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夫妻只有一个人有公积金能贷款吗
可以的,但是前提缴纳过公积金或者开立账户时间要满6个月或12个月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
同时如果夫妻只有一方有缴纳公积金,夫妻两人是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买房的,因为两个人已经结婚,所以可以共同申请公积金贷款,将有缴纳公积金的一方设为主贷人,同时开具两个人的收入证明,以此来增加贷款的额度, 日后夫妻两人再一起还房贷。
要注意的是,若是夫妻存续期间使用了夫妻双方的公积金贷款额度,应结清原贷款才能再次申请。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要满足什么条件,主要内容如下:
1、借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本市城镇正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3、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借款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连续交足半年以上;
5、能提供购买自住住房的有效合同或协议;
6、借款人和购房合同中的购房人必须一致,购买共有产权的(除配偶外)共有人必须出具同意住房抵押的书面承诺;
7、具有不低于购买自住住房价值30%以上(二手房40%以上)的自有资金;
8、借款人同意办理住房抵押和保险;
9、购买商品住房的,应由开发商提供阶段性担保并报备相关资信材料;
10、借款人同意在贷款承办银行开立个人帐户,并同意由贷款承办银行每月直接从该帐户划收贷款本息。
Ⅱ 夫妻一方没收入可以贷款买房吗
只要一方有收入和工作,就能提供收入情况证明,这样就可以办理贷款。
Ⅲ 夫妻双方只有一个人有公积金能贷款么
只要能满足公积金贷款的条件就能贷款,可以适应夫妻双方的公积金一起贷款,这样可以提升贷款额度。夫妻双方共同贷款买房需要准备以下资料
1、身份证(2代需正反两面)
2、户口本:最前页、索引页、个人单页
3、收入证明:由银行提供,你只需要在上边盖单位章
4、购房合同:
5、结婚证:拿一个就可以
6、首付款收据
1、2、5、6、全部要复印件一般一式三份
办理夫妻共同贷款买房流程中的注意事项
1、签约双方需要亲自到场
在买房过程中,涉及到诸多签约过程,如签订买卖合同、申请房贷以及交易过户等,这需要夫妻双方同时到场。一般情况下,共同买房时房产证上要载明两个人的名字,则应双方亲自到场;如一方不能到场办理手续,则必须办理公证授权委托手续。
除了签订房产买卖合同之外,申请房贷、办理过户手续时,也需要双方亲自到场。由于在申请房贷时,有些时候会以夫妻名义共同申请,因此银行方面需同时考察两人的资质。
2、办理过户手续时,原则上要求同时到场。
因为根据《物权法》规定,夫妻共同购置的房产,到底是共同共有,还是按份共有,需要在买卖合同中体现出来,进而在房产证上载明,因此,需要双方到场签字确认。但如果无法到场,也必须办理公证收取委托手续,并将相关事宜交代清
Ⅳ 房贷夫妻一方有贷款另一方能贷款吗
当然可以,就是只能通过一方的信贷额度去贷款。
简单点说,就是银行不考虑另一方的收入情况,只考虑贷款人的还款能力来进行放贷,就是有可能能贷的额度会比两个人一起贷少一些。
Ⅳ 夫妻一方收入证明达不到标准,能否丈夫一起申请贷款
您好,很高兴为你解答疑问!根据您说的,夫妻双方只有一方有购房资质,贷款的话主贷人必须是有购房资格的一方,另一方可以作为次贷人,两个人的收入证明加一起能覆盖月供的2倍就可以。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您,谢谢!
Ⅵ 夫妻只有一人有收入 可以贷款吗
这个设计到你贷款的年限
银行规定每月还款额不得超过家庭收入的50%,换句话说每月还款不能超3500元,从而反推上去你能贷多少款,不过贷款月供和年限密不可分,你先要确定贷几年才能计算出来贷多少款。
Ⅶ 夫妻一方已经有贷款了,另一方还能贷款吗
若通过银行贷款,可以以个人名义尝试申请,具体是否能下卡,要看审核部门的综合评估。
Ⅷ 夫妻一方能单独贷款吗
法律分析:只要符合《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 的贷款条件的公民,就可以办理贷款。
法律依据:《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 个人贷款申请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境外自然人; (二)贷款用途明确合法; (三)贷款申请数额、期限和币种合理; (四)借款人具备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 (五)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 (六)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十二条贷款人应要求借款人以书面形式提出个人贷款申请,并要求借款人提供能够证明其符合贷款条件的相关资料。
第十三条贷款人受理借款人贷款申请后,应履行尽职调查职责,对个人贷款申请内容和相关情况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调查核实,形成调查评价意见。
第十四条贷款调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借款人基本情况; (二)借款人收入情况; (三)借款用途; (四)借款人还款来源、还款能力及还款方式; (五)保证人担保意愿、担保能力或抵(质)押物价值及变现能力。
第十五条贷款调查应以实地调查为主、间接调查为辅,采取现场核实、电话查问以及信息咨询等途径和方法。
第十六条贷款人在不损害借款人合法权益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可将贷款调查中的部分特定事项审慎委托第三方代为办理,但必须明确第三方的资质条件。 贷款人不得将贷款调查的全部事项委托第三方完成。
第十七条贷款人应建立并严格执行贷款面谈制度。 通过电子银行渠道发放低风险质押贷款的,贷款人至少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确定借款人真实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