金监督支付协议书;
3、购买公有住房的,应在签订合同、全部房价款已付清后,办理房产交易过户手续前,提出贷款申请,提供公有住房买卖协议、价格审批表、售房款储存监收证明单、出售方的房屋所有权证;
4、拆迁安置的,应在签订合同、付清购房总价款后,办理房产交易过户手续前,提出贷款申请,提供房屋拆迁产权调换协议书、回迁安置协议书或拆迁补充协议、安置房购房发票、拆迁安置单位的房屋所有权证(分户证)及资金结算单。
4. 在杭州,通过公积金贷款买房,至高能贷多少钱
在杭州,通过公积金贷款买房,分为两种情况:个人至高能贷款50万;若夫妻双方都有公积金贷款资格,至高可贷100万。具体贷款的额度计算公式为:公积金可贷额度=申请公积金账户月平均余额*15(倍数),其中,申请公积金账户月平均余额指申请公积金贷款时近12个月账户月平均余额,不含申请当月和近12个月的一次性补缴。如果未满12个月,则按实际月数计算。
5. 杭州个人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最多能贷多少
杭州个人住房组合贷款总额最高不超过购房款的70%,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足部分由住房商业性贷款补足。个人住房组合贷款期限根据个人贷款情况确定,最长不超过20年。目前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贷额度按职工本人申请贷款时前12个月缴交额的35倍测算,但单职工可贷额度最高不超过18万元,双职工可贷额度最高不超过35万元。
一、贷款办理材料和程序:
1、借款人向承办银行提出申请,按要求填写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申请书,并同时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⑴具有法律效力的身份证明;
⑵有关借款人经济收入的证明;
⑶购房合同;
⑷住房公积金专柜提供的借款人住房公积金缴交情况对账单;
⑸贷款银行要求提供的其它证明文件和材料。
2、住房商业性贷款由受理银行审查同意,住房公积金贷款部分由受理银行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后,借贷双方签订个人住房组合贷款合同、保证合同,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房产保险等。
3、借款人必须将所购住房的合同原件或土地房屋权属证书交由贷款受理银行保管。
4、目前个人住房组合贷款业务暂由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和农业银行试点推行,职工可直接到上述承办银行申请。
5、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的借款人应将所购住房抵押,并向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房地产交易权籍登记中心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是否增加担保人视具体情况而定。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的借款人抵押所购住房必须在借贷前一次性办理抵押房产的保险,保险期不短于贷款期限。借款人承担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房产保险和担保的费用。
二、符合贷款条件的职工如果选择由市住房置业担保公司全程担保,可直接向该司提交上述材料申请办理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