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助学贷款一定要家长陪同吗 手续齐全不可以自己去办吗
需要一名共同借款人进行办理相关手续,不可以单独一人前往办理。
共同借款人原则上为借款学生父母或者法定监护人,户籍必须与借款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一致;共同借款人非父母时,年龄必须在25-60 周岁之间,办理时共同借款人如超过 60岁请更换共同借款人。
生源地助学贷款初次申请所需材料:
盖章的申请表、本人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和高校录取通知书(在读学生持学生证)及上述材料复印件;本人及共同借款人户口簿只需出示,不需复印件。
资助中心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从 2011年起,同学们只需到高校资助中心网上办理电子回执,无需再邮寄纸质回执。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再次申请所需材料:
本人签名的申请表和学生证复印件。如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一方不能前往受理现场,另一方可持《授权委托书》(2011 年新版合同不需)办理申请。由高校资助部门出具的本人未在高校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证明。
(1)助学贷款发款后通知父母吗扩展阅读:
根据《商业助学贷款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借款人可直接在生源地向贷款人申请商业助学贷款,即办理生源地贷款,也可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商业助学贷款,即办理就读地贷款;但贷款人不得受理借款人既在生源地又在就读地贷款的重复申请。
第十七条贷款人在受理借款人申请商业助学贷款时,应要求对方提交书面借款申请,填写有关申请表格,并提交下列文件、证明和资料:
(一)借款人的合法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原件),并提供以上证件的复印件;
(二)贷款人需要的借款人与其法定代理人的关系证明;
(三)借款人或其家庭成员经济收入证明;
(四)借款人为入学新生的提供就读学校的录取通知书或接收函,借款人已在校的提供学生证或其他学籍证明;
(五)借款人就读学校开出的学生学习期内所需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总额的有关材料;
(六)以财产作抵(质)押的,应提供抵(质)押物权证和所有权人(包括财产共有人)签署的同意抵(质)押的承诺,对抵押物须提交贷款人认可的机构出具的价值评估报告。
对质押物须提供权利凭证,以第三方担保的应出具保证人同意承担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的书面文件及有关资信证明材料;
(七)借款人和担保人应当面出具并签署书面授权,同意银行查询其个人征信信息;
(八)贷款人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和材料。
第十八条受理贷款申请后,贷款人须对借款人提供的资料进行调查核实。
第十九条借款人办理就读地贷款的,贷款人还应联系借款人就读学校作为介绍人做好以下工作:
(一)向贷款人推荐借款人,对借款人资格及申请资料进行初审。
(二)协助贷款人对贷款的使用进行监督。
(三)将借款人在校期间失踪、死亡或丧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或劳动能力,以及发生休学、转学、出国留学或定居、自行离校、开除等情况及时通知贷款人,并协助贷款人采取相应的债权保护措施。
(四)在借款人毕业前,向贷款人提供其毕业去向、就业单位名称、居住地址、联系电话等有关信息。
(五)协助开展对借款人的信用教育和还贷宣传工作,讲解还贷的程序和方法;协助贷款人做好借款人的还款确认和贷款催收工作。
第二十条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资信、贷款用途、担保等因素进行贷款审批。贷款经审批同意后,贷款人应及时通知借款人与担保人签署助学贷款相关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并按有关要求办理抵(质)押登记等相关手续。
第二十一条贷款人应根据合同约定,将贷款划入借款人在银行开立的个人结算等账户或借款人就读学校指定账户,并由贷款人监督使用。
第二十二条贷款人应要求借款人必须按合同约定使用贷款。违反借款合同约定,贷款人有权停止发放贷款和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不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的部分,按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加收利息。
第二十三条借贷双方应对还款方式和还款计划在借款合同中明确约定。贷款人可视情况给予借款人一定的宽限期,宽限期内不还本金,也可视借款人困难程度对其在校期间发生的利息本金化。归还贷款在借款人离校后次月开始。贷款可按月、按季或按年分次偿还,利随本清,也可在贷款到期时一次性清还。
