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离婚时有房贷按揭的离婚协议书样本怎么写,主
您好,您的离婚协议书可参照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相关规定,该法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附:《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⑵ 夫妻共同公积金贷款购房,女方为主贷,离婚协议书怎么写
离婚时房产的价值计算是最复杂的,房屋在离婚时实际的成本包括已投入首付款、房屋装修款和已归还贷款。
需要注意的是在贷款还请之前,实际上并没有取得该房屋的全部产权,而且房产还存在着理论上的增值部分。所以在分割房产时,不但要划清婚前和婚后财产、划清遗留的债务责任,还需要对理论上的房产增值进行分配。
对于父母为子女买房时投入的首付款包括装修款可以视同为一方的婚前财产,在对房产增值分配时相应按照这部分在总成本中所占比重剔除计算;也可以视同为夫妻共同债务,相应房产增值需要全部分割。
遗留债务原则上谁得房产谁负责归还,计入房产投入的成本,对于房屋增值利益的分配按照双方实际投入成本的比例进行分割。
也就是说除非你们另有约定,离婚协议书上只需要写明分割计算的结果:通常谁得房子谁负责还贷,并要就房产增值拆分给予对方补偿。
⑶ 请教一下如何拟一份共同承担银行贷款还款的协议书
您好!你的目标恐难达成。其一,若贷款已经限定用途,银行不会承认由其他人使用借款,若未限定用途,则你借给其他人用与银行无关;其二,若贷款已经发放,你作为贷款人是银行的债务人,现你借给他人,则你是他人的债权人,而他人是你的债务人,不是银行的债务人。银行贷款给你是基于你的信用,同意他人还款需要建立对他人的信用,银行一般不会这么做。从法律上讲,你既然是银行债务的债务人,不可以不经银行同意将部分债务转移给他人。若银行同意,则可签三方协议,否则,协议怎么写也不能对银行生效力。
可选的方案是,你与你朋友签借款协议,但与银行贷款协议无关,将来你朋友应当承担对你的还款义务,而你则仍然要承担对银行债务的全部还款责任。换言之,若将来你朋友不能偿还欠款,你仍然需要以全款偿还对银行的债务。
⑷ 夫妻共同贷款男方承担协议怎么写
在货款时,在协议上签上男方的名字就可以啦。
⑸ 跟老公协议共同贷款,不需要老婆偿还债务,房子属于共同财产的协议怎么写
这个如果首付是双方承担的话,那么是要写明首付问题的,还款的话写不写都是夫妻共同财产
⑹ 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约定协议书怎么写
我是律师,就你所述,到当地律师事务所请律师代写。
⑺ 夫妻贷款协议由男方承担还款,与女方无关,这个协议书该怎样写
议债权人同意签字。在离婚协议里说明即可,否则债权人要求男方承担法院也会支持的,先还帐。或离婚前,再从女方应得财产中扣除
⑻ 求告知夫妻共同还房贷协议该怎么写
共同偿还贷款协议
男方:×××,男,×××年×××月×××日出生,汉族,现住×××,身份证号码:×××,系女方XX之夫。
女方:×××,女,×××年×××月×××日出生,汉族,现住×××,身份证号码:×××,系男方XX之妻。
男女双方系夫妻关系,于 年 月 日在登记结婚。现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对贷款的夫妻共有财产房屋的贷款共同偿还:
房屋贷款说明
位于 省 市 区 街 号 幢 单元 号(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所有权证编号为:******,丘地号为:权字第 号)首付款 元, 贷款 元,贷款年限 年,贷款银行 银行。房屋系夫妻两人共同贷款购置,所有的贷款均有夫妻两人共同偿还。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男方): 乙方(女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⑼ 夫妻存续期间的贷款 离婚协议上签了由一方偿还
首先,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一条 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即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的情形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