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借钱给朋友还夫妻共同银行贷款,就一个人签字,可以起诉夫妻两人吗
1.有证据证明此笔借款用于夫妻共同银行贷款还款,可以向当地法院起诉。
Ⅱ 夫妻共同贷款,离婚协议可以由一人承担
在离婚时签订的协议,双方可以对债务进行约定,可以由夫妻一方承担。
Ⅲ 夫妻间男方欠债需女方协助贷款还债,夫妻可以签订协议证明贷款与自己无关,全部由男方承担,有法律效力吗
《婚姻法》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Ⅳ 夫妻共同贷款一方可否一人承担
一方借款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以实际案情作出判断,并不是所有的一方借款都属于共同债务。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就婚姻
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
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
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
形的除外。”
Ⅳ 民间借贷夫妻任何一方都可以起诉吗
如果出借的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的,夫妻俩可以作为共同原告。如果只是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则出借方是原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1、第七十二条 共有财产权受到他人侵害,部分共有权人起诉的,其他共有权人为共同诉讼人。
2、第七十三条 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二条的规定,通知其参加;当事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追加。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申请,应当进行审查,申请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申请理由成立的,书面通知被追加的当事人参加诉讼。
3、第七十四条 人民法院追加共同诉讼的当事人时,应当通知其他当事人。应当追加的原告,已明确表示放弃实体权利的,可不予追加;既不愿意参加诉讼,又不放弃实体权利的,仍应追加为共同原告,其不参加诉讼,不影响人民法院对案件的审理和依法作出判决。
Ⅵ 夫妻其中一方贷款,对方要承担吗
法律分析:根据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债务,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因此,民间借贷的借款人为夫或妻一方,该笔债务应当按照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共同承担。但是,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借款人夫或妻个人债务,由夫或妻一方承担:1、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2、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并且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Ⅶ 夫妻双方贷款离婚时一方可以独自承担吗
法律分析:如果是因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对银行是要求双方承担,但是能在你们之间约定由一方承担,如果另一方承担了,可以要求约定承担一方承担。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第八十二条 夫妻之间订立借款协议,以夫妻共同财产出借给一方从事个人经营活动或者用于其他个人事务的,应视为双方约定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离婚时可以按照借款协议的约定处理。
Ⅷ 夫妻有一方贷款另一方有责任吗
法律分析:夫妻一方贷款未还,银行起诉,另一方需要负法律责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俩任何一方的债务,除法律规定的以外,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因此婚前债务原则上属于个人债务,由债务人个人承担,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应当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