第二十四条借款合同签订后,如需变更还款方式,须事先征得贷款人同意。
第二十五条贷款人可要求借款人在借款合同中授权贷款人于约定的还款日直接从借款人在本行开立的个人结算等账户中扣收应偿还本息。
第二十六条借款人在借款合同生效后,可根据合同约定提前部分或全部还款,贷款人不得收取或变相收取额外费用。
第二十七条借款人如不能在合同规定期限内按期偿还贷款本金,应提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展期仅限一次。申请经贷款人审查批准后,借贷双方应签订展期协议。贷款具有担保的,展期协议需经担保人书面确认。
第二十八条借款合同需要变更的,必须经借贷双方协商同意,并依法签订变更协议。涉及第三方担保的,变更条款还应征得第三方担保人同意。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借款合同继续有效。
第二十九条贷款人应要求借款人在变更联系方式、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址后30天内将变更后的联系方式、工作单位和居住地址通知贷款人。
第三十条对借款人、担保人在贷款期间发生的违约行为,贷款人可根据借款合同约定:
(一)要求限期纠正违约行为;
(二)要求增加所减少的相应价值的抵(质)押物,或更换保证人;
(三)停止发放尚未使用的贷款;
(四)在原贷款利率基础上加收罚息;
(五)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
(六)向保证人追偿;
(七)依据有关法律及规定处分抵(质)押物;
(八)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B. 我在捷信上办理了分期贷款,办助学贷款的时候会不会通知家长。
你去办助学贷款的时候,银行会直接跟你说的,而不是通知你的家长
如果对助学贷款有影响,建议还是先跟家长沟通,把捷信分期贷款还了
C. 助学贷款到账后,会通知家长吗
如果预留的手机号是家长的,会通知家长,助学贷款的目的就是为了激励想要上学而又无经济能力的学习,在上学期间的贷款利息都是由国家负担。学生会从开始毕业之后与共同借款人一同归还贷款,一般助学贷款的共同借款人都是其监护人,在助学贷款还款时银行会首先选择学生本人而不是家长。助学贷款一般都是在大学生毕业之后开始归还贷款本金和利息,并且在校期间贷款人无需承担利息。
拓展资料
助学贷款发展历史
1.1999年,国家助学贷款试点工作正式在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武汉、沈阳、西安、南京等8个城市启动。
2.2000年2月和8月,国家对该政策进行了两次调整,将贷款范围扩大到全国高校,承办银行扩大到工、农、中、建4家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贷款对象扩大到研究生和攻读双学位的全日制学生,并将担保贷款改为信用贷款。
3.2003年下半年,国家助学贷款出现了下滑现象,面临停顿的危险。教育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4部门对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和机制进行了重大改革,建立了以风险补偿机制为核心的新政策、新机制。
4.2004年6月28日,新机制颁布实施后,实行贷款学生在校期间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还款年限延长至毕业后6年。
5.2006年9月初步启动的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机制等,为完善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体的高校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奠定了良好基础。
6.2020年7月21日记,教育部等四部门调整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助学贷款还本宽限期由3年延长至5年。
7.2021年9月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强化国家助学贷款支持,会议决定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提高国家助学贷款额度。 一是自秋季学期起提高贷款额度,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贷款额度由8000元提高至12000元,研究生由12000元提高至16000元,财政对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实行全额补贴。二是财政继续对助学贷款承办银行给予一定比例风险补偿并合理调低补偿比例。三是引导学生勤俭节约,努力向学、学以致用,增强就业和报效国家、服务社会能力。学校也要努力为学生提供更多勤工助学的机会。
8.2021年9月14日,国新办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财政部部长助理欧文汉表示,按照《通知》,自秋季学期起,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由不超过8000元提高至不超过1.2万元;全日制研究生则由不超过1.2万元提高至不超过1.6万元。
D. 助学贷款还款短信通知家长吗
