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朋友用自己的房子抵押向银行贷款,然后借给公司,公司支付的利息怎么做帐的问题!
短期借款和财务费用
② 个人把贷款给公司经营使用个人又失去还贷能力怎么解决
个人把贷款给公司经营使用,个人又失去还贷能力,要想解决,你需要把公司里面的贷款追要回来。
③ 关于员工以个人名义贷款给公司用,之后每月还贷款怎么做账的问题。
那你的其他应付款岂不是越来越大没法消灭?
我觉得应该是这个流程:
员工贷上款,然后银行把钱打到员工卡里,员工把卡里的钱打到你们公司
这时: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某员工(视同向员工的借款)
然后还款时:借:其他应付款-员工 贷:现金
因为利息也是你们付的,因此可以把利息做借:管理费用 贷:现金
(但是这个利息无论进什么科目都不能抵所得税)
这样才能做平账哦。
④ 个人向银行贷款给公司用,利息怎么办
你还! 从公司的财物中讲钱以你个个人名义还款啊!但是前提是你要自己做好这方面的相关工作才是可以的!比如说你和公司说好:你个人贷款用于公司,贷款利息一定是你公司的钱,要签订相关协议最好!
贷款的步骤/流程/手续是你提交个人贷款需求和大概资料给银行或者贷款产品代理机构,然后银行对贷款申请者的贷款申请进行初步审核,安排专人联系贷款申请者,联系后如果通过初审,然后再指导贷款申请者提供所需材料,然后再审核,最终达成贷款放款。
不同的申请人和贷款类型所需提供的贷款申请资料是不一样的。常见的个人资料如:身份证明、工作证明、居住证明等;企业申请资料如:营业执照、财务报表、贷款卡等;抵押贷款如房产、汽车等财力证明;信用贷款如收入证明、银行卡对帐单等。
⑤ 股东以个人名义向银行贷款后把款项给公司用,利息由公司承担,公司能否税前扣除股东能否免税
问题一:属于统借统贷。
理由:统借统贷是指“集团公司统一融资,所属企业申请使用”的资金管理模式,即集团公司统一向金融机构借款,所属企业按一定的程序申请使用,并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将利息支付给集团公司,由集团公司统一与金融机构结算的资金集中管控模式。
《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国税发[2009]31号)第21条规定:“企业集团或其成员企业统一向金融机构借款分摊集团内部其他成员企业使用的,借入方凡能出具从金融机构取得借款的证明文件,可以在使用借款的企业间合理地分摊利息费用,使用借款的企业分摊的合理利息准予在税前扣除。”该文件将统借方由集团企业扩大至其他成员企业。
问题二:符合条件的利息支出可以税前扣除。股东从公司取得的利息大于其支付给银行的部分须缴纳个人所得税、营业税金及附加。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向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777号)规定:企业向内部职工或其他人员借款的利息支出,其借款符合条件的,其利息支出在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根据税法第八条和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准予扣除。
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问题解答(之一)>的通知》(国税函发[1995]156号)第十条的规定,只要是发生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的行为,均应视为发生贷款行为,按“金融保险业”税目缴纳营业税,在我国境内提供金融保险业务并取得货币、货物或者其他经济利益的单位和个人均为金融保险业的纳税人,包括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及个人。有营业税当然就涉及城建税和教育附加等。
⑥ 个人向银行借款后再借给公司
好高的利息啊!我担心能不能兑换?如果你有把握他能挣会那么多的钱,负得起那个利息,你就借好了。
⑦ 关于个人名义贷款用于公司经营
个人名义贷款是你个人和银行之间的关系。贷款由你自己还的。
其贷款用于公司经营。是你和公司之间的关系。
这些没有关联的。除非公司是你自己的。法人和负责人是你。才会有关联。
⑧ 以个人名义贷款给公司用,公司应该写一个什么样的免责协议表示出了问题和个人无关呢
谁贷款就是谁担责任,你以为能有免责协议这种东西?
那贷款合同还有毛用
怎么可能做这种事?个人贷款给公司用?你比公司有钱?
还是说你的贷款资质比你公司还好?这样你还不如直接借钱给公司得了
建议你不要做这种事
⑨ 老板以个人名义向银行贷款给公司用
在各个银行里,均有一种业务,叫做个人的经营性贷款。