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个人所得税“累计减免税额”是根据什么算出来的
累计减免税额=月减免额x计算月数。
累计减免税额是减免税额的累计合计金额。
减免税额是个税纳税人根据个人所得税税法规定的可享受减免项的累加之和。
B. 个人所得税申报中的收入额和免税收入额怎么填写
所得税总额为增值税发票和普通发票的不纳税总额。
具体的计算:
应纳税额=(增票不含税+总票)*税务局确定的所得税率*25%。
所得税率由税务机关决定,各企业略有不同。
应交的所得税多多少少,不能抵扣成本,而是根据你的总收入来设定。
(2)个人税收收入贷款减免额扩展阅读:
税前扣除规定和企业的实际会计处理:
税法优惠原则: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的财务会计处理措施与税收法律、法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计算。(注: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一条)
例如,在员工福利基金的范围内,财政部门与国税函有相关规定和不一致,而国家税务总局在税务问题上就所得税按照国税函的文件处理;在会计处理中按照财政部的财务通文件。如果没有,按照税法的标准。
在实际操作中,还需要注意税法优惠原则在其他方面的体现。例如,合同规定股权转让产生的个人所得税由个人承担,但这部分费用由另一方承担。在实际操作中,如果没有缴纳个人所得税,税务部门还是会找个人来承担责任。
税法的协调原则:企业财务会计系统的基础上,与实际支出已确认在金融和会计处理,谁不超过企业所得税法和有关税收法规规定的税前扣除范围和标准,应根据企业实际会计处理确认,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国家税务总局2012年第15号通知
税法空白原则:税法法规未明确规定的具体扣除额,在不违反税前扣除额基本原则的前提下,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按照国家财务会计规定进行计算。
C. 房屋贷款利息个税免征额是1000元。那么是一个人减免1000元呢还是夫妻俩都减免1000元呢
房屋贷款利息个税免征额是1000元,可以从夫妻双方中选取一人扣去1000元,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十五条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3)个人税收收入贷款减免额扩展阅读: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十四条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
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本办法所称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
D. 2019年个人开工资,个人所得税,有减免政策吧60岁上的,孩子3岁以上,首套房屋贷款,租房子等
建议到税务局网站查询相关政策,那里说明很详细。
E. 个人所得税有哪些免税或优惠规定
个税一共有专项附加扣除,可以免除一定的个税,具体如下:
1.子女教育: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2.继续教育:纳税人接受学历或非学历继续教育的支出,在规定期间可按每年4800元或3600元定额扣除。
3.大病医疗: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发生的自负医药费用超过1.5万元部分,可在每年6万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4.住房贷款利息:纳税人本人或配偶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可按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
5.住房租金:纳税人本人及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没有住房,而在主要工作城市租赁住房发生的租金支出,可根据承租住房所在城市的不同,按每月800元到1200元定额扣除。
6.赡养老人:纳税人赡养60岁(含)以上父母的,按照每月2000元标准定额扣除。
F. 个人所得税‘免征额’,"免征额"指的是什么
免征额就是不要交税的部分,比如现在的免征额是2000元,2000元之内的就不要交税,超过2000元的部分要交税。
G. 个人所得税免税收入额包括哪些
一般来说,个人所得税的“免税收入”是指,个人享受减免税政策的免税收入金额。
那么,个人所得税免税政策有何规定呢?根据新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五)保险赔款;
(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
(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
(八)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九)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十)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免税所得。
前款第十项免税规定,由国务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51个税提醒,常见的免征个人所得税情形如下:
1、个人举报、协查各种违法、犯罪行为而获得的奖金。
2、个人办理代扣代缴税款手续,按规定取得的扣缴手续费。
3、个人转让自用达五年以上、并且是唯一的家庭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
4、对按国发〔1983〕141号《国务院关于高级专家离休退休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和国办发〔1991]4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杰出高级专家暂缓离退休审批问题的通知》精神,达到离休、退休年龄,但确因工作需要,适当延长离休退休年龄的高级专家(指享受国家发放的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学者),其在延长离休退休期间的工资、薪金所得,视同退休工资、离休工资免征个人所得税。
5、随军家属、军转干部、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免征个人所得税。
6、取消农业税从事“四业”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7、符合条件的房屋赠与免征个人所得税。
如有疑问,可向当地的税务局咨询。
H. 个人所得税减免税事项有哪些
个人所得税减免税事项社保、住房公积金、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以及残疾人根据各地政策不同所减免的个人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具体幅度和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并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一)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
(二)因自然灾害遭受重大损失的。
国务院可以规定其他减税情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第六条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
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8)个人税收收入贷款减免额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三款所称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是指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国家机关向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的捐赠;所称应纳税所得额,是指计算扣除捐赠额之前的应纳税所得额。
第二十条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综合所得、经营所得,应当分别合并计算应纳税额;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其他所得,应当分别单独计算应纳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