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贷款合同要和借款人签吗
贷款人应与借款人签订书面借款合同。根据《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贷款人应与借款人签订书面借款合同,需担保的应同时签订担保合同。贷款人应要求借款人当面签订借款合同及其他相关文件,但电子银行渠道办理的贷款除外。
【法律依据】
《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三条贷款人应与借款人签订书面借款合同,需担保的应同时签订担保合同。贷款人应要求借款人当面签订借款合同及其他相关文件,但电子银行渠道办理的贷款除外。
Ⅱ 个人房屋贷款时,贷款人是否有贷款合同
有合同的,银行放贷,签订合同是先决条件。
一、操作流程图
提供咨询 —>受理申请 —>贷前调查 —>贷款审批 —>贷款发放 —>贷款回收 —>贷款管理
二、流程中各环节简要说明
1、提供咨询、受理申请 、贷前调查
(1)提供咨询 经办人向客户提供咨询服务,咨询内容包括:已开办的个人信房贷款种类,对象、条件、额度、期限、利率,还款方式等情况。
(2)受理申请 借款人在向建设银行咨询后,根据要求填写《中国建设银行浙江省分行个人住房贷款申请书》提出贷款申请,并提供以下资料:身份证,抵押人夫妻关系证明(单身需提供有效证明,借款人收入证明,购房合同,首付款凭证,保证人同意担保的书面证明及建设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
(3)贷前调查 经办人受理借款申请后,对借款申请人递交的《申请书》和要求提供的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进行调查。通过贷前调查,认为符合贷款条件,准备报批。
2、贷款审批
(1)经办行审批权限内 经办行信贷人员——信贷部门负责人——经办行负责人
(2)经办行审批权限以外经办行审批同意——报上级行信贷审批机构审批经办人员经调查后,在《中国建设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审批表》写明情况并写出审查意见,并将贷款审批表及审批材料交信贷部门负责人,信贷部门负责人在审批表上签署审批意见并交支行分管行长在审批表上鉴署审批意见。超过支行审批权限的,经支行签署审批意见后交上级行信贷审批机构审批。
三、贷款发放
签订合同——办理抵(质)押登记、保险、公证等手续——合同生效后填各类凭证——借款人开立存款帐户——办理贷款划付手续。
(1)签订合同 贷款审批后,经办人员按不同的借款用途和贷款担保方式要求分别填与合同、借款人当事人(借款人、抵(质)押人、保证人)与建设银行有权签字人签订有关合同。
(2)办理抵(质)押登记、保险公证、开立借款人存款帐户等有关手续,签订抵(质)押合同及收妥抵(质)押物后,信贷部门应按抵 (质)押物逐项登记“抵(质)押物及权证登记簿”同时根据抵(质)押价值填制“中国建设银行抵(质)押物收妥通知书”加盖经办人 名章、业务部门公章及借款人或抵(质)押人名章后,连同抵(质)押权证、质物及权证交保管部门和会计部门。
(3)合同生效后填制各类会计凭证。
(4)办理贷款划付手续 会计部门收到信贷部门的发放款通知并审核无误后,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贷款划付手续、划款采用直按款或专项划款中的一种方式划款
四、贷款回收
(1)委托扣款方式:借款人应与贷款行签订委托扣款协议。
(2)柜台还款方式:借款人将现金或信用卡、储蓄卡交柜台经办人办理。
六、贷后管理
(1)日常管理:对所发入个人住房贷款进行跟踪管理、查询分析、具体包括贷款台帐、贷款日常通知、逾期催收、贷后检查、查询统计、抵(质)押物日常保管,直至贷款结清。
(2)清户撤押:当借款人按期还清全部借款本息后,信贷部门应销记“抵(质)押物及权证登记簿”同时填制“中国建设银行抵押物、质押物转出通知书”通知会计部门和抵(质)押物保管部门。会计部门、保管部门、保管部门审核无误后据此办理清户撤押手续。
(3)档案管理:信贷经办人员办妥每笔贷款后,定期将收集齐全的有关资料整理后,将合同正本交档案专管员,并办理有关移交手续。合同副本留信贷部门专人保管以备日常管理。贷款本息结清后信贷部门应通知档案专管员将档案正式归档。
Ⅲ 什么叫贷款人,和借款人有何区别
借款人跟贷款人在所指对象和义务上有所区别。
1、所指对象不同
借款人是在信贷活动中以自身的信用或财产作保证,或者以第三者作为担保而从贷款人处借得货币资金的企事业单位或个人。而贷款人是指在借贷活动中运用信贷资金或自有资金向借款人发放贷款的人或金融机构。
2、义务不同
借款人不得向贷款人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有关生产经营的情况,以防止借款人利用虚假的生产经营资料借得与自己的偿还能力不相称的借款,影响金融机构的资金安全;
而贷款人有提供贷款的义务,贷款人未按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贷款人有对借款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监督的权利。