现在助学贷款已经是非常普遍的了,很多助学贷款都是要求在大学生毕业以后,再开始偿还大学期间的助学贷款,在此期间,贷款人是不需要承担利息的。而且助学贷款还款通知也是直接联系当时预留的号码,不会通过家长的途径催促还款。
一、助学贷款更支持学生本人还款。
助学贷款本来就是一种激励的方式,因为助学贷款在学生上学期间是不产生任何利息费用的,直到学生毕业以后,学生拥有了偿还能力,才需要开始还款。这本身就是一种激励的机制,希望助学贷款能够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同时也激励学生好好学习,毕业后有更高的收入,所以在还款的时候,银行会选择联系本人而不是家长。
二、助学贷款只会通知银行预留的手机号码。
对于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来说,大部分都是家庭的经济情况并不是很好,而不是学费过高,所以助学贷款的金额也不会很大。其次,当学生毕业以后并不是很快经济收入稳定的,所以银行一般不会催促还款,最多只是联系贷款时在银行预留的手机号码,更不会联系家长催促还款。
三、家长往往有能力偿还贷款,但是这并不是银行的目的。
助学贷款的利息并不是很高,虽然银行是本着让学生有钱上学的目的,但是一切企业的最终目标还是利润。所以联系家长催促还款并不是一个明智的选择,反倒是联系学生本人或者静待还款,反而可以让银行收获更多的利息。所以说,银行是不可能联系学生家长的。
助学贷款帮助亿万学子完成了上大学的梦想,也在激励这些学生更努力的回报社会,所以银行会更希望他们本人来偿还这笔贷款,而不是联系家长。
E. 助学贷款到账后会通知家长吗
助学贷款到账后不会通知家长。
1、家庭经济困难的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和研究生;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6周岁的需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4、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5、学习努力,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6、因家庭经济困难,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不足以支付其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第五十四条 高等学校的学生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学费;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补助或者减免学费。第五十五条 国家设立奖学金,并鼓励高等学校、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立各种形式的奖学金,对品学兼优的学生、国家规定的专业的学生以及到国家规定的地区工作的学生给予奖励;
国家设立高等学校学生勤工助学基金和贷学金,并鼓励高等学校、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设立各种形式的助学金,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帮助;
获得贷学金及助学金的学生,应当履行相应的义务。第五十六条 高等学校的学生在课余时间可以参加社会服务和勤工助学活动,但不得影响学业任务的完成;
高等学校应当对学生的社会服务和勤工助学活动给予鼓励和支持,并进行引导和管理。第五十七条 高等学校的学生,可以在校内组织学生团体。学生团体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活动,服从学校的领导和管理。第五十八条 高等学校的学生思想品德合格,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学完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或者修满相应的学分,准予毕业。
F. 生源地助学贷款成功后会不会通过手机短信通知共同贷款人
不会,助学贷款合同签订后,有一张回执,上面有个人信息,学校银行账号之类的,你要把这张回执带到学校交给办理学生助学贷款的部门,让他们填写后三天之内必须交给生源地助学贷款管理部门,经过这个步骤一般可以办理下来,并且自己在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系统可以查询。退一步讲,没有办理成功,你没有交学费,相信你们学校是不会放过你的
G. 生源地助学贷款还款成功后会给共同借款人发送短信通知吗
助学贷款还款时是不会给共同借款人发短信的,但是必须要建立在自己主动还款的情况之下,如果没有主动还款的话,肯定是会给共同借款人发短信的。 助学贷款的设立其实就是为了能够为更多的普通大学生服务的,因为这部分学生在贷款的时候是出于贫困才会做出这样的决策的。
H. 助学贷款是父母还还是自己还
一般情况下,是要你自己还,
所以,对此要小心谨慎,珍惜这笔助学款吧,
这是帮你上学的,不是让你在学校充面子,高消费的。
将来工作了,你可以慢慢还。
实在万不得已,父母也是可以帮你还。
不过,你得考虑一个问题,既然现在你都要求助助学贷款,
那将来,你的父母也可能同样没有能力帮你偿还这笔钱。
一切还是要靠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