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公司法人贷款需要夫妻双方签字吗
法律分析:如果法人仅代表企业办理贷款业务,那么不需要其配偶签字,银行会查询法人和企业的征信情况,贷款达成后,法人与贷款就无关系了,不需要承担还款责任。如果法人以个人资产作为担保,那么资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置的时候需要配偶签字同意才能生效,一旦企业贷款出现违约情况,法人担保的资产可能会被用于还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Ⅱ 我是公司的法人代表,在银行贷款需要配偶签字吗
Ⅲ 关于企业贷款必须要法人夫妻双方都签字吗
� 你老公虽然不是法人,但是是投资合伙人之一,那么就需要你们夫妻双方签字。不止你们夫妻双方其他主要投资人也是如此。 企业在银行贷款,投资人不止要承担分到自己名下的债务份额,而且当其他投资人不能偿还时,要承担连带性的义务。由于是个人承担,所以必须要夫妻双方共同来作出承诺。
Ⅳ 企业贷款需要法人夫妻签字吗
法律分析:企业贷款需要法人夫妻签字。1、公司贷需要法人妻子签字。2、公司贷款的条件:借款人和配偶有效身份证件,婚姻关系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信用良好,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和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合法的经营资格,能提供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合伙企业营业执照、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Ⅳ 法人为公司贷款担保需要配偶签字,法人和公司老板签协议还要承担责任吗
公司的法人,为公司贷款做了担保,而且跟配偶一起签字了,那么即使法人跟公司老板签订了协议,也依然承担担保的责任,一旦公司贷款还不上。担保人,也有还款的义务。
担保贷款,是这样的情况。
债务人到期没还债权人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担保人还款。因此担保人是具有还款义务的,但是这一还款义务也是进行限制了的。更多关于担保人要还钱吗?还款义务是怎样的相关知识,接下来我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一、担保人要还钱吗?
借款人没还钱,担保人要还。
根据担保法规定,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这里的第三人即担保人,包括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这里的债权人既是主债的债权人。这里的-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称为保证债务,也有人称保证责任。
担保人要还钱吗?还款义务是怎样
二、还款义务是怎样
贷款申请人无还款能力或拒不还款的,债权人可以直接向保证人(也就是担保人)追索,保证人必须无条件履行还款义务。如果担保人无还款能力,银行会拿担保人的财产作为抵值。包括有价值的物品、房产、冻结工资等方式。
法律依据:《担保法》规定,贷款申请人无还款能力或拒不还款的,债权人可以直接向保证人(也就是担保人)追索,保证人必须无条件履行还款义务。如果担保人无还款能力,银行会拿担保人的财产作为抵值。包括有价值的物品、房产、工资等方式。
三、担保人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
(一)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三)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享有债务人的抗辩权。债务人放弃对债务的抗辩权的,保证人仍有权抗辩。
担保人需要承担民事责任,因此我并不建议您轻易当他人的担保人。以上内容就是为你整理的关于担保人要还钱吗,还款义务是怎样的知识,希望在工作和学习中能够帮助到您。
Ⅵ 我是公司法人向银行贷款是不是我老婆必须签字,她不签字是不是合同就不生效了
不用吧。网上银行小微贷款100万秒到账的啊。用电脑在网银上就可以操作了。你可以问一问你们的对公账户开户行客服人员。
Ⅶ 公司贷款需要法人妻子签字吗
法律分析:不需要,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与贷款机构签订贷款合同的,只需要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即可,无需由法定代表人的妻子签字盖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一条 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
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