贷款人权利
1、要求借款人提供与借款有关的资料;
2、根据借款人的条件,决定贷与不贷、贷款金额、期限和利率等;
3、了解借款人的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活动;
4、依合同约定从借款人账户上划收贷款本金和利息;
5、借款人未能履行借款合同规定义务的,有权依合同约定要求借款人提前归还贷款或停止支付借款人尚未使用的贷款;
6、在贷款将受到或已受到损失时,可依据合同规定,采取使贷款免受损失的措施。
Ⅳ 个人借贷之间的合同怎样写才会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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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个人借款合同如何写
个人之间借款合同应写明:1、借款金额和借款时间;2、然后注明还款日期;3、以及逾期每年按总金额给付违约金的比例;4、最后写明借款人名称及身份信息,结尾落款书写借条的时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第六百六十九条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Ⅵ 什么叫贷款人,和借款人有何区别
企业及个人在与银行之间的借贷关系中,银行给企业借贷记账是结算账户,借款人,贷款人之间的区别,关键看是资金来源,如果是银行把你的存款通过虚贷,利用贷转存【借款借据】平账,这个时候企业单位是借款人?银行是贷款人?是不是将企业单位的存款变为贷款,银行借款,借企业单位的钱再贷给企业单位直接转存,那么,这个时候企业单位要清楚知道自己在银行应该是有两笔存款,也就是说这时银行借款负债一笔,企业存款债务一笔,同时银行有两笔存款,一笔是借款后实有资产负债,一笔是贷给企业的存款,既是银行债权又是银行债务。实际上就是一笔单位实入资金,银行通过贷转存【借款借据】把他变为2笔资金使用,既然是两笔,其中有一笔是空头,那么最终这笔空头的资金如果是给企业单位记账为贷款,企业单位还款这笔空头,是不是原来那还有一笔实有存款资金就是单位在银行里面存着。部分银行网点采用这种方式套用企业单位存款做为理财资金使用,企业单位及个人是很难发现其中存在的风险,一但被银行内部管理不严造成的员工挪用企业单位存款资金损失,发现既晚,银行单位司法难管。
企业;上面银行贷转存【借款借据】方式将企业存款变为企业债务,银行债权,银行等于是空手套白狼,将你的存款用一纸借款凭证变为他的资产和债权,存款是银行的了,企业单位用钱贷款使用,黑天霸,杨白劳。
企业财务人员为了窃取企业货币资金,将企业应收货款记账为应付帐款或预收账款是同一个道理,也是先将钱拿走,再编造预收账款或应付帐款记账,后面再窃取企业销售收入还款填补空头。
Ⅶ 个人借款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个人借款合同只要不违反法律,不违背公序良俗便具有法律效力。借款合同的法律效力主要涉及两个问题:一个是借款合同有效的条件,另一个是发生法律效力的时间。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Ⅷ 贷款人如何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
贷款人应与借款人签订书面借款合同。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双方直接有约定其他事项的,可以约定其他条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九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Ⅸ 贷款合同如何写个人借款合同怎么写
个人借款合同:甲乙双方的基本信息;借款金额以及借款用途;借款利息;借款期限和保证条款;违约责任是什么;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执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Ⅹ 个人住房贷款合同借款人必须是一个人吗
个人住房贷款合同原则上是一个人,根据不同银行的不同规定,可以接纳两个以上的借款人,但是这种多借款人的银行会在贷款合同中添加有关借款人债务责任的条款,所以一般各家银行都不采取多借款人。
不过,比如建行还有一些小银行,有一种贷款叫做“合力贷”,算是多借款人的贷款。
其实,很多银行在贷款时,会要求借款人提供“共同还款人”,这个共同还款人在责任上比共同借款人的复杂程度要小,承担的责任相同,所以两者基本上一样。
公积金贷款,需要根据不同地区的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规定来确认,一般情况下,公积金贷款都可以使用配偶额度,也就是说一个人贷款用两个人的共同额度,所以基本上公积金贷款不存在两个借款人。还有,除了配偶以外的额度是不考虑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