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成都住房公积金贷款夫妻~
根据你们现在的状况,贷款来说只能是男方主贷,因为你未缴满1年,不具备贷款条件。成都7月公积金新政后,贷款额度与缴纳基数及个人每月交纳额相关。若男方申请,若公司交纳比例为6%,个人缴纳250元左右,那么20年至多贷款33万,不足部分申请商业贷款或者提高首付。
贷款下来后,每年可以支取一次你们俩的公积金款项用于偿还贷款,若办理了银行自动划账,那就可以使用公积金余额来支付贷款了。
以后若不购买。不会对贷款产生影响的。
B. 夫妻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需要什么
征信无逾期多久了,流水要足够,不能从事高危行业
C. 成都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哪些条件啊
办理公积金贷款需要的资料及流程:
1、贷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到银行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如实提供下列资料:
(一)申请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二)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明(指居民身份证、常住户口簿和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婚姻状况证明文件;
(三)家庭稳定经济收入证明及其它对还款能力有影响的债权债务证明;
(四)购买住房的合同、协议等有效证明文件;
(五)用于担保的抵押物、质物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置权人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有关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
(六)公积金中心要求由第三方担保人做担保,并缴纳担保费用,由借款人、贷款人及第三方担保人共同签订三方合同。
(七)公积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1、对资料齐全的借款申请,银行及时受理审查,并及时报送公积金中心。
2、公积金中心负责审批贷款,并及时将审批结果通知银行。
3、银行按公积金中心审批的结果通知申请人办理贷款手续,由借款人夫妻双方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及相关的合同或协议,并将借款合同等手续送公积金中心复核,公积金中心核准后即划拨委贷基金,由受托银行按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发放贷款。
4、以住房抵押方式担保的,借款人要到房屋坐落地区的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抵押合同或协议由夫妻双方签字,以有价证券质押的,借款人将有价证券交管理部或盟中心收押保管。
D. 成都公积金夫妻双方贷款,一方在外地,能贷70万吗
夫妻双方一方有公积金,一方能提供工作证明,能相应的提高贷款额度。
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要根据还贷能力、房价成数、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和贷款最高限额四个条件来确定,四个条件算出的最小值就是借款人最高可贷数额。
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方法如下:
1、按照还贷能力计算的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为:
[(借款人月工资总额 借款人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借款人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
2、按使用配偶额度:
[(夫妻双方月工资总额 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夫妻双方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
其中还贷能力系数为40%
月工资总额=公积金月缴额÷(单位缴存比例 个人缴存比例)。
3、按照房屋价格计算的贷款额度:
计算公式为:贷款额度=房屋价格×贷款成数
4、按照贷款最高限额计算的贷款额度:
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4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60万元。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申请贷款时本人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5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申请贷款时本人或其配偶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70万元。
(具体最高限额各地情况均不同,建议具体咨询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 夫妻双方一起申请公积金贷款条件,请看具体详情,谢谢
夫妻双方一起申请公积金贷款条件:
1、双方必须都缴纳了公积金,而且公积金账户当中有一定额度的金额;
2、双方缴纳公积金期限必须是1年以上;
3、目前,双方都没有需要归还的公积金贷款;
4、办理公积金贷款购买的房产证上面必须有夫妻双方的名字;
5、夫妻双方共同申请公积金贷款需要提供结婚证明。
具体能够申请到的贷款额度,会因为不同的城市而不同,但是两个人能够申请到的贷款额度比一个人要高,但是不会超过一个人申请额度的两倍。
F. 夫妻公积金贷款需要什么条件
法律分析:1.夫妻双方必须都缴纳了公积金而且双方住房公积金账户中有一定的住房公积金金额;2.夫妻双方都必须缴纳住房公积金期限是1年以上;3.到目前为止夫妻双方都没有需要归还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也就是说没有贷款过住房公积金或者是已经还清之前贷款的公积金;4.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的房屋房产证上面必须都有夫妻双方的名字;5.夫妻双方共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时候需要提供夫妻双方结婚证明。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住房公积金贷款法律条件主要包括: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贷款偿还能力,个人信用状况良好;2、借款人及所在单位已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至贷款时已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低于规定的时间,未发生或者已全部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3、具有合法的购房合同或协议,借款人应是购房合同约定的产权人,所购住房为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新建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单位集资建房、棚户区改造回迁安置住房。存量商品住房(二手房),职工建造、翻建、大修的自住住房等(不含商业用房、别墅、低密度住宅等);4、已交付的所购住房首付款不低于规定的比例;5、同意且能够以所购住房或公积金中心认可的其他房产作抵押,或以动产、权利作质押,购买新建商品房贷款的应由所购房屋售房单位提供阶段性贷款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