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父母买房,能以在上学孩子的名义贷款吗
在现实生活中,父母将房屋产权落在未成年子女的名下,究其原因大致有以下几种:为避开遗产税以及以后将房产转给孩子时重复缴纳的相关税款,直接使用子女的名义购买;为逃避债务,转移财产,直接将房产登记在子女的名下;不愿露富、隐匿财产,把房产登记在子女名下;夫妻感情出现危机,从保护子女权益出发,把房产登记在子女名下;为子女上学、就业等提供便利,购房后可能将户籍迁至该住所。
父母可以用孩子的名义买房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因此,孩子无论年龄大小,健康状况如何,都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的人,都可以依法成为房屋的所有权人。
为未成年子女买房需要父母代理
公民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不代表其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在我国,从年龄上可以把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分三种,即:十八周岁以上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十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不满十周岁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只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才能独立进行民事活动。限制民事能力人只能进行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其他民事活动均需要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由于购房涉及标的额巨大,属于重大民事活动,因此,只能由未成年人的父母代理进行。
父母为未成年孩子购买房子的具体程序。可分如下为两种情况:
(1)在一次性付款的情况下:父母代理子女选房,然后带上孩子的出生证或独生子女证、户口本、孩子和监护人的图章,就合同的各项条款与开发商协商后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在买受人一栏和签字的地方写上孩子的名字,在法定代理人签字的地方签上自己的名字。这样,一个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就成立了。
(2)在选择按揭贷款的情况下:由于向银行申请贷款,不仅要求申请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而且还要求申请人有一个相对稳定的职业和较高收入,只有这样才能降低银行的贷款风险。而孩子并无收入,因此不能成为贷款申请人。许多银行不办理房屋唯一产权人是未成年人的按揭申请,申请住房贷款只能由未成年人的父亲或者是母亲甚至是父母等法定代理人共同来申请。父亲或母亲和他们的孩子都应该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上签名,然后由父亲或母亲作为贷款申请人向银行提出借款申请。同时,还需要办理三份公证:监护关系公证、房产份额公证(若为孩子购房可将孩子的房产份额约定为99%,父母的份额约定为1%)和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承诺书公证。以上公证主要是为了证明父母买房给孩子完全是自愿行为,以及父母向银行做按揭还钱的保证。上述手续经审查通过,就可为孩子贷款买房了。
2. 父母的房子子女能用来抵押贷款吗
可以,但是需要父母出面同意。房屋抵押贷款最长可贷款年限为1-30年。
3. 以孩子名义买房可以贷款吗
别看上楼那些胡撤。可以贷,属于商业贷款,只要你是法人代表就可以。现在一线城市都是限购的。个人很多人都是买不了房子,都是以这个办法来买房。只要你公司多,而且是法人代表,有多少个公司你想买等量套房子都可以。
4. 父母买房写子女的名字可以贷款吗
可以,但是子女是需要同意的,而且需要子女本人签字才可以,如果是父母贷款买房的话,贷款的年限应该是不够的,可以让子女帮忙贷款,这样是不影响子女买房的
5. 父母名义买房,子女可以替还贷款吗
这个是可以的。其实,用父母的名义贷款,子女还款,有一个专业术语,叫做“接力贷”。这种贷款方式一直都有,买房者用父母的名额买房,房产证写父母的名字,以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主贷人,子女作为他们的共同还款人(或叫担保人)向银行申请房贷。如果子女已婚,其配偶也作为共同还款人。
接力贷,简单来说,就是“父贷子还”。这看起来很完美。尤其对那些无购房名额或者无贷款额度的子女来说,利用父母“清白”的身份购房、贷款,似乎是继“假离婚”之后唯一的“好桥”了。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接力贷”也有诸多限制。
一、有年龄要求,一般不超过65周岁。父母的年龄不能太大,否则已经失去做贷款人的资格。
二、最多只能贷五成。无论借款人有没有房子,只要是“接力贷”,全都当做已有一套房子执行。假如父母已经有过贷款记录(在异地的也算),则首付七成。
三、贷款年限与父母年龄没关系。可以贷款年限的计算方法如下:
1.贷款年限+楼龄不大于50年。
2.贷款年限+共同借款人年龄不大于70年。
从这两个公式来看,贷款年限多少,楼龄的决定因素更大。
四、不是所有的银行都能做“接力贷”。这里还需要特别提醒:由于信贷政策变化大,目前广州并非所有的银行都会承接“接力贷”业务。所以,假如你真的决定要去“坑妈坑爹”看看选择哪一家银行为好,并且尽量预留一定的灵活预算空间,以防政策可能发生变动。
6. 父母买房可以用子女的名义进行贷款吗
7. 父母买房,子女可以替还贷款吗
子女可以做为共同还款人。借款人也就是债务人,债务人为二人以上的,是共同债务人,按照确定的份额分担义务。负有连带义务的每个债务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义务,履行了义务的人,有权要求其他负有连带义务的人偿付他应当承担的份额。
《民法通则》第八十四条规定,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
债权人为二人以上的,按照确定的份额分享权利。债务人为二人以上的,按照确定的份额分担义务。债权人或者债务人一方人数为二人以上的,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享有连带权利的每个债权人。
都有权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负有连带义务的每个债务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义务,履行了义务的人,有权要求其他负有连带义务的人偿付他应当承担的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