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新买的房子夫妻两离婚了一方出钱还完贷款补偿另一方钱财产权证也没办下来可以直接改名字吗一次解决完
可以的,只要两人商量并且达成一致就可以一次性解决房子的归属者。
『贰』 两夫妻共同贷款还不了一个人承担行吗
不可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申请贷款业务的条件:
年龄在18到65周岁的自然人;
借款人的实际年龄加贷款申请期限不应超过70岁;
具有稳定职业、稳定收入,按期偿付贷款本息的能力;
征信良好,无不良记录,贷款用途合法;
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叁』 夫妻其中一人是主贷人,离婚后贷款是主贷人负责偿还吗
夫妻其中一人是主贷人,离婚后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3)夫妻一人还贷款赔偿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肆』 银行贷款夫妻离婚后由男方一人偿还可以吗
可以,只要双方协商一致,男方自愿承担即可。
离婚后双方的财产分割、抚养权归属等情况,只要双方达成一致,真实意思表示,无论是否公平,民政局(协议离婚)或者法院(起诉离婚)都不干涉。即便显失公平,协议也通常有效,而且难以撤销。
『伍』 夫妻一方贷款,另一方需要共同还款吗
需不需要共同还款,先认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而共同债务以借款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来判断。
一,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总结下,夫妻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在实务中的认定问题:
1、共同债务:共同签字的、虽无共同签字但事后追认的、用于日常生活的、对于一方发生的大额债务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
对于题主的问题,一方申请贷款你不知道而且贷款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们,是否属于共同债务而需要共同偿还的问题,不能一概而论,必须要分析债务的用途。 比如说对方一个人借钱开公司,或者借高利贷开公司,结果公司赔钱了,我需要还么。
很明显,开公司一般会认定为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所以公司欠债也是共同债务,需要共同偿还。类似的还有一方申请了贷款用于购买房产,如果房产是共同租住或者房租用于共同生活或者共同生产经营,显然债务也是共同债务。但如果另一方是自己申请贷款用于赌博、吸毒或者交通肇事犯罪赔偿别人,这种情况很明显确实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者共同生产经营,是典型的个人债务,不需要共同偿还。 三,所以,再总结下个人债务: 一个人签字但不用于共同生活的(赌博、吸毒、犯罪之债);第三人明知道夫妻二人是AA制财产约定的,当然需要夫妻证明第三人知道AA制,例如张女士把AA制财产约定给物业看后让物业在复印件上签收的;签字一方与他人恶意串通伪造的债务(比如签字方在录音里说过这回事)。
『陆』 夫妻一方贷款还不上,银行起诉是双方一块起诉吗
如果夫妻双方是共同借款人,银行有权起诉夫妻双方。
而且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俩任何一方的债务,除法律规定的以外,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所以,夫妻一方贷款未还,银行起诉,另一方也要负法律责任的。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
『柒』 夫妻还贷款房子归谁
法律分析:婚后还贷款房子归谁有以下几种情形:
1、如果房子是婚前一方购买的,登记在一方的名下,婚后共同还贷的,房子归产权人所有,但应当给另一方补偿;
2、如果房子是婚后买的并且婚后还贷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是均等分割。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捌』 夫妻离婚后如何补偿共同还贷一方
根据现行《婚姻法》的规定,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夫妻双方另有约定。也就是说,婚前一方的房屋,婚后不会自然转化为共同的产权。 首先,共同还贷过程,是否会导致房屋变更为共同财产,通常在法律界已不是问题。正确的理解应该是: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否则房屋仍为婚前购房一方的个人财产。 第二,共同还贷过程中房屋价值增值部分,是否为共同财产?对此,大家的理解就大相径庭了。有些人包括部分律师都认为,增值部分双方共同享有,因为增值部分属于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所得,且共同参与还贷,共同享有是有法律依据的。但是我们认为,增值部分很难被法院判定为共有。理由是:一、房屋作为一方的个人财产,增值也是应该是其个人财产的增值;二、房屋并没有因离婚而变卖,不能确定增值部分就是确定的收入;三、如果房价增值部分要共享,那万一房屋贬值,另一方在离婚时则要倒贴有房一方的损失,这显然有悖于常理。 第三,参与共同还贷,是否以夫妻双方均有收入为前提?应该不是。鉴于婚后任何一方的劳动收入,均属于家庭共同收入,即使非产权人的一方没有自己的劳动收入,比如为全职太太,而由另一方的收入还贷,仍是婚后共同还贷。 最后,关于离婚时对非产权一方参与共同还贷的补偿,应按共同还贷期间偿还的贷款本金及利息的数额,进行合理补偿。作者:张建伟 祝文龙
『玖』 两夫妻贷款钱却被一个人用了还钱是谁的责任
如果是用在夫妻共同的消费上了算夫妻共同债务,如果只被其中一个人挥霍了算那一个人的债务,不过这是结婚状态下的,如果是离婚状态,如果遇到了无赖律师,糊涂法官,为省麻烦,直接按夫妻共同债务了;如果是房屋抵押贷款,谁是房主放贷方向谁索要,这与夫妻共同债务的事无关,之后再算夫妻之间的债务。
『拾』 夫妻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如何补偿
夫妻一方在婚前以个人名义按揭贷款,购买房屋,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房子,在离婚后双方如何分割呢?儒德律师为您解答。
那么,如何来计算补偿呢?对此北京高院的计算方式如下:
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房屋补偿的计算公式为:房屋补偿款=夫妻共同支付款项(包括本息)(房屋购买价+全部应付利息)X房屋评估现值(或夫妻认可房屋现值)X50%。
上述计算标准是离婚时夫妻分割财产的基准,人民法院可根据案件实际情况,综合考虑购房与结婚时间、为购房支付的税费等各项支出、妇女及子女权益等多种因素。
例:假定丈夫小张婚前购买价值50万元的房屋一套,其中首付款20万,贷款30万元,本息共计40万元,即利息10万元,经评估,房屋现价100万元,在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还款30万元,剩余10万元按揭贷款。根据上述计算公式,房屋所有权属于小张,剩余的10万元按揭贷款也属于小张个人债务,但小张需要对妻子偿还的按揭进行补偿。根据公式,补偿的数额为:3060 X 100 X 50%=